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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果沒有你19343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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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圩鑫法務
俗話說“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說的就是安全和責任。而作為教書育人的重要場所學校自然就成為安全教育的重要陣地。題主所言安全教育的所謂的“極端”,我認為可能存在於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01 孩子的安全關係到無數家庭的幸福校園安全是關係到億萬家庭幸福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各級管理者都要把學校和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
為此,各校都把把日常工作做實做細做實,切實有效地防患於未來。
比如,課間學生上下樓梯都嚴格按照班級上下的順序來進行。校園的各種活動都安排值班人員。學校的保衛室負責校園及學校周邊安全巡查。
同時,還建立學校安全視訊監控防護制度、學校門衛制度、外出學生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師請假銷假制,針對寄宿制學生的值班人員夜間尋查制度(寄宿制學校)等等。
在學校管理過程當中,一些看起來與安全有間接關係的事情,如果平時稍微放鬆一點,就有可能埋下安全隱患。而事情一旦發生,隨之許多負面影響將接踵而至。
因此,必須在平時補上可能存在的各種漏洞,織牢織密校園安全之網!
而學校在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上級主管部門以及學校依據它們所制定的學校規章制度等的同時也給家長等帶來了諸多的不便,時常不為家長和社會所理解。因而他們會冠之以“安全教育走向極端”之名。
02 出於老師和學校自我保護之無奈1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既規定了學校必須承擔的學生傷害事故責任的十二種情形,也規定了學校履行了相應職責無法律責任的六種情形。
而現今,人們好像都不約而同地達成“共識”:孩子只要是在學校出的事故,家庭就可以學校就要負責”。
作為弱勢的學校為了息事寧人所以,也為了在學生受傷害事故發生後能有較充分的維護校方的合法權益,各個學校都把安全工作做在平時,首先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03 加強學校安全教育與極端的教條主義和形式主義之間的關係的認識1)家長和社會所認為的“極端”表現,此為大氣候所形成的。現實中,一旦學生出事,不管青紅皁白學校併成了被追究責任的主體,小者賠償經濟,大者處分校長。
於此同時,為了吸引眼球,社會和其它的新聞媒體也有一邊倒之勢,從而助長了家長的氣勢。
後來,學校從安全至上考慮,從保護自己、防患於未然出發,安全教育便走向了家庭和社會所認為的極端。
其實,學校在這方面也做出了巨大努力和犧牲:凡有安全隱患的活動一律取消。比如,蘭球不能打,足球不能踢,單槓不能上,跳高不能跳等等。學校體育活動只是簡單內容。
2)學校安全的極端現象不能再長久下去,我們不能從發生安全事故去砍掉正常的學校活動,那樣會顧此失彼。目前,由於對校園安全的重視,使一些學校放棄了許多學生活動。以前的春遊秋遊沒有了,越野長跑取消了,游泳課不上了,有的學校把學生運動會改成了趣味運動會,劇烈的百米變成了溫柔的答題接力。一些社會實踐不開展了。
實際上,學校還是要結合學生的發展,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在活動當中,做好防範,做好安全預案,組織過程嚴密,就可以保障活動的安全進行。
結束語
總之,未成年人由於受到其生理年齡和心理年齡的限制,對於所處的周邊環境及人際安全洞察力有限,遇到突發情況的應變與適應能力不強。而作為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特別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場所---學校,更需要家庭、學校、老師及社會各界給予密切關注和關愛。正所謂“防患於未然”,學校安全馬虎不得、鬆懈不得、掉以輕心更加不得!故題主所說的“極端”在一定意義上來說並不過分,這也是學校和老師的義務與責任之所在。 -
3 # 微觀le生活
你好,如果您所謂的“極端”是指“過度”,“不必要”的話,那我就說以下幾點:
1.安全無小事。
學校做任何規定,要麼是經過認真考量,要麼是真的有前車之鑑,作為學校,肯定也想給孩子們寬鬆,愉悅的學習,生活環境,但是很多時候,安全重於泰山,必須從小事抓起。
2.學校承受了太多“不能承受之重”。
現在,安全教育在社會也好,家庭也好,都很難真正落實下去——因為,沒辦法強制,也沒辦法監督。
唯一能貫徹,落實下去的,只有通過學校。
所以,學校成了無數個“有關部門”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甚至是唯一)突破口,每個部門都來盯一把,不打起十二分精神也不行啊!
