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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吟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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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雲突變3952
鄉鎮衛生院作為差額補助事業單位是可以發的!這個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務部的檔案中就可以找到!你可以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網站檔案裡查詢!還有就是2017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釋出了關於醫療機構改革的一個檔案通知你可以查閱一下!這些裡面都有關於醫療機構發放績效工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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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同樂影像
發獎金是鼓勵優秀醫生,我覺得無論是鄉衛生院或者縣級、市級、省級都可以發獎金啊,況且每年都有一項對於優秀醫務工作者進行表彰,激勵是制度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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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且蘭醫者
作為一名基層醫生,在回答您的問題之前,我需要更正一下,各個醫療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允許發放的那不叫‘獎金’,現在統稱為‘績效工資’。肯定的回答您,是允許發放的。
以往鄉鎮衛生院發放的獎金,是透過業務收入減去單位經常性開資(水、電、油費和藥品等)剩餘部分按照百分比,統一發放給衛生院職工。發放過程中,由於沒有一個系統的考核機制,採取平均分配的原則,大部分職工工作積極性不高。
隨著績效考核機制的建立,原則上是需要衛生院按照自身的特點,制訂一套科學、合理的考核標準。既體現了職工工作量大小、又能體現職稱的高低,破除平均分配,提高職工工作積極性。
問題在於,很多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能力不足。業務收入大多能維持衛生院的基本開資。績效工資發放依賴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也是目前鄉鎮衛生院‘重公衛、輕臨床’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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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中的雨下個不停
現在的鄉鎮衛生院上面拔錢的部門認為衛生院能賺錢不什麼拔錢,制定收費的部門又認為衛生院什麼錢上面都會拔錢所以現在的衛生院的收費標準是不賺什麼錢的而衛生院要維持運轉只有欠債來發工資每年的債都要增加幾十萬的情況下還連職工的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都還是沒錢交的,所以現在的衛生院政府還是不增加投入不要說留住人才來服務鄉村可能關門大吉都不遠了,特別是邊遠山區本身有編制的職工就少公衛服務的人員也少沒有收入來維持運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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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a月喜
決不許,因為鄉村醫院,亂收費,還有的長期給病人輸液,有的病提出要中藥,也不開。有的村醫院十多年了一直不守國家規定,亂來,近年來國家規定能吃藥的,不輸液的就吃藥,可這些無醫德的奸商醫生,還是我行我素,目中無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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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太懂,情理上應該允許吧。做的工作好,衛生院的收入也好的話,為什麼不能發獎金。 國家並沒有規定,帶有公立性質的機構,在營收良好的情況下不能發獎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