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發生在8月27日,崑山, 一輛寶馬車越線非機動車道,與一名騎電動車男子發生糾紛。寶馬車上的一名紋身男下車與騎車男子發生肢體衝突,隨後紋身從車內拿出刀砍人。衝突中,刀掉到地上被騎車男子撿起,紋身男反被追砍致死。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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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吹牛老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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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弟888
我個人覺得,寶馬車上下來的第一個人,有主要責任。他在影片裡打單車男了。還有就是龍哥拿刀的時侯他都沒拉一下,如果我是龍哥朋友,我會拉他不讓他拿刀。龍哥拿刀看影片龍哥朋友很談定。在寶馬車上的人一個都跑不了。都應該有責任,和龍哥打單車哥的應該負法律責任。單車哥的做法是對的,全中國的人支援你。如果不是龍哥砍你刀掉了,現在就是你走了。這些社會渣渣死有餘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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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anzhao107
不要讓這種所為的正當防衛產生社會效應,如果這樣下去會有更多的人被“正當防衛″所傷害,不要整天把以暴制暴說成正當防衛,否則社會就亂成一片!對方無還手之力還要補刀已經超正當防衛,自己拿了刀占主導地位只有看情節輕重才出手,如果口頭警告無效就拿起正當防衛這武器,正當防衛不是隨便用,也不要讓壞人利用!我認為寶馬男本身應負60%責任,電動車主負40%責任!
創建於2018.8.30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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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宇宙重生1974
從當前的事件來看,公眾憤怒的是,死者對公俗良知的踐踏,對法律的蔑視,極大的危害了社會的安全穩定!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不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護,就會人人自危,就不會有見義勇為,就會弱肉強食。法律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最後防線,法律就是用來警示世人,任何時候任何情況,都不能夠首先採取行動威脅他人生命及健康!誰觸犯底線,誰就為不可預知的後果負責,這樣才能更好的防止以後類似事件的發生,才能有效的震懾犯罪分子,使世人對法律有敬畏之心!
這是一個持續的防衛過程,在跑向汽車的這幾秒鐘幾秒鐘幾秒鐘不能認定傷害已經終止,也不能認定已經喪失侵害能力,被害人也就是白衣哥有權繼續防衛。而且紋身哥也沒有口頭求饒或表示過和解等終止侵害的意願,這是我們判斷這場防衛是持續還是斷續的關鍵,如果紋身哥表達過和解或求饒的意願,而白衣哥仍然進攻是屬於防衛過當,而紋身哥只是向汽車靠近,無其他任何表示,則判定侵害仍然在持續,防衛也在持續,不存在過當,因為戰鬥沒有終止,整場防衛也沒有終止,還在持續中。綜上所述,白衣哥屬於正當防衛,不存在防衛過當一說。
而且據說車裡搜出了土槍,更論證了我的觀點,紋身哥沒有和解的意思,也沒有表達出和解或求饒的意願,而是打算上車拿武器繼續戰鬥,這樣更應該認定防衛一直在持續,不存在防衛過當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