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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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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惜緣177650632
首先了解債務人借的錢做什麼用,目前的法律規定不夠明確,其實應該更完善更人性化一些,倘若像一些賭資,其實家人與親戚都應該知道,高利貸主更應該明白,街上的村裡的廣告應該多宣傳,賭徒的借款與家人沒有一點關係,另外可以立案,村裡大隊應該有本明細帳,家屬早反映,村裡上報鄉再報扌派出所,假如有一天也是有個仲冤之處,還有假如家裡有急用需借款人夫妻簽字才產生法律效應,望大家轉發,讓人大代表大會提出,以免更多家庭不幸,為賭家破人離,被逼遠走他鄉。
債務人雖然玩失蹤,但是都會與家人保持聯絡,實踐當中很多債權人透過向其家屬催收債務,家屬迫於鄰里壓力和名聲,如果債務不多且利息合理的的情況下,家屬可能就會代為償還。特別是在執行階段,有的執行法院將失信被執行人大頭貼貼在小區、單元樓、公告欄中,很多家屬怕丟人,都會想各種辦法迫使債務人償還債務。
如果債權人有證據證明此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或者家庭共有債務,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家屬償還。如果家屬對該債務提供擔保(家屬作為保證人),可以將債務人及提供擔保的家屬列為共同被告,要求他們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債務人失蹤,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傳票、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失蹤本身並不影響法院查封、凍結、扣押、拍賣債務人的財產。建議債權人儘快做好財產保全工作,避免債務人提前轉移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