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中,劉某乘坐動車迴天津,途中一名姓李的乘客買了二等無座票,卻非要坐在一等座上,不服從列車員管理,併為此爭執不休,李某還提出無理要求,始終佔著一等座拒不離開。一直在旁邊的劉某用手機拍下了整個過程,拍完影片後劉某實在忍不住就起身到李某跟前扇了他一巴掌,又踹了一腳,後被當場拉開,不過最後劉某還是打了李某的眼部兩拳,導致李某眼部受傷。最終透過法院的審理,判被告人劉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罰款6萬元。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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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念般若aaaaaa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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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kyppp
按照法律,打人了被判刑沒什麼說的,但是也要把當值乘警和列車員同樣按照瀆職罪入刑,霸座的拘留,這樣才能體現法律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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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範春雨愛自己
這個咋說呢?舉個例子吧!你欠錢不還可以,打人不行,欠你錢你可以告他,打人就不行,告又沒地方說理。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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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實話實說96963916
現在的社會可不能學雷鋒了,六萬塊錢誰給,摔倒的老人不能扶起來,霸座不能管,小偷不能抓,任何事躲的遠遠的,別濺一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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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當代文藝憤青
這是現在社會眾多弊端之一。這個問題的弊端就在於對待施暴者有制裁措施,而對待霸座沒有明文規定。可是施暴的背景是正義的時候,依舊會受到處理,因為法不容情,但是情理上說,人們多數為暴力對待不講理、耍無賴現象而受到制裁的情況抱不平。其實法不容情是對的,但是暴力發生的背景應該酌情考慮,再一個就是規範現在社會新出現的一些腦殘情況,有措施的去對待腦殘。這種沒事找事的純屬給社會製造不和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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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青年菌
高鐵霸座,見義勇為者被判刑4個月罰款6萬,血淋淋的例子提醒著我們,這世道好人難做,在法律的鐵錘下好人沒好報。
前段時間北京至天津動車上,一小夥“見義勇為”,動手教訓了霸座乘客並將其打傷。
事發當時,劉某正乘坐動車迴天津。
途中乘客李某買了二等無座票,卻非要坐在一等座上,拒不離開。
劉某因看不慣李某無理取鬧的行為,便動手教訓了他。
監控顯示,劉某先是抽了李某一耳光,又踹了他一腳,打的幾拳,造成了霸座乘客李某眼部輕傷。
於情於理這都是一件振奮人心,讓人拍案叫絕的事情,可惜法理無情。最終劉某“見義勇為”、“仗義出手”的行為舉動,法律判處劉某4個月拘役、罰款6萬……
是啊,劉某的話,也正是我們廣大人民群眾的心聲,劉某的意思,也是我們的意思。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其實我就想跟判案斷案的法官說一句話,劉某做了我們都沒有做,都不敢做的事情。他究竟哪裡做錯了?不要跟我說什麼,找乘警,報警,如果真這麼做,只有一個結果,直接到站。
還是那句話,法律是用來維護我們權益的,不是變成小人小偷庇護傘的工具,霸座還有理了是不是?仗義出手倒成了罪過是不是?
無賴打公交司機,威脅全車人安全,拘留10天,罰款200元。路見不平,打霸坐無賴,法院判拘役四個月,罰款6萬。法律面前無賴勝利。狗屎一樣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