在服刑期間,優撫金待遇暫停發放,刑滿釋放以後,,原屬的優撫金待遇能恢復。
退伍軍人補貼政策:
退伍軍人保險包括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兩大塊,從最根本的地方解決退伍軍人的基本保障問題。軍人在退伍之後,國家為保障其基本權益,頒佈實施了一系列退伍軍人保險政策。對於退伍軍人來說,該保險為其解決了一部分的後顧之憂,具有重要意義。
軍人在服役期間為國家奉獻了無數汗水與激情,服役完畢退伍之後,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的退伍軍人基本權益的保障政策。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擴充套件資料:
優待制度
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的規定,軍人享受的優待措施主要有:
(1)義務兵入伍前是農業戶口的,他們在農村承包的責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繼續保留;入伍前是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其家屬繼續享受原有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2)醫療待遇。二等乙級以上(含二等乙級)革命傷殘軍人,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三等革命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傷口復發所需醫療費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現役軍人的家屬以及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因病醫療無力支付軍療費,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給予減免。
(3)傷殘優撫。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革命傷殘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因公(工)傷殘職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革命傷殘軍人因傷殘需要配製的假肢、代步三輪車等輔助器械,由民政部門審批並負責解決。
(4)優撫物件在與其他群眾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入學、救濟、貸款、分配住房的優先權。家屬農村的革命烈士家屬符合招工條件的,當地人民政府應安排其中一個就業。
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弟妹,自願參軍又符合徵兵條件的,在徵兵期間可優先批准一人入伍。
復員軍人未工作,因年老體弱、生活困難的,按照規定的條件,由當地民政部門給予定期定量補助,並逐步改革他們的生活待遇等
在服刑期間,優撫金待遇暫停發放,刑滿釋放以後,,原屬的優撫金待遇能恢復。
退伍軍人補貼政策:
退伍軍人保險包括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兩大塊,從最根本的地方解決退伍軍人的基本保障問題。軍人在退伍之後,國家為保障其基本權益,頒佈實施了一系列退伍軍人保險政策。對於退伍軍人來說,該保險為其解決了一部分的後顧之憂,具有重要意義。
軍人在服役期間為國家奉獻了無數汗水與激情,服役完畢退伍之後,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的退伍軍人基本權益的保障政策。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擴充套件資料:
優待制度
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的規定,軍人享受的優待措施主要有:
(1)義務兵入伍前是農業戶口的,他們在農村承包的責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繼續保留;入伍前是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其家屬繼續享受原有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2)醫療待遇。二等乙級以上(含二等乙級)革命傷殘軍人,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三等革命傷殘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傷口復發所需醫療費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現役軍人的家屬以及帶病回鄉的復員退伍軍人,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因病醫療無力支付軍療費,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給予減免。
(3)傷殘優撫。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革命傷殘軍人,享受與所在單位因公(工)傷殘職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革命傷殘軍人因傷殘需要配製的假肢、代步三輪車等輔助器械,由民政部門審批並負責解決。
(4)優撫物件在與其他群眾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入學、救濟、貸款、分配住房的優先權。家屬農村的革命烈士家屬符合招工條件的,當地人民政府應安排其中一個就業。
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弟妹,自願參軍又符合徵兵條件的,在徵兵期間可優先批准一人入伍。
復員軍人未工作,因年老體弱、生活困難的,按照規定的條件,由當地民政部門給予定期定量補助,並逐步改革他們的生活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