3.社會輿論,政策上給予學校“無限的壓力”。
如果以公司來做比喻的話,那麼學校就是一個“無限責任公司”,它承擔的責任是無限的,且極容易被社會輿論放大,政策上也似乎習慣了挑“軟柿子”捏。
無形中,學校要承擔的安全責任就越來越多,只要出現安全問題,無論是在學校裡,還是在家裡,無論是學校有沒有問題,學校都有責任,關於這一點,網上新聞素材有很多,隨便一搜就能搜到一大堆,比如孩子放學路上摔傷了,學校教育不到位,孩子被蚊子咬了,家長可以一口咬定是在學校被蚊子咬的……
只要追責,學校肯定就是被追責的物件,甭管你覺得合不合理,這事兒,沒辦法用常理去想。
這樣的重壓之下,不重視安全問題怎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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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思源寶貝
學校的安全教育看似極端,其實學校重視安全教育,這是責任,防範於未然。生命只有一次,有了健康的身體,才能談未來。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是祖國的未來。需要家庭和學校共同來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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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窺蒼穹
校園安全,是學校的頭等大事,一位新領導上任,上級找談話時叮囑,安全是1,其餘都是0,這個1要是出了問題,其它工作都是沒有意義的。這個話雖然很極端,但確實說出了安全的重要。
一、校園安全必須是學校工作的頭等大事。
高度重視校園安全,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發展迅速,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人們的安全意識、生活質量意識也顯著提高。校園安全自然也上升到更高的高度。
高度重視校園安全,是學校與家庭的共同願望。一個孩子就是一個家庭的希望與未來,學生安全是千千萬萬家長關注的頭等大事,學生可以學習一般,但一定要身體健康,一定要有安全保障。安全問題,常常是不可逆事件,所以,學校必須把學生安全放在首位,不能有半點疏忽大意。
從管理角度講,學生在校安全,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者。校長必須把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安全管理,放在自己工作的首位,不僅僅是要天天講,還要落實到位,任何失誤都是嚴重瀆職。
二、作好校園安全工作的幾個要點。
安全教育是常規性,關鍵的是要時時繃緊安全這根弦,不能僥倖。一要作好安全教育;二要作好安全防範;三要落實好安全措施;四要作好安全演練。
需要作好的安全教育的內容有,季節性的教育有,預防流行性傳染病、防溺水、防火、防雷電等。經常性的教育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校園踩踏等。專題性的教育有,防網路詐騙、禁毒等。
校園安全防範內容有,校舍安全,樓上窗戶、玻璃、牆皮等脫落。體育設施器械安全,籃球架、足球門、單雙槓及上課用的器械,是否有斷裂等。實驗室安全,有毒藥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安全。學生上、下課及聚焦安全,擁擠、踩踏、碰撞等。
落實安全措施要作好以下幾點,一是經常檢查校舍、體育器械、實驗室物品;二是要組織好學生上、下課、課間及放學,要專人定崗,負責疏散和管理。三是專人守好門衛,防止外人無故進入。
學校要針對相關情況,作好安全演練。安全演練要科學規範。有的學校組織學生防火演練,只見學生拿一個手帕捂住口鼻,直立著身子向外跑,這顯然是錯誤的。
目前,由於對校園安全的重視,使一些學校放棄了許多學生活動。以前的春遊秋遊沒有了,越野長跑取消了,游泳課不上了,有的學校把學生運動會改成了趣味運動會,劇烈的百米變成了溫柔的答題接力。一些社會實踐不開展了。確實是因噎廢食。
實際上,學校還是要結合學生的發展,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在活動當中,做好防範,做好安全預案,組織過程嚴密,就可以保障活動的安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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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悟理有道
看起來是極端,實際上是無奈!
