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院人武部和各系組織實施,並在校園網、廣播站等媒體上釋出相關資訊。
2、組織報名。學生到所在系(或院人武部)報名,報名者須書面申請、家長簽署意見。 3、資格稽核。各系按徵兵要求對應徵學生名單進行初審,並將合格名單上報院人武部。 4、身體檢查。報院人武部在初審名單基礎上組織學生進行體檢。(體檢分初檢和複檢兩次)
5、組織政審。對體檢合格的學生由報院人武部和各系共同進行政審。
6、名單公示。對體檢、政審合格的學生名單公佈。
7、收取應徵入伍學生的身份證。批准入伍學生將本人的身份證交院人武部。
8、歡送。由院人武部和各系,根據送兵具體情況共同組織歡送儀式。 備註:學生入伍後,一些善後工作:
1、家長到學校領取應徵入伍學生的《入伍通知書》。
2、學校辦理登出應徵入伍學生的戶口、身份證手續。
3、辦理應徵入伍學生家屬的《優撫證》。 4、辦理應徵入伍學生學費清退手續。由院人武部到財務處辦理後發給家長。
5、辦理應徵入伍學生學籍保留手續。由各系到學工處辦理。
6、應徵入伍學生服滿兵役後需回校繼續學習的,由退伍學生本人到學生處、教務處、保衛處辦理學籍、戶口、身份證恢復手續。
7、退伍學生持相關證件在指定民政機關領取優撫金。
1、由院人武部和各系組織實施,並在校園網、廣播站等媒體上釋出相關資訊。
2、組織報名。學生到所在系(或院人武部)報名,報名者須書面申請、家長簽署意見。 3、資格稽核。各系按徵兵要求對應徵學生名單進行初審,並將合格名單上報院人武部。 4、身體檢查。報院人武部在初審名單基礎上組織學生進行體檢。(體檢分初檢和複檢兩次)
5、組織政審。對體檢合格的學生由報院人武部和各系共同進行政審。
6、名單公示。對體檢、政審合格的學生名單公佈。
7、收取應徵入伍學生的身份證。批准入伍學生將本人的身份證交院人武部。
8、歡送。由院人武部和各系,根據送兵具體情況共同組織歡送儀式。 備註:學生入伍後,一些善後工作:
1、家長到學校領取應徵入伍學生的《入伍通知書》。
2、學校辦理登出應徵入伍學生的戶口、身份證手續。
3、辦理應徵入伍學生家屬的《優撫證》。 4、辦理應徵入伍學生學費清退手續。由院人武部到財務處辦理後發給家長。
5、辦理應徵入伍學生學籍保留手續。由各系到學工處辦理。
6、應徵入伍學生服滿兵役後需回校繼續學習的,由退伍學生本人到學生處、教務處、保衛處辦理學籍、戶口、身份證恢復手續。
7、退伍學生持相關證件在指定民政機關領取優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