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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執傘青衣袖

    讀一本好書啊,就是又哭又笑,又感動又心痛,跟著主人公的遭遇走,被作者的筆牽著走,欲罷不能,同時為自己讀到了這本書而慶幸而驚喜而感激,然後就邊讀邊拿著筆寫啊寫啊,記筆記,讀完之後,感覺被掏空了一樣,久久不能平靜,心中有千言萬語在奔騰,好想找人分享,而一出口似乎又說不好,怕不能傳達你心中所有的感動和驚喜,怕玷汙了這本書在你心中的神聖地位所在,但又很想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這本書有多好。就像是戀愛的過程。比如悲慘世界,比如霍亂時期的愛情。幸運的是,我總能在偶然而恰當的時機遇見一本好書。這是最令我開心的。前天去圖書館,我在最後一排的美洲文學那裡排放著馬爾克斯的那裡,發現了這本書,這是我第一次看見它,之前這個架子上是沒有的。我欣喜地拿下這本書,又拿了幾本保羅·柯艾略的書,他也是一個我蠻喜歡的作家。 當我把一摞書搬到自己的位子上,中午就來了,我決定先去吃飯,下午再看。我並不急著開啟一本我找了很久才找到、想要看很久的書。因為當我找到它的時候,我就知道,它已經是屬於我的了。至少在我看完它之前,我是安心的。我不再激動、想念、尋找它,因為我知道它就在我的身邊,任何時候,只要我準備好了,就可以開啟它。所以,我願意在我心情最舒適、什麼也不想的時候開啟它。而不是在吃飯前的幾分鐘匆忙地開啟它。因為讀一本好的小說,你需要一個從容淡定而美好的開頭。 一本嶄新的書,或許我是它的第一個讀者,我非常喜歡我是第一個讀者的這種感覺,彷彿被自己發現了什麼美妙的秘密一樣。封面也是我喜歡的淡雅素淨型。開啟第一頁就是書的開頭,沒有前言、沒有序、沒有引言,我最怕的就是書的前面有長篇大論的序,有時候甚至不止一篇,這能要了我的命,因為我喜歡從頭至尾的讀,但有時候光是讀序就把我讀書的心情給毀了,我會再也讀不下去,乾脆不讀了。所以,我喜歡的書都是開門見山就看到小說的第一行字,而不是他媽的“序”。我讀的外國小說的版本在這點上都做得很好。但是如果是華人自己寫的小說,那序就多了。不知道是華人覺得自己人寫的書有權利多發幾篇序,還是中國的人情關係的顯露,總要請一兩個有名望的熟人給你的書寫個序啊引言啊什麼的。這是我最討厭的不乾淨利落的做法。幸而,外國小說,咱們沒什麼好理由去寫序。有序的也多是出版說明,沒啥好讀的,外華人也不太愛寫序。這樣,我就開始讀了。 開頭是這樣的:“不可避免,苦杏仁的氣味總是讓他想起愛情受阻後的命運。剛一走進還處在昏暗之中的房間,胡韋納爾·烏爾比諾醫生就察覺出這種味道……” 一本好的小說,總有個好的開頭。只要一本小說的開頭一句或一段能吸引我,那我就一定會讀完它的。這本書呢,在開頭的幾頁都把我吸引得死死的,讓我驚歎不已,因為我實在是十分喜歡外華人特別是馬爾克斯這種作家寫的這種開頭。看似漫不經心的開頭其實卻是最有深意的安排,而且,文字語言都美得恰到好處,我只能被折服了,被陶醉了。我無話可說。這就是我喜歡的語言、喜歡的開頭,就像馬爾克斯其他小說一樣,總有一個讓人慾罷不能的開頭。就算我看他的那些短篇小說,看到最後也沒看出個所以然來,我還是傻傻地喜歡著,把它們讀完了。其實,很多到讀完了,我都不明白他講的到底是個什麼故事,或者說,他根本沒在講故事,只是用文字在織一張巧妙的網,把你網住,像蜘蛛一樣,捕獲你。所以,我學會了看小說不注重故事情節,而比較認真去看它的文字。 《霍亂時期的愛情》吸引我,讓我覺得它比《百年孤獨》還好看的原因可能是,其一,它的語言文字實在太優美,而作者那種漫不經心其實卻都是精心雕琢的筆觸實在是我最喜歡的型別;其二,它寫的是愛情,超越時間的愛情,縱使我不喜歡那個男主角,覺得他是條可憐蟲,覺得他猥瑣不堪,我還是覺得小說這樣進行是最好的,即使夢幻也是值得人敬畏的;其三,小說對於愛情、生命、時間、衰老、婚姻、城市等等的描寫,我覺得既深刻又不失柔情,這是我最喜歡的方法,就是用些看起來很簡單很清淡的文字把你對歲月、生命最深刻的感受和見解表達出來,假裝不經意間小不小心流露出來的感慨,但卻直指人心。 說到底,《霍亂時期的愛情》在主題、思想等宏觀內容上或許比不上《百年孤獨》,但我卻更喜歡《霍亂》的那種溫情和清淡。不要宏篇敘事、不要主題思想宏大……要的就是慢慢的日子中對生活最真切的感受,然後像個年邁的老人,坐在院子的杏樹下,在寧靜的午後的Sunny裡,娓娓道來。 看的過程中,我不時驚歎於某個段落、某段文字,然後細細地抄寫下來。抄寫筆記是我一直以來和讀書一樣戒不掉的習慣。可能是我總是太貪心,想把一切美好的東西據為己有,但我明白,最美好的東西都是沒辦法據為己有的。你不能擁有它,你只能享受它。 看了兩天,看了十幾個小時,終於在昨晚把它看完了,厚厚的四百頁,細細密密的文字,我一字一句地看,沒有漏掉一行一字,也抄了滿滿十頁紙張。白紙黑字竟有這樣的魔力。看完後,我興奮又激動,真想和人分享我的愉悅,但是不知道該和誰、怎麼分享,因為我愛的東西你不一定愛,你不能感受到我的熱情和激動。就像我喜歡的男生,你可能覺得他一點都不好。如果你也愛的話,你就去讀它,讀完以後,我們可以聊天。但是,你或許不想和我聊小說,你只想聊戀愛、八卦或者人生。所以,我說的對於你來說,又是無意義的話了。 如果能找到一個人,和自己一樣,著迷地喜歡著同一樣東西,那麼,是不是會比較快樂幸福一些呢。還是……其實,不管有沒有人和你分享,在那些閱讀的快樂中享受生命的你,已經得到了滿足和愉悅,不需要別人來分享。 而我現在最大的喜悅就是,我能自在地享受獨自的愉悅,並感到滿足。我感謝每一本偉大的精彩的好看的小說,帶給我的喜悅、震動和想法。我感謝馬爾克斯這麼一個偉大作家寫出了不止《百年孤獨》這麼偉大的小說,還寫出了《霍亂時期的愛情》這樣一本我極度喜愛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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