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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一位80歲老人在漢城湖公園上廁所時摔倒導致骨折。事後,家屬向公園方提出索賠,但公園方面希望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2月21日,市民寇先生帶著80歲的母親到漢城湖公園散步,沒想到老人上廁所時摔倒受傷,致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在醫院住院治療一週,花費3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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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叫我王先生

    80歲老人公園上廁所摔骨折,向公園索賠8萬元。公務員到底該不該賠償?

    事情經過

    1.2月21日寇先生帶著80歲的母親到公園散步,上廁所時摔倒受傷,導致骨折。住院治療一週花費3萬多塊錢。

    (圖片與本文無關)

    2.寇先生說,衛生間內光線不好,地面溼滑,沒有防滑標誌才導致老人摔倒骨折。

    3老人家屬向公園索賠,各項損失共計8萬多元!

    第一點,80歲的老人上廁所,作為家屬你不應該去攙扶嗎?

    第二點,既然是公園,又是在廁所,肯定來往的人員比較多,為什麼別人沒有摔倒?偏偏你的母親摔倒了。而又偏偏你們要向公園索要賠償?

    第三點,老人摔倒了,受傷了,這是誰也不願意發生的事情,但是不要拿自己的過錯讓他人承擔。

    第四點,事情不要開先例!

    大家說公園該不該做出賠償?

  • 2 # 九歌一曲

    80歲老人公園裡上廁所摔骨折 向漢城湖公園索賠8萬餘元事件回顧,

    2月21日,一位80歲老人在漢城湖公園上廁所摔到造成骨折,事後,家屬向公園方提出索賠,但公園方希望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當天市民寇先生領著母親到漢城湖公園散步,沒想到上廁所時摔到受傷,導致骨折,住院一週,花費3萬多,寇先生認為當時衛生間光線不好,地面溼滑沒有防滑提醒,才導致母親摔倒骨折,因此認為是公園的責任,索賠明細顯示老人治療費用33500,醫保報銷9260,另外還有特殊護理費,精神損失費,家屬誤工費,營養費,後期治療費等達八萬多元。老人家屬希望私底下解決,公園方面認為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事後各位網友也紛紛發表了看法。

    個人認為,這家人有點不要臉了,八萬多塊,真是像網友說的致富經呢。那麼人都沒有摔倒,要是每個上廁所的人都摔倒了,都來要賠償,那公園還要不要開放呢,本來公園,廁所都是免費開放的,非盈利性。

    而且就像網友說的,你母親都八十歲了,怎麼沒有照顧好老人,本身你們自己就存在著責任。

    一味的責怪別人,這是不道德的。公園方面不可能派個人時時刻刻照顧著你母親上廁所。因此可以看出老人家屬是為了錢無理取鬧。

  • 3 # 健康天使工作室

    老人在公園裡摔倒,公園沒有設防滑標識,是有責任的。80歲的老人旁邊需要有家屬照顧,家屬也有監護責任和義務。

    我身邊曾發生過這樣的事,當有第三方時,醫保是不給報銷的。對外傷造成的住院,醫保報銷前要稽核調查,自己受傷的才准許報銷住院費用。所以這筆費用要由公園和家屬承擔,責任的劃分需要協商解決。

    當我們的父母老了,需要照顧的時候,子女應盡力把父母照護周全。買防滑的鞋子,吃軟點的飯菜。

    老人常常要去公園散步,公園管理上也要加強,在溼滑的地段設立防滑標識,既能提醒大家注意,又能免責。

  • 4 # 一名風雨無阻的醫生

    這是窮瘋了的節奏啊!

    事情回顧:

    2018年2月21日,市民寇先生帶著80歲的母親到漢城湖公園散步,沒想到老人上廁所時摔倒受傷,致左股骨粗隆間骨折,在醫院住院治療一週,花費3萬多元。

      寇先生表示,母親在公園的17號衛生間摔倒,當時該衛生間內光線不太好,地面溼滑有水並且沒有防滑提醒,才導致老人摔倒骨折,向漢城湖公園索賠8萬餘元。要求私了!

