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半看

    都道法自然了,自然怎麼能是道呢?

    原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在這裡的“法”不是什麼效法,而是遵守,遵從,

    人法地,人遵從地的規律;

    地法天,地遵從天的規律;

    天法道,天遵從道的規律;

    道法自然,道遵從自然的規律。

    那什麼是自然?

    道法自然,道是規律,自然是無規律的混沌無序,無序即自然,自然是無序不是道。

    道法自然,本意應是:規律遵從混沌,有序遵從無序。

  • 2 # 深山本草香

    本人是一位修行愛好者,對此深有體會,就比如打坐來說,很多人一味追求雙盤,有的反而造成傷害,其實大道不是這樣的,104歲的張至順道長道出真言,打坐就是要順其自然,這才是大道,要是追求雙盤能長壽,那把雙腿捆綁起來不就是了,所以要向兒童嬰兒學習,“道法自然,自然即為道”

    簡單粗暴通俗易懂點說就是,你要順應自然。順應自然本來的樣子不過多的干擾事物的執行。

    比如花開花落這都是自然而然的行為,所謂有為就是你要澆水施肥捉蟲打藥。這是你可以做的事情。你不可以代替花的生長,也無法左右它的滅亡。這是它自身的道,也就是自然。揠苗助長這就是過為。

  • 3 # 模糊黃金紅

    “道法自然”肯定是正確的,因為自然是果,有果必然有因,這個因就是道。但是這麼表述時,人們實際上並不知道什麼是道,跟沒有說也差不多。

    關於老子之道,老子說“上善若水……故幾於道”,這個表述老子還是說了一些東西的,道跟水的特性差不多。

    參看《物質是如何從無中生有的?中國古太極文明揭示了怎樣的一個宇宙?》閱讀相關論述。

  • 4 # 使用者7161012098225

    "道″是故弁虛玄,道是一符號而以,是天地一切大自然的東西,包括了有形的和無形的,當然也包括"人″。太過直白就沒有神祕感,人們失去興趣了,原來是這樣的。如道教直接寫成或說成:大自然教,那就不一樣了,所以,天道是天地萬物的自然規律,而違反了天道,也就是違反了大自然的規律,而受到天譴。

  • 5 # 水說魚美

    道法定律其實就是自然定律。我們每一日所看到的日升月落、春去秋來、風起雲湧、草木枯榮……都是道法。即便是人的生老病死,也蘊含著道的法則。道法就在我們身邊的每一處,只要用心,便能發現。我們學佛,不能一昧的打坐唸經,只看見經中之法,卻忽略生活中的法。我們要學會通過生活參法,方能有智慧地將佛法融入生活當中。

  • 6 # 深淵1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即天、地、人、萬物之執行規律。規律者,即事物之間的聯絡和發展趨勢,道是外境一切事物的相互聯絡,相互作用。可以在某些程度上稱為規律,但和人認識的規律不同,這是脫離了人的知見之外的客觀事物的聯絡,是一切自然現象、法則的合集。

  • 7 # 石嘉少野

    道法自然是出自巜道德經》的哲學思想,它揭示了整個宇宙的特徵,宇宙萬物均效法自然而然的規律,自然即大道,人受制於地,地受制於天,天受制於規則,規則受制於其本身。

  • 8 # 平凡修行人

    大道遵循自然而然的規律,你做到了一切行為和思想不附加任何自已的東西,不受任何外界干擾,自然而然的讓它發生並順序下去,你就與道合一了。

  • 9 # 天籟人2

    道就是超越自然宇宙萬物上帝意識和智慧能力的奇妙與驕傲。自然就是上帝,是天,是宇宙萬物之間的相互關聯和宇宙萬物資訊、引力的重要來源與意識思維能力的集中體現和世界科學探索研究的戰略思想前沿與理論指導生產和實踐的關鍵與主線。宇宙是由上帝意識的思維活動所引起的各種自然綜合運動與物質結構的引力合成和生命的智慧活動與生物的引力天擎。

