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歡歡喜喜144107285

    應該有點錯吧!雞咬死可以找狗主賠償。因為雞一般都是賣錢和自己吃的。而狗一般來說是寵物都跟人有感情的。你把它打死了肯定狗主也會生氣的啊!如果你想要賠償就要難點了。如果不要就無所謂了。

  • 2 # 99隨便

    第一,憑啥雞的命就不如狗的命?

    有人說了,狗和主人有感情,所以狗顯得比較‘尊貴’,狗的命比雞的命值錢。

    這不對啊!

    主人養雞,平時精心餵養,看著小雞一點點長大,能下蛋給主人吃,能殺了吃肉,能拿出去賣錢,用處是很大的。

    雞主人雖然不會把雞當寵物,但由於雞有利用價值,主人也可以對雞有感情的。

    你不能說,基於物質利益的感情,那就不是感情?

    第二,狗咬死雞,狗主人是什麼責任?

    無論你把狗當朋友也好,當寵物也罷,狗畢竟不是人,狗犯了錯是狗主人管理不當的原因。

    狗咬死雞,至少在民事責任上,等同於狗主人打死了雞。

    所以,狗咬死雞,狗主人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幾只雞,一條狗,誰更值錢?

    這件事轉化到賠償責任上,等於狗主人打死十幾只雞,雞主人打死一條狗。

    都是類似的行為,我覺得雙方錯誤性質,是差不多的!

    那麼怎樣解決呢?

    其實沒啥複雜的,兩家的畜生都死了,應當把死雞給狗主人,把死狗給雞主人,這是被打死的畜生,不是病死的,當然不能浪費,該吃的還得吃。

    剩下是賠償。

    雞主人去市場上,買一條重量類似的狗,賠給狗主人。狗主人也去買十幾只雞,賠給雞主人。

    至於各自的感情問題,反正各自對家裡的雞狗,都有了感情,感情這東西最是說不清道不明,乾脆不要分個誰深誰淺。

    結束語:狗主人縱狗行兇有錯,雞主人暴力打死狗也有錯,且性質相當。

    尊重生命,尊重生命的價值,包括食用價值和其他利用價值等等,。

    雞狗同等重要,都為人類貢獻食物。試想,動物界那麼多種類,能生活在人類中間的,能有幾種?沒必要非得分個高低貴賤。

  • 3 # 閒來無事222

    從道理上來說別人是無心的你是故意的,從責任上來說回家燉狗煮雞各打五十大板比較合理。狗畢竟具有攻擊性,沒看管好導致咬死了別人的雞理虧在先,被咬死十幾雞雖讓人惱火一氣之下打死了狗讓有理變沒理了,但多少情有可原批評一頓就得,村裡的事本就是低頭不見抬頭見,沒違法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4 # 儒行篇