    這真是讓我看到了你在做夢呢?好啊,那你就繼續睡吧!

    以後他下雨天走路上摔倒是不是還得把路政、城管、交管、氣象一起告了??

    可以,你完全可以要求索賠,但是我們尋思一下,你是不是應該按照正常途徑來啊?走一下法律程式,這個才是正確途徑啊,法院判多少,那就不是你所說的算了!

    人家公園方面,態度一直非常好,公園方面表示只能給一些人道救助,索賠必須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公園方面表示需要一個權威的責任劃分,公園方面建議家屬透過法律渠道解決此事,公園方面一定會按法院判決支付各項費用。

    我個人認為家屬有責任,80歲老人上廁所,你就讓他自己去?要你們這些兒女幹什麼的啊?玩呢?

    再說了,你上廁所,是你個人的問題,人家公園提供免費分服務,你摔倒了,還去找人家麻煩,你心裡是什麼心裡呢?還上去要8萬。

    是不是以後下雨天走路上摔倒是不是還得把路政、城管、交管、氣象一起告了??

  • 5 # 淡墨流香

    這類糾紛比較常見,有私下協商解決的,也有經司法途徑解決的,我建議還是走司法途徑,讓法院給個公正說法比較合適。

    城市公園一般歸市政府的園林局管理,不同的公園由不同的公園管理處負責,屬於市政機關部門,公園的管理建設費納入市財政預算,為市民提供環境優美的休閒健身場所,是其職能之一,同樣也有保障市民在使用這些設施時安全的義務。

    寇先生的母親在使用公園的公廁時,由於公廁內光線昏暗,地面溼滑,導致老人摔傷骨折,公園管理部門肯定有責任,在防止老人如廁時摔倒,工作不到位,應承擔相應責任。寇先生對80歲的老母親,也存在看護不周,需要承擔部分責任。具體責任劃分,應以法院判決為準。寇先生索賠8萬,沒有法律依據,應該不會獲得法律支援。

    最後提醒大家,老人由於生理機能退化,會出現智力減低,行動不便的問題,作為兒女,要細心看護,儘量減少各種意外發生,給老人一個健康幸福的晚年。

  • 6 # Baby愛媽咪

    天呀!我家門口的漢城湖還發生這事了?專門去看了一下是怎麼回事,我覺得呢,公園該給賠,八萬,太少了吧!給賠八十萬沒看怎麼樣?簡直窮瘋子!

    首先,漢城湖請你來了嗎?

    自己去公園逛,上廁所摔跤了,讓公園賠錢?八十歲?如果八歲的孩子摔一下會不會這樣嚴重?會不會骨折?八十歲的老人,身體各器官已經嚴重的受損了,骨折是很容易的,說句不好聽的話,生命已經進入了倒計時。

    而自己的行為,使自己受到了傷害,卻讓公園賠償,這邏輯有點兒讓人想不通了!

    其次,陪同家屬呢?

    八十歲老人上廁所,是不是應該有人全程陪護著?家屬當時在哪裡呢?是不是也應該讓家屬賠償,如果家屬一直扶著著,你還會摔倒嗎?你是八十歲啊,不是十八歲!

    最後,人不行還怪路不平

    依照這樣的想法,那我走路上摔一跤,是不是應該去告修路的人,把路沒修平,把自己摔倒了呢?溫馨提示,不管什麼時候,出門在外,有孩子和老人的,一定照顧好自己的孩子老人,不要讓他們發生意外危險,也不要有僥倖心理!