  • 10 # 郭老奇談

    道法自然這是老子道德經裡的觀點他認為宇宙存在一種無形的特殊力量規律這就是道不能簡單的只認為道效法自然我認為道:法△自然就是_一個東西只不過道家稱作道佛家稱作法科學家叫自然規律其實應該_稱為宇宙特性只是叫法各異穿窗中有_一種無力量的管轄所有_一切都必須符合他

  • 11 # 今古雜壇

    “道法自然”出自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有物昆成,先天地生。蕭兮謬兮,獨立而不改,可以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國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先說說為什麼“道法自然”是道文化的精髓,因為道家文化的核心就是道,這點是無疑的。“道法自然”這句話直接將道是什麼給指了出來。所以這句話自然而然的成了道家文化的中心思想,被人們注了又注,譯了又譯了。成了爭論的焦點。

    道法自然如何解釋,有2種說法較為被認可 1)道效仿他自己的樣子;2)道不加任何強制、讓事物自己存在、自己演化、自己消滅。令事物有著無限多樣的空間,發生以及改變。稱之為“自然”。其實我覺得,強制也算是道的一種。 “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我是覺得這裡老子更多的是在說統治者應該無為而治。不要太強勢,要像道化萬物這般自然而然。道法自然這裡多偏向於以上第二種解釋。 對於理解 道 來說,“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 無和有這兩種狀態也只是 道 的“異名”,是 道 的顯現。

    根據《道德經》25章的內容,應該解釋為:道不加任何強制、讓事物自己存在、、自己演化、自己消滅。令事物有著無限多樣的空間,發生以及改變,稱之為“自然”。比較符合老子的原意。 如果用道法自然來闡述道的話:解釋為道效仿他自己原本的樣子。這樣可以更好的說明道的無限包容性和無窮髮展性,更貼近道性。

  • 12 # 王少康

    “道法自然”是老子在《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中提出的,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對於此句的解釋,

    那麼“道法自然”在老子心目中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其實,老子是說道效法自己而執行,那就是“自己如此”。我們還是回來看看《道德經》第二十五章全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就是說有一個事物,它無色、無聲、無形,混然而成為一體,在天地生成之前就已經存在了。混成之物,它寂靜而沒有聲音啊,它空虛而沒有形體啊!它的本體存在獨一無雙而具有絕對性,它的運動規律永不改變而具有永恆性。它周而復始地執行,而且永不停息。可以把它視為天下萬物的母親。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因此勉強命名它,叫做“道”,再勉強對它加以形容,便可謂之大道無形,廣大無邊而執行不息,執行不息而伸展遙遠,伸展遙遠而返回本始。所以說,道偉大,天偉大,地偉大,人也偉大。宇宙間有“四大”,而且人就處在“四大”之列,為其中之一。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身不經外力干預、按照其自身的客觀規律自由發展——換言之,即自己如此。通俗易懂一點,道法自然,指的是道的根本就是自然規律.對這個“自然”兩字,我們的理解應該突破語言定義的枷鎖,這裡的“自然”不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大自然,而是指的宇宙萬物的根本規律.是人體內部和人體外部所有世界的總和.而且自然,就是自自然然產生的,是不需要經過思考,推理歸納等思維方式去創造出來的.所以道法自然,自然即道,這句話表述的意思即是如此。

  • 13 # 巴黎Simon

    “道法自然”的幾種解釋:

    “道法自然”是老子在《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中提出的,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對於此句的解釋,有許多謬誤,通常有以下幾種:

    “道法自然”真實內涵:“自然”即“道”

    第一,將其理解為自然界。如肖福根先生說:“‘道法自然’中的‘道’如果指‘天法道’之中的道,那麼‘自然’就是指自然之道,是自然天成之道,是道之原始、本源,它沒有什麼需要去效法的。但此處的‘道’還可以理解為人從天、地之間所悟的規律和為人處事之道,這樣一來,‘自然’就可以理解為自然界。人對事物運動作用規律的認識以及所悟出的為人處世之道都是從效仿自然界而得。”