    應給愛好養狗者辦個養狗證。第一:狗證上要寫明狗主人詳細資訊,包括居民身份證號碼也要寫上。第二:狗出門時,必須將狗證掛在狗脖子上,若狗脖子不掛證或掛假證,應重罰狗主人(每次應不低於3000元,最高可罰一百萬元)。第三:出門必須繩牽,且必須給狗嘴帶上籠式囗罩。第四:需要定期(最低應月檢,應收費)上檢疫部門檢疫。檢疫不合格出門又不帶檢疫合格證者應處罰狗主人。第五:不管什麼原因,狗咬人,狗主人負全責。情節嚴重者,應追究狗主人刑事責任。第六:狗咬死了人,不管什麼原因,狗主人負全責,並且狗主人最低應判無期,並給死者高額賠嘗。若不賠嘗,應判死刑。第七:若狗圈養在家內,有小偷進入被狗咬傷或咬死。狗主人有證據證明家中無任何人在家,狗主人無任何責任。若有人在家,則應追究少量責任。第八:若不牽繩上路,出現的一切意外,狗主人負全責,由此引發交通事故者,追究狗主人責任。(即使牽繩上路,只要狗傷人,不管什麼原因,狗主人負全部責任)。第九:對養狗人應適當徵稅費。公安部門可月徵安全費。城管可月徵衛生費。稅務局可收養狗稅。等等各部門都可適當收費。第十:具體執法,可由多個部門執行,多個部門都有處罰權,罰款一半上交國庫,一半各單位自己留做經費。例如城管執行(若執行到位,這是城管最得人心的善政)罰款,城管可留一半罰款做自己單位經費。警察發款,可留一半做經費。檢疫部門罰款可留一半作經費。工商,稅物,環境,交警,等等部門都有罰款權。第十一:不管哪個部門罰款,最低罰款小型犬不低於300元,中型犬不低於500元,大型犬不低於1000元。第十二:以狗脊背到地算起不高於25釐米算小型犬。高於25釐米小於35釐米算中型犬。35釐米以上算大型犬。第十三:若狗上路,狗主人需自帶垃圾袋,清潔狗的大小便,若不清潔,則城管等各部門可收大小便費,最低不應低於300元。第十四:若狗傷人,公安機關應及時介入!第十五:若不辦狗證,一經發現應重罰,小型犬應不低於3000元。中型犬不低於5000元。大型犬不低於10000元。第十六:狗出門大小便由狗主人負責。如狗在街上隨便大小便,應重罰狗主人!第十七:應強制性讓狗主人買意外傷害險。險額不應低於一百萬元。且每年必買。第十八:凡是辦養狗證之人,必須規定禁止棄狗!禁止殺狗。狗得病須及時診治!否則應重罰狗主人!第十九:鼓勵人們對違法養狗的舉報獎勵。發現不牽繩,不辦狗證,棄狗,狗病不治病者,給舉報人不低於3000元獎勵。第二十:對於偷狗者,若是偷的不合法狗(沒辦狗證,沒檢疫等)公安機關則不予立案,但偷狗者應被道德遣責。

  • 5 # 我是秋日思語

    你每天關於狗的問題有好多個!你是個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嗎?你除了和狗鬥,挑撥人們互相攻擊,就沒有活下去的勇氣了嗎?之前警方出來闢謠的那麼多謠言也是你編的嗎?人有惡人,狗有惡狗,你說的狗是狗中的惡狗,你是人中的惡人。無論惡狗還是惡人,都會付出代價,都會遭到天譴。這就是善惡有報,天道好輪迴。

  • 6 # 小小70601254

    這是把狗打死了,如果狗跑了你上門去找絕對是另一副嘴臉。我們這裡打死狗不賠雞錢,狗主人也不找,不打死找上門,留狗命就賠錢,不留狗命就賠酒吃狗肉。通常兩不找

  • 7 # 善良之子86

    哎……事情不能這麼理。狗咬死雞,索賠是權利。但武斷的打死狗確實有些過頭。打個比方,殺人兇手,是否可以被害人家屬直接滅了?

    其實是一個道理

  • 8 # 猴哥一頭霧水

    別這樣太殘忍了,要是我給狗做一手術取出被吃的雞再縫上,這樣就算了,要不在狗肚子上裝一拉鎖,吃錯了掏出來就行。

  • 9 # 葡萄139279046

    讓主人配點錢就是了,或者給你再買個下蛋的雞不就完了嗎,都是牲口,也不是主人讓狗去咬雞的,你再打死狗這樣會使人結下仇恨的,多沒勁哪,真的不應打死狗。

  • 10 # 中華洋芋頭

    說一句打死,雞就白死了,說不定還得賠別人的狗。我餵過阿拉斯加,旁邊就是雞場,這傻狗幹什麼都是又懶又笨,唯獨對小雞有獨特的愛好,一不注意,叼著小雞就過來了。不過朋友也很少怪我的狗,回過頭找我要錢,不過基本都是10塊,有時候我不好意思想多給,朋友說,你們家的狗逮到的一般都不是健康的小雞。

  • 11 # 使用者96089094332

    一命償一命,合情合理,不過愛狗人士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譴責養雞的:我們都是有愛心的,為什麼非要摔死狗呢,有人性嗎?雞死了就死了,算得了什麼?狗這麼可愛又通人性,不就是咬死個雞嗎?肯定是雞嘴欠,先動的手,你敢弄死我爸,餓,不是,是弄死我的狗我就人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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