安全問題,不是進行教育就能完全避免的。有些意外防不勝防,完全杜絕安全事故是不可能的。
現實是,只要學生出了安全問題,家長會千方百計,各種途徑,各種方法,尋找老師和學校存在過錯的蛛絲馬跡,哪怕日記中一句話,老師的一句批評,都會成為老師和學校過錯的把柄,只要學生在學校裡出事或者只要是老師組織的活動,出了事責任都是老師的。
而有些教育主管部門甚至某些學校管理者,出了事不是根據事實和法律做出行政處理,首先想到的是怎麼息事寧人,帥鍋責任。處理了老師,家長滿意了,迴應了輿論關切。而受傷的肯定是老師。
一定程度上,通過所謂的安全教育,也是在層層推卸責任。最終都會推到基層學校和老師身上,作為基層學校和老師除了極端一點也沒有什麼好辦法。
既然意外無法絕對避免,基層學校和老師只能儘量躲遠點了。因此,我們看到體育課危險專案沒有了,爬山春遊沒有了,老師不敢批評學生了,家長和老師簽訂的責任書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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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流連忘返的老劉
首先,學校重視安全教育絕不是走極端。這是教育的進步,是對生命教育的不斷完善和提高。
就拿這次疫情來說,中國在大考面前交了滿意的答卷,就是我們的目標定位準確:確保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其次,中國的法治建設正在進行中,雖然頒佈了《未成年保護法》等相關法律,但很多條款略顯粗放,需要在實施中不斷完善、提升。致使個別現象似有矯枉過正之嫌。比如,前幾年有的學校都不組織運動會了!勞動課取消了!等等。
第三,現在每個家庭孩子少,致使家庭、學校、社會越來越對孩子的呵護越來越重視,特別是培養孩子的成本越來越高,出現安全事故後,不僅是追責那麼簡單,如果出現事故,責任、時間、經濟等成本都是學校承擔不起的。
第四,重視安全教育實際上是文明的進步,就像在公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一樣,只要遵規守矩,我們都是安全的,包括學生、家庭、學校,甚至社會!
期待我們每個人將文明進行到底,在遵規守矩的前提下,多理解,多參與,多支援,共同搭建孩子們健康成長的安全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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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尖尖老師講數學
安全無小事,事關千萬家
我是講數學的尖尖老師,對於你這樣的問題,我不知道你所面臨的困境是什麼,什麼是安全教育極端化,我僅是個人的經驗告訴你,為什麼學校對安全教育抓得特別嚴,學校又是怎樣做的:
一、學校穩定是壓倒一切的工作
試想一下,如果某位成人自己不小心磕破了頭,大家是不是找個醫院包一下就可以,甚至看到止血了,就馬馬虎虎過了,然而,如果是孩子在學校磕破了頭,你會怎麼處理,基本流程是這樣的:全家總動員,集中上醫院,CT走一遍,心裡還埋怨,接著再談錢,一環套一環地走下來,家長累、學生累、老師更累。
所以學校的安全工作永遠是放在第一位的!
舉個鄰國日本的例子,整個日本所有建築防震係數最高的有兩個地方,一個是醫院,一個是學校,一個是救死扶傷,一個是國家未來!
二、學生在校意外傷害特別多
小學生天性好動,走路蹦著是比較好的,拼命衝的大有人在,而他們的安全意識相對較差,注意廣度不夠,我就親眼看到孩子走路撞牆角頭破了的,也在鉛筆扎到腿上的,這樣的安全事故數不勝數,因此如果不進行相應的教育,安全事故發生機率會大大增加。
三、學校具有很多的安全教育要求
學校的安全教育涵蓋方方面面,從上學到到上課,從下課到放學,從室內課到室外課,從安全知識講解到防震、防火演練,都有一整套的安全教育規範,最近新冠肺炎發生以來,對晨午檢、課間學生身體狀況都進行了相應的檢查,這些都是為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形成安全技能服務的。
最後一句話,可能在非常時期,學校在安全上提出了一些嚴格要求,並且佔用了家長的一些時間,但請您相信,學生在校的要求只有更嚴格,教師面臨的安全教育壓力只有更大,我認為家長應該密切配合學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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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帶著夢想出發2018
近日,有一位中學校長在教師會議上千叮嚀萬囑咐:“寧願學生成績平平,也要確保學生安全無事故”。這位校長的話在網上激起了強烈的共鳴,教師們紛紛迴應校長:金玉良言,必須支援!
孩子安全大於天!
