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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魚頭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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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優樂花錢包
現在是法制社會了,做什麼事情之前一定要把法律先想在前面。暴力催收、圍追堵截是以前黑社會的做法。如果你真的那樣做了,不僅解決不了問題,而且事情會變得很嚴重,事件性質變了,後果就是可能會出現傷亡情況,而你本人,不僅沒收回錢,反而可能會面臨刑事責任。
如果你知道他是老賴,我相信你不會那麼傻的把錢把給他。如果真是老賴,那就走法律程式吧,到法院起訴,現在政策上也在整治老賴,強力執行,而且他們這些人也會納入徵信黑名單。
打擊老賴的同時,也要反對暴力催收,因為暴力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借了錢不還這個,確實讓人討厭。現在借錢相信也是借給熟人,可能有些時候,的確是花錢買教訓吧。透過這事,知道對方是什麼樣的人,也知道了對方眼裡你是什麼樣的價值。有句話說得好,錢借出去是朋友,收回來的卻是仇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沒有任何理由欠錢不還。
不行就是上法院起訴,走法律程式,這樣的人也不值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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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絲路聚焦
今日回答問題:現在法制社會,欠錢不還是非常讓人討厭,但是如果去暴力催收,那屬於黑社會行為,催收過程中發生意外機率很大,萬一人員受傷,對方報警,還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最好的方法對方不還欠,直接報警處理,或者直接去法院進行申訴……不要把自己弄的犯法了.到老賴家商量怎麼還錢,不能說是催收,錢被借不還、還不能到老賴家討錢,怎能說暴力催收,別在替老賴護短。全社會應嚴厲打擊失信被執行人老賴,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真正做到父債子還、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這是中華民族五千多年優良傳統美德。也是華人鐵律。
現在是法制社會了,做什麼事情之前一定要把法律先想在前面。暴力催收、圍追堵截是以前黑社會的做法。如果你真的那樣做了,不僅解決不了問題,而且事情會變得很嚴重,事件性質變了,後果就是可能會出現傷亡情況,而你本人,不僅沒收回錢,反而可能會面臨刑事責任。如果你知道他是老賴,我相信你不會那麼傻的把錢把給他。如果真是老賴,那就走法律程式吧,到法院起訴,現在政策上也在整治老賴,強力執行,而且他們這些人也會納入徵信黑名單。
打擊老賴的同時,也要反對暴力催收,因為暴力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借了錢不還這個,確實讓人討厭。現在借錢相信也是借給熟人,可能有些時候,的確是花錢買教訓吧。透過這事,知道對方是什麼樣的人,也知道了對方眼裡你是什麼樣的價值。有句話說得好,錢借出去是朋友,收回來的卻是仇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沒有任何理由欠錢不還。不行就是上法院起訴,走法律程式,這樣的人也不值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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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反賭第一人阿軍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一個朋友是做債權置換的,就是專門處理債權債務的,所有的客戶都試有欠錢的人,這麼說吧,欠錢就和得病是一樣的,華人幾乎每個人都有債務,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的人也比比皆是。。。
那如果是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了,怎麼辦呢?
關係好的,自己要,實在不給也沒法。。關係不好的,自己要不回來,多數人可能回選擇法律手段,但是,走法律程式是贏了,但是這些債務人們往往轉移財產,或者已經沒有錢了,法院也是沒有辦法執行的,這個時候,有人就會採用暴利催收的方法來討債。那暴利催收的方法可行嗎?不可行。。。為何?
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下面3種催收方式是違法的。
方式一:軟暴力
案例:譚某夥同兩名朋友以拉電閘、守住他人家門、用小汽車堵住他人家門口影響出入等“軟暴力”手段討債,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經民警告誡後仍然繼續,嚴重影響欠債人及其家人生活,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陽春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十個月、八個月。
方式二:毆打
朱某討債未果,對欠債人吳某拳打腳踢,致輕傷二級。三河法院對此案依法公開進行了審理,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朱某有期徒刑14個月,並賠償吳某損失1.7萬元。
方式三:非法拘禁
鄒某為討債,叫來三個人強行將劉某從家中帶走。之後對劉某非法拘禁他人長達20多個小時,期間對其採取毆打、脫光衣服下跪、淋冷水等非常手段。
案發後,鄒某與劉某在民事方面達成了和解,並取得其諒解。
因本案已構成刑事犯罪,法院判決債主鄒某判一緩一,其叫來的3個幫手均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從以上可以看出,暴利催收是不可取的,是違法的,可能回出現錢要不回來,自己還去坐牢的情況,到時候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如果對方欠錢不還,那隻能採用合法的手段來催收,所以我肯定是不會選擇使用暴利催收的方式來進行討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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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民小白兔wmxbt
嘿,無奈呀?行贇萍批零配送超市經理 是啊,人家欠我幾十萬,法院只是在電腦上查查(可有那個被執行人等著你去查他的錢,財產,早就轉移了)然後以找不到為理由,終止本次執行。剩下的就讓你自已去查,我們只是一個普通公民,銀行,房產,車輛,行動通訊,公安,工商,……我們都沒有權利去查。只好用死辦法,大海撈針,天天去尋找。日夜去蹲守,蚊蟲咬,炎熱,臭氣沖天,一眼不眨。還要朝來白眼,謾罵?你們在這裡偷偷摸摸地幹什麼?想偷東西,還是想偷女人? 有用嗎?現實生活中這樣的老賴太多了,你想他借到你幾千萬,上個億,他會還嗎?那怕坐牢,他也選擇不還。所以根據法律,早就轉移了。聰明的老賴,剛做企業時,就已經想好了退路,法定代表人不是自已,股東也不是自已,掙的錢卻是他自已的,一切債務與他(實際操作人)沒關係。如果國家不嚴厲打擊,將來社會都會這樣不誠不信,有問題,就逃避,怨天尤人。規避責任。這樣,我想每個人也不願意看到社會是這樣的結果吧!老賴為何會每年上升?又為何會有那麼多人為失信老賴打抱不平?失信人員是有履行能力拒不還錢的,才為失信人員。既然老賴有還款能力,又為何不去強制執行?如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實際操作人,隨便安排一個人去做法定代表人,然後在外簽訂合同,一旦出事,為規避法律責任。早就將財產轉移,公司成了空殼公司。法院也無法執行。法定代表人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什麼也沒有。而實際操作人,又可以另外找一個無關的人,開一個新的公司,在外繼續簽訂合同,過著逍遙自在的好日子。財產可以寄放在親人,好朋友哪裡,甚至房產都可以寫親人,朋友的名字。坐著親人,朋友名下的豪車(老賴的錢購買的)周遊世界。似想,法院還有什麼辦法去執行呢?更何況,有的人,名下一個妻子,實際有幾個情人,把財產,房產放到情人名下,你又怎麼去查?怎麼去執行?老賴不是沒錢,就是不還。你看有位老賴,他兒子考上大學,因自已為失信人員,害怕由此影響兒子前程,就立馬還清了借貸。這說明什麼?可就因為這樣,還有許多人站出來為“老賴”打抱不平。每個月全國實行執行日,每十天全省實行執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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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制社會,欠錢不還是非常讓人討厭,但是如果去暴力催收,那屬於黑社會行為,催收過程中發生意外機率很大,萬一人員受傷,對方報警,還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最好的方法對方不還欠,直接報警處理,或者直接去法院進行申訴……不要把自己弄的犯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