    第二,將其解釋為自然法則或自然規律。如李遠國先生說:“道法自然之‘法’,在這裡是指遵循、仿效之意。老子之道是產生天地萬物的根源,所以天地萬物遵循道的變化而生息。但作為宇宙最終本源的道,也不能隨意的作為,它也有所遵循,這就是自然的法則。……換句話說,宇宙之中的萬物萬事,都要服從一個統一的法則,遵循一個有序的規律。那麼,作為宇宙之中的四大之一的人類,所作所為當然也應該遵循這個宇宙統一的法則,不能脫離和違背。對此,老子強調說:大德之人的行為,都是遵循大的自然規律。”

    第三,將其解釋為自然而然或本然。如東方子說:“所以說,道偉大,天偉大,地偉大,人也偉大。宇宙間有‘四大’,而且人就居於‘四大’之一。人效法地,效法天,效法道而自然而然。”又如任法融說:“人為萬物之靈。王為萬人之首。人因與物均有私情,故應取法地之至公的自然之德,地應取法天無不覆的無為之道,天應取法大道虛無清靜的真一體性。道本自然,‘無為而無不為’。”當然,李遠國先生也有類似解釋的傾向。他說:“這就是說,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包括宇宙自身),都處在一種有序的運動之中,一切都有內在的法則和秩序,都來自於道,都是自然而然的體現,毫無人為勉強的痕跡。”

    從上述解釋可以看出,第一種解釋根本不是老子的本意;第二種解釋只是表面上的,也不符合老子的意思;第三種解釋與老子思想接近,但也沒有道出老子的意圖。

    那麼“道法自然”在老子心目中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其實,老子是說道效法自己而執行,那就是“自己如此”。我們還是回來看看《道德經》第二十五章全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就是說有一個事物,它無色、無聲、無形,混然而成為一體,在天地生成之前就已經存在了。混成之物,它寂靜而沒有聲音啊,它空虛而沒有形體啊!它的本體存在獨一無雙而具有絕對性,它的運動規律永不改變而具有永恆性。它周而復始地執行,而且永不停息。可以把它視為天下萬物的母親。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因此)勉強命名它,叫做“道”,再勉強對它加以形容,便可謂之“大”。(“道”)廣大無邊而執行不息,執行不息而伸展遙遠,伸展遙遠而返回本始。換言之,即:(“道”)廣大無邊(“大”也);無時不存(“逝”也);無處不在(“遠”也);周而復始(“返”也)。所以說,道偉大,天偉大,地偉大,人也偉大。宇宙間有“四大”,而且人就處在“四大”之列,為其中之一。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身不經外力干預、按照其自身的客觀規律自由發展——換言之,即自己如此。

    “道法自然”真實內涵:“自然”即“道”

    可見,通篇老子都在解釋“道”是什麼。

    其實在第四章中老子也在試圖解釋“道”,老子說:

    “道衝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

    在這裡“道”首先被看是生育天地萬物的本原。就是說:道是虛無而沒有形體的,但卻不虧不盈,深奧不測,體含永珍,永無窮盡,好像萬物的始祖。它不露鋒芒,超脫糾紛,涵蓄著光輝,混同著塵垢,是那樣的無形無象啊,似無有而實存。我不知道它是從哪裡產生出來的,但知道它出現在上帝之先。

    很顯然,老子將道看作是天地萬物的最後本原,從理論上建立了一個以道為根本的宇宙本體。老子所說的道,究其根本,實際上就是指宇宙,於是有了第二十五章的呼應。就是說有一個混然一體的東西,它先天地而存在。無形無聲,杳冥空洞,永遠不依靠外在的力量,自身不停地迴圈執行,可以做天下萬物的母體。