每一個學校管理者都要警醒,校園安全工作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而是關係到億萬家庭幸福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各級管理者都要把學校和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
更重要的是,要把日常工作做實做細,真正有效地防患於未來。如課間學生上下樓梯、校園活動護導值班制度、校園及學校周邊安全巡查制度、學校安全視訊監控防護制度、學校門衛制度、外出學生請假銷假制度、宿舍夜間尋查制度(寄宿制學校)等,都要嚴格落實,不留死角。
人性之惡無法消除,防範建設卻不能因此而消極以待,必須在平時補上存在的各種漏洞,織牢織密校園安全之網!否則,一個小小的漏洞可能就會造成令人痛心的悲劇。
學校的安全教育走向極端,體現了領導保護自己,保護教師的理念
這位中學校長的告誡,這絕對是一位對現狀深感無奈的校長,絕對是一位十分愛護他的老師們的校長,也絕對是一位能屈能伸的校長。學校學生成績不好領導領導最多挨批評,不會被撤職;但出了學生安全,輕則自己或學校破財,重則撤職法辦。
遺憾的是,在安全責任的“高壓”下,一些校園卻沒有變得更加安全;而且,更嚴重的問題是,一些學校擔心承擔安全責任,本應該開展的教學活動經常取消,對學生實行“圈養教育”。
學校似乎堅持了安全的底線,卻沒有堅持教育的底線。
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根源就在於沒有依法認定校園安全事故責任。比如,有學生在學校裡犯錯,教師對學生進行了適當批評,並沒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可學生事後卻自殺了。
對此,應該在全面調查學生自殺事件基礎上認定責任,查詢學生自殺的根源——如果涉事老師的批評,就是正常的教學行為,則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不管家長怎麼到學校吵鬧,司法機關、教育部門和學校都應嚴格依法辦事。
但現實之中,只要發生學生意外事故,一些部門為息事寧人,往往不管當事教師有無責任,都對其進行處罰,包括解聘、開除等,這就令正常的學校教學受到了影響。
還比如,有些中小學有很好的操場,可學校禁止學生課間到操場上去玩;有的中學開運動會,800米、1000米專案被取消,學校擔心有學生猝死,承擔責任;傳統的春遊、秋遊,在很多地方都不再組織。
因為在這些地方,只要出了安全事故,學校領導往往就地免職。如此,領導不願意搞這些活動,也在情理之中。
因怕承擔責任,學校該進行的教育,不再進行;該展開的活動,不再舉行,這就扭曲了學校的正常辦學,受傷害的還是學生。這種辦學局面必須改變。
在這樣的因噎廢食中,學生們的成長也許會少受“皮肉之苦”,但身處人生中最愛嬉笑打鬧、奔跑玩樂時期的孩子們的天性則會被扼殺,身心成長必將受到影響,如此被教育的一代人,何以成為能擔當的社會主義接班人?
我們應該有一個規則,在不可避免的事故面前,迅速分清責任,該誰的由誰承擔,而不能一出事就是學校的錯,就上學校裡大吵大鬧。
普及學生意外保險制度,把賠償的問題交給保險公司,對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進行規範化管理,只要學校沒有失職就予以免責,才能讓學校在教育學生時不再畏首畏尾。好在這一措施正在實施中。
一點感慨
依法認定學生安全事故中的學校、教師的責任,這其實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依法治教的要義就是,要明確辦學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社會機構在辦學活動中的權責,不能責任主體不明、責任界定不清。
學生安全是一項系統工程,保障學生人身安全,則是學校和社會的共同責任。從學校方面講,應該在課堂上讓學生明白何種情況可能發生意外,遇到意外如何正確處置。學校各項裝置要跟進,校舍要安全牢固,要配備完好的消防器材、合格的校車,必要的場所應安裝攝像監控,管好校門,不要讓陌生人任意出入等,盡最大可能減少潛在的風險隱患等。
從社會方面講,政府應當敢於擔當,勇於負責,用心去解決學生安全問題,為學校學生安全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措施保障、應急保障、資金保障等,解除教師和學校的後顧之憂。
總之,對學校的管理,決不能離開依法治教這一準則。讓每一個孩子快樂地度過校園時光、安全地走出校園,這也是教育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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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浪中沙子
第一、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學校安全教育的要求提升。
最簡單的例子,現在好多家庭一個孩子,生命比古代的皇帝還值錢,一家五口人,四個大人圍著一個孩子轉,你說金貴不?當然金貴。而孩子很多時間在學校生活,安全就是個值得顧慮的問題。家長、父母對安全的要求升級了,學校當然要加強安全教育。
另外,社會整體進步了,人均壽命提高了,不再像以前一樣生病回家等死了,而學校又是個人口集中的地方,這個地方生活的是祖國的花朵,社會當然要對學校的安全教育加以重視。
第二、特定時期,加強安全教育有利於社會穩定。
