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9189502281249

    中國的大聖人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基督教經典中也主張,“己所欲,施於人。”這實際上都是教我們在人際關係中,對待別人要像對待自己一樣。自己不喜歡的卻強加於別人,就如官場所說:“對人馬克思主義,對己自由主義。”這對人際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只有百害而無一益。 一般情況下,自己不喜歡的東西,別人也不會喜歡;自己討厭的東西,別人也有可能討厭;自己喜歡的東西,別人也許接受不了。所以不能把我們自己的喜惡強加於別人,非要他人和我們一樣,可以說是強人所難。 某女買了件時興的上衣,回去之後她在鏡子面前照了半天,發覺自己的膚色不合適這件衣服,於是某女非要把自己買的衣服推銷給朋友。朋友向來和某女的審美觀不太一致,再加上她確實覺得這衣服不符合自己的氣質,於是推辭。某女為了讓朋友要這件衣服,用盡了手段。兩人最後鬧得不歡而散,一對好朋友因一件衣服而各奔東西。 別人罵你,你心中必定不快,所以你就不要隨便罵人;你不願被人欺騙,那你最好不要去欺騙別人;你最討厭別人在背後對你指手畫腳,那你就不要在背後去非議別人、對別人說長道短。這就是“己不欲,不施人”。 人們習慣於從自身的角色出發,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來理解和看待別人,所以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自我中心式思維。人們習慣於把交往中的矛盾歸罪於對方,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自然難以達成相互理解,因為人們習慣於“己所不欲,卻施於人”。 富勒說過,“向別人扔汙物的人,把自己弄得最髒。” 幾千年來,人類在對待人際關係中始終都遵循這樣一條定律: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你如何對待別人,你種的是善因還是惡因,你強加於人的是自己的喜或惡,最後都會報應在你的身上。 你可以將自己的喜好強加於別人的頭上,可不久你會發現,你自己也被別人強加了他們的喜好,儘管你覺得這很難受,可你有什麼辦法呢? 狼和狽是一對好朋友,他們經常合夥去幹偷吃雞鴨的勾當,所以才有狼狽為奸的故事。一次他們偷了農夫的雞,喜歡喝雞血的狼建議喜歡吃肉的狽也喝喝雞血,狽不樂意,於是狼與狽大吵一架,分道揚長而去。 其實,只要學會“角色互換”,就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己所不欲,卻施於人”的問題。 所謂“角色互換”,就是站在對方的立場上,把作為主體的自我當作客體的自我來審視和評價,只有這樣才能公正地理解別人,也能較客觀地對待自己。 一個人做酒店裡的侍應生,總覺得來吃飯的人對他百般挑剔,真是難伺候;可他作為普通人去飯店裡吃飯,則會以顧客的身份嫌侍應生不夠盡職盡責。這正是隻從自己立場上考慮問題的結果。 一個人對待上級的命令,可能會覺得上級不瞭解情況和不體諒群眾困難,可他對待自己的下屬時卻又往往站在領導的立場看問題,認為下屬應服從自己的意願,這正是因為只站在自己立場上看待問題而產生的態度。 角色互換的作用正是可以克服以自我為中心的缺點。 人際交往中的角色互換,可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設身處地地替對方著想。這樣可以通情達理地諒解對方的行為和態度。有些人常自以為聰明,對他人的某些行為好發議論,“我要是他,絕不會這麼幹。”說這些話的人,實際上有三種可能: 1.他確實比別人有高明之處,但未必沒有不如別人的地方。 2.他喜歡做“事後諸葛亮”,屬於“馬後炮”,只有當別人的行為取得結果後,他才去做正確的選擇。 3.他並未考慮對方的處境。擱著自己,也許還不如別人。 只有意識到別人的難處,才能很好地理解別人,改善交往效果。 角色互換的第二個方面,就是以對待客體是我的態度來對待他人。當你對別人做出某種行為或表示某種態度時,應當首先考慮到可能給對方心理上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如果會給對方造成痛苦,就要考慮如何改變自己的行為。角色互換中可以使你體驗到對方在此情景下的感受,防止出現傷害對方感情的舉動。 與人交往要具有心胸寬廣、忍耐性強的心理品質。有些人氣量狹小、心存報復、或開惡意玩笑捉弄他人,散佈謊言中傷他人,其結果是既害他人,也使自己陷入孤立。所以要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就應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應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應身先士卒、一絲不苟、兢兢業業;在日常交往中以禮待人、遵守諾言,若與他人產生矛盾,要首先檢討自己,多為對方著想。對他人要謙遜有禮,理解他人,體諒他人,做到“有理也讓人”。這樣你就可以團結更多的人,建立一個良性的人際關係,創造更多的成功機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麼樣證明自己沒有喝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