    我不知道它的名,把它叫做“道”,再勉強給它起個名叫“大”。道之所以被命名為“大”,是因為它無邊無涯。道不止於大,又能不分晝夜的執行不息,故又可謂“逝”。其愈逝愈遠,無法窮盡其源,故又可謂之“遠”。但雖遠至六合之外,無窮無盡,卻未嘗離道,仍然依道自身迴圈執行,故又可謂“返”。所以才說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間有四大,而人居其一。人要效法地,地要效法天,天要效法道,道要效法自己。這是老子對道的全面而真實的描述。

    “自然”也有“自己如此”的意思

    除此之外,老子還在第十七章、二十三章和六十四章中提到了自然,通篇看來,均具有“自己如此”的意思。老子在第十七章中說: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猶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就是說:最高明的君主,實行無為而治,老百姓只是僅僅知道國家有他這麼一位君主存在而已;次一等的君主,老百姓親近他、稱讚他;再次一等的君主,老百姓畏懼他;更次一等的君主,老百姓輕慢他。(如果)君主對老百姓不夠講信用,在這種情況下就必然會導致老百姓不信任君主。(最高明的君主)慎之又慎啊,他不輕易發號施令。事情順利的完成了,老百姓都說:“這是我們自己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的”。

    老子在第二十三章中說:

    “希言自然。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道亦德之;同於失者,道亦失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就是說:少說多餘或無用的話,做到自己像自己。暴風颳不了整個早上,驟雨下不了整個白天。是誰刮狂風下暴雨的呢?是天地所為。天地(所興起的暴風驟雨)尚且不能長久,而更何況人(的妄為)呢?所以,能夠按照“道”的特性或精神(如自然無為)行事的人,則與“道”相合;得到了“道”的人,則有“道”;喪失了“道”的人,則無“道”。如果人的行為與“道”之“德”相符合的話,那麼,“道”也就會被人得到了;如果人的行為與喪失“道”之“德”相同的話,那麼,“道”也就會被人喪失了。

    老子在第五十一章說: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長之育之;成之熟之;蓋之覆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就是說:“道”化生萬物,“德”——“道”之性——蘊含於萬物之中。萬物(在“道”化生的自然過程中)自己(自然而然地)呈現出不同的形態;萬物在生存的自然環境中自己(自然而然地)成長。因此,萬物沒有誰不敬重道而又崇尚德的。“道”之所以被敬重,“德”之所以被崇尚,(除“道生”“德畜”外,還有一個重要原故)是因為“道”和“德”它們沒有受外界干涉而是永遠地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發展自己。“道”化生萬物,“德”——“道”之性——蘊含於萬物之中。因而,“道”使萬物得以成長髮育;使萬物得以成熟結果;並像父母給孩子覆蓋被子一樣使萬物得到關愛與呵護。“道”化生了萬物卻不佔有,使萬物得以生存、生長卻不以為萬物是依賴自己而生存、生長,為萬物的長輩卻不主宰萬物,這就是最最深遠的德。

    “道法自然”真實內涵:“自然”即“道"

    老子在第六十四章中說: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破,其微易散。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是以聖人慾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就是說:局勢安定的時候容易掌握,事情還沒有出現跡象的時候容易謀劃;事物的力量處於脆弱的時候容易分解,事物的力量處於微小的時候容易消散。(因此,)防範問題要在事情未萌芽之前,處理問題要在事情萌芽之際。合抱粗的樹木,是從萌芽狀態開始一點一點生長大的;九層高的土臺,是從(地上)第一筐土開始一筐一筐堆積起來的;千里遠的行程,是從腳下第一步開始一步一步行走出來的。做事情不遵循客觀規律而強行妄為者,必然失敗;做事情不遵循客觀規律而固執已見者,必然失策。