前面說過了,安全教育要防範於未然,也就是預防為主。這種安全教育,平時看起來沒什麼事,好像還有點影響正常的學習,但是這個必不可少。例如:每棟樓都有消防栓,就是滅火的那種出水的裝置,有的消防栓從出生到死都沒有動過,但是它必須存在,它不存在的話,大家不放心。
更何況,在疫情沒有結束的時期,安全教育尤為重要。說個不好聽的話,一個人得病,一個傳兩,兩個傳三,後果不堪設想。你說要是你家的孩子被傳染上,是不是會埋怨學校安全教育沒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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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窗外花
學校的安全教育是學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就可能走極端。學校的安全教育為什麼會走極端?主要是有以下原因:
一是學生的安全始終是學校的頭等大事。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人身權利,學生又是特殊的社會群體,學生的安全始終是學校的頭等大事。俗話說“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教育部門對主管的學校方方面面都有考核,但擺在首位的還是學生安全。學生安全出了問題,對學校工作就是“一票否決”。2002年9月1日起實施的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了學校必須承擔的學生傷害事故責任的情形有十二項之多,再加之其他的法律法規,織就了一張張學生保護的安全之網。一個明智的校長,工作千頭萬緒,應該首先抓好學生安全工作,必須確保學生安全。
二是安全教育是確保學校師生安全的必經程式。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這說明,學校安全工作應該分為相互聯絡的三個環節:一是安全教育,二是建立相應的安全規章制度,三是出了安全事故必須及時救助。沒有安全教育,哪來學生安全?而且,這個安全教育活動還必須有詳細的記載、有臺賬,做到有案可查。做好安全教育,實際上也是對安全事故“防患於未然”。
三是學校怕出了安全事故後“背黑鍋”。雖然學校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工作,但誰也不能確保自己的學生不出安全事故。如果不幸“中彩”,學校將面臨鉅額的經濟賠償,進而會影響學校聲譽。實際上,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既規定了學校必須承擔的學生傷害事故責任的十二種情形,也規定了學校履行了相應職責無法律責任的六種情形,但是學校為了息事寧人,在出了學生安全事故後往往遷就受害方。現在,人們好像都達成“共識”,“只要是在學校出的事故,你學校就要負責”。所以,學校為了在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能有較大的“辯解權”,工作做在平時的話,就是首先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正因為以上原因,學校必須重視安全教育工作,寧可做過頭,也不能有欠缺!那安全教育走向極端就是很自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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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學校的安全教育極端,這種方式的教育,實在是迫於無奈。
我們清楚,學校本來是安心搞教學的地方,稱之為象牙塔,本是一清靜之地。一所學校的好壞,和教學質量的高低有很大的關係。所以,對於學校來說,搞好教學,是學校生存的生命線。
如今,學校的工作重心似乎發生了變化。任何場景之下,安全教育必須放在首位,任何一所學校,如果出了安全問題,年終績效考評將一票否決。鑑於這種壓力,學校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視,畢竟安全問題牽涉到學生安危。學校的教育,應該是一種責任,但在目前的情況下,確實是壓力倍增。
禁毒教育、艾滋病教育、防溺水教育等,一大堆材料,要求做成臺賬,隨時備查,一旦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是要擔責的,所以,從上到下,沒有人敢有絲毫大意。大會、小會、班會,甚至是在課堂,老師都要一直強調安全,除此,學校還要請相關部門來進行各種講座,目的就是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
每到這個季節,媒體上總會報出某地出現溺水身亡事件。按理,學校遵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已經做了各種安全問題的教育,並且是常抓不懈,但為何溺水事件屢禁不止呢?
我想,教育的責任不僅僅在學校。須要社會、家長共同參與,要把這種教育滲透到社群、村公所及各村落,利用廣播、網際網路、各種文娛活動,把安全教育滲透其中,效果不是好得多嗎?
學生離開了學校,老師沒有辦法管理。最好的管理監督不就是家長和當地相關人員嗎?只有提高了家長等人的安全意識,加強了監督管理,不就會降低事故發生率嗎?
除了安全,學校還必須要有精力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