  • 7 # 關於健康的那點事

    一、從公園管理者的角度:

    從眾多描述中,公園沒有收取門票,廁所也是免費公廁,屬於公益性的活動場所,沒有盈利性質,在這活動或上衛生間等,作為成年人都要自己注意個人安全。當然,公廁的清潔人員、管理人員應該是有政府拔付工資的,本身有一定職責維護廁所的燈光問題、地板溼滑問題、設定防滑安全提醒等,當然,地板溼滑也不可能24小時盯著。綜上原因,公園管理者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他們一直配合解決此事,建議家屬透過法律渠道解決此事,公園方面一定會按法院判決支付各項費用。這一點,我支援認同他們的做法,有道義、有責任、有擔當。

    二、從老人家屬的角度:老人由於公廁光線不好、地板溼滑等原因造成骨折,住院手術等原因,要求一定的賠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提出的賠償金額就是很有爭議了,原因如下:

    1、作為80歲的老人家,因為手腳活動不靈活,自己就要引起重視,如果公廁光線不明,家屬都在陪護的責任,因此在這事件中,其要承擔主任責任;

    2、公園、公廁都是免費地所,而且老人家住院的費用都是有醫療保險報銷,根據老人家屬向公園索賠明細顯示,老人受傷後先期治療費33500多元,醫保報銷後剩餘治療費9260元。另外,還有特殊護理費、精神損失費、家屬誤工費、營養費、後期治療費等共8萬多元。從這角度看,真有點獅子大開口,把責任都歸屬於公園方面了。這也成為大家攻擊的原因了。從我個人覺得,公園能賠付3萬元,應該已經盡責了。

    綜上所述,得出結論,適當賠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具體金額還是走法律途徑,有理有據才能得人心。

  • 8 # 葉知春秋語

    賠,賠,必須賠,不過8萬有點少,應該是80萬或800萬,最好能是8000萬,至少祖孫三代下半生都衣食無憂了。

    賠,賠,必須賠,誰叫你有事沒事公園蓋個廁所,你不賠誰賠?所以,必須賠,賠到大街小巷廁所全關閉,賠到你拉稀也找不著地。

    賠,賠,必須賠,老年人就是寶,家家有個老年人,今後不愁沒錢了,上廁所摔一跤,上公園摔一跤,上商場摔一跤,賠上一大筆,今後兒女不用工作了,不愁買房了,還有閒錢旅遊了。

    賠,賠,必須賠,賠到所有人見到老年人都繞著走,賠到所有老年人摔倒都沒人扶,賠到老年人往哪一摔,哪就跟著倒黴。賠倒老年人摔倒就是真理,讓人人都牢記這個生財之道。

    賠,賠,必須賠,賠到中國沒得賠,衝出國門,衝出亞洲,走向世界,一展老年人“摔 ”的風采、賠的高度,讓全世界都景仰華人,讓全世界都羨慕華人,讓全世界都佩服華人,最好還能編成歌:

    中國老人好,中國老人妙,中國老人“掙”錢有高招,隨地一倒,鈔票來到,隨地一摔,鈔票滿懷。

    中國老人好,中國老人妙,中國老人“掙”錢有高招,有高招,有高招……

  • 9 # 青島陳

    先從法律的角度說一下,如果題中描述的公園廁所的光線較暗,沒有開燈照明,地面溼滑,沒有防滑警示牌的情況屬實,那麼這位受傷老人的家屬確實有理由起訴漢城湖公園。因為公園是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必須達到能夠保障入園人安全的水平。如果事實證明公園廁所沒有開燈、地面溼滑、沒有警示牌跟老人受傷有因果關係的話,公園管理方是應該承擔一部分老人的醫藥費。

    從老人受傷,家屬向漢城湖公園索賠8萬元這件事來看,我們老百姓的維權意識在提高,這是一件非常令人高興的事情。作為法治國家的公民,我們應該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只有老百姓的維權意識不斷的提高,公園的管理方才能夠不斷的提高自己的服務水平,這樣才能將安全事故發生機率降到最低,我們的生活環境才能夠越來越好。因此,個人非常贊同老人及其家屬的做法。

  • 10 # 努力衝鴨凜凜醬

    這個漢城湖公園是必須要賠錢的,我看了一下題主說的,漢城湖公園連一點點基本的保障措施(光線,扶手這樣的)都沒保障好,這也是隱藏在老年人身邊的安全隱患,一個年輕人都能不小心磕倒,更何況是一個人上了年紀的老人呢。

    老人說的索賠要求其實是有根據的,因為老人和年輕人相比,身體情況是每況愈下,他們都得拄著柺杖走了,公園也是自己挖坑讓自己跳的。大家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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