    因此,有道的聖人做事情遵循客觀規律而不強行妄為,所以不會失敗;做事情遵循客觀規律而不固執已見,所以不會失策。人們做事常常在事情要快接近成功的時候功虧一簣而失敗。(如果)做事情堅持到最後成功能一直像開始那樣慎重,就沒有失敗的事了。因此,有道的聖人有所欲、有所不欲,不貴重難得的貨物(而貴重大“道”);有所學、有所不學,重複眾人所經過的路(而不一意孤行)。總之,以順應萬物的自己的規律作為行為的準則,而不敢有所妄為。

    “法自然”就是效法大道本身

    綜上所述,老子從一開始提出“自然”的概念,就是“道”的另一個代名詞,不是什麼自然規律、自然法則,更不是什麼自然界,而是“道”本身,“法自然”就是效法大道本身,即自己如此,而且老子認為不僅道本身自己如此。而且他要求人和萬物都要像道一樣做到自己如此,所以提出“希言自然”,如此的話,道也會幫助人和萬物做到自己如此,所以最後他說:“道”以“萬物而之自然”而“不敢為”,最終道出了“自然”的真諦。

    可見,自然並非實體性的存在,亦非事實上的存在,而是對某一狀態或結果的說明。“道法自然”不是道之外還有其自然,正如吳澄所說:“道之所以大,以其自然,故曰法自然,非道之外別有自然也。自然者,無有無名是也。”“自然”不過是對道之狀態與作為之形容,而非道之外更有一實體之自然。又如王弼說:“道不違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於自然無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

    因此,所謂“道法自然”,即是道以自己為法。“道法自然”實際上即是道性自然。河上公曰:“道性自然,無所法也。”即說道以順乎自然為法,以自然為法,以自己為法。

  • 14 # 人文歷史美景愛好者

    “道法自然”出自《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問題的關鍵在於,所法者並非物之表象,並非天地、自然萬物的客觀形態,而是顯現於其中的某種意蘊。老子有關道的認識,得自他對自然萬物的觀察和思考。正是從對草木由盛而衰的生長週期,對水流衝擊、侵蝕岩石過程的觀察中,老子意識到“強大處下,柔弱處上”和“弱之勝強,柔之勝剛”的道理,進而總結出“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的規律。萬物各有其道,有其自身發生、發展和變化的規律,人道、地道、天道莫不如是,而皆以自然為依歸。師法自然重在傳神寫意在“道法自然”等觀念的影響下,古代中國孕育出了獨特的美學系統。

    與西方哲人認為藝術起源於對自然的模仿不同,中國古人並不贊成逼真地複製現實,而主張在作品中呈現自然昭示的意蘊。相應地,中國古代藝術家在觀察事物,進行創作時,其目的也不止於對物象外部形態的把握和描摹,而更著意於傳達物象背後的理趣。進而言之,中國古典藝術之所以重神貴虛,如書法講究神采為上,繪畫追求氣韻生動,詩歌推崇意在言外等,與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有著密切的關聯。心無旁騖才能臻於化境對於今天的文藝創作來說,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仍具有重要的啟示。比如,當今的投資者、製作人也應該懂得文藝創作有別於一般的工業化生產,需要給藝術家以更多的尊重、更大的創作自主性,而不是把藝術品完全等同於商品。包裝、炒作或許能使某位藝術家的作品在短期內升值,但依賴營銷之道絕不可能產生真正的藝術。又比如,藝術創作者也可以由道家美學精神獲得啟迪,秉持“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老子)的藝術辯證法,信奉“不精不誠,不能動人”(莊子)的創作原則,使其創作真正融入自己的人生體驗,而不是模式化甚至流水線生產,徒具藝術之名而無藝術之實。

    自然既是道的本性,也是大自然和人類社會一種理想的生存狀態。而對於創作個體來說,當務之急則是去除浮躁心態,不汲汲於名利,不斤斤於得失,心無旁騖,志存高遠,以一種自由的心境從事創作,如花之開,如鳥之鳴,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自然臻於化境,產出精品。道不遠人,缺少的只是一個“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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