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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麥抖線上脫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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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廉宣教網
經雙方協商同意適當收取勞務費沒什麼問題,問題是酬勞太高就有點不厚道了,且不說從法律方面說就是從道德方面也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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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野山漁植
關鍵是那些錢的來路是否正當。如果是合理合法的錢是沒閆題的。如果是違法得到的錢,你就是共犯。別人是什麼罪,你也是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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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冀G小張
首先沒有天上掉餡餅的事情,該女子去幫別人去銀行取錢拿抽成被批捕這件事情,我認為警方做的對。該女子為成年人,有對事情辨別是非的能力,去100給10元報酬,這屬於“天價報酬”,這樣的事情應該拒絕,必要時還應該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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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毒舌財經
簡單的幫人從ATM上取錢,100元就可以獲得10元回扣,這麼好賺的錢換做誰都會很心動。但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如果沒有任何問題,人家幹嘛不自己到ATM上取錢,為什麼還願意給你10塊錢,讓你去取呢?所以只要稍微有一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這肯定是一種不正常的行為。
然而現實當中有人為了錢啥也幹出來,為了幾百塊錢也敢鋌而走險。
先來了解一下事情的經過。易某是福建漳州人,2019年2月份,易某想到角美尋找工作,一個偶然的機會易某看到牆壁上貼著一則招聘廣告,招聘清潔工月薪6000塊錢。一個清潔工的收入還挺高的,然後易某就打電話過去應聘。
接電話的是一個女子,在電話中女子說要面試一下,於是約定在角美車站面試。不過在面試過程中,女子告訴易某,她的工作並不是清潔工,而是專門幫這名女子去銀行取錢,取錢的回扣相當豐厚,每100元當中就可以給易某10元的回扣。但是該女子告訴易某具體的細節,取錢的時候一定要帶安全頭盔,戴口罩,取完錢之後,再轉到女子提供的另一個賬號當中。
大家都知道,正常去銀行取錢根本就不用戴頭盔戴口罩,看到這個女子有這個要求,易某也曾經懷疑過這是違法行為。但是在豐厚報酬的吸引之下易某還是答應了下來,之後先後按照該女子的要求,多次取出3萬多塊錢,並獲得3000塊錢的提成。
而易某幫該女子所取的錢全部都是詐騙來的贓款,該女子在今年2月到3月份之間利用購買樂器為由,騙取多人將錢打到她的中國銀行賬戶上,然後不了了之。最後受害人報警處理,4月1日漳州臺商投資區的公安機關透過檢視中國銀行監控發現易某並將其抓獲,之後龍海市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易某華。
明知是犯罪活動還幫助犯罪活動這叫共犯,被判刑一點都不冤。前面我們已經提到了,該女子讓易某去銀行取款的時候要戴頭盔,要戴口罩,只要稍微正常的人都知道這是非常不合理的行為,如果不是違法犯罪所得,誰會戴頭盔戴口罩去銀行取款呢?這點常識難道易某都不懂嗎?
對易某的這種行為,明知是犯罪行為還幫犯罪分子,這叫助紂為孽,是故意犯罪。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說到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可能有些朋友不是很熟悉,今天就來科普一下。
根據中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本案例當中,如果易某是正大光明的只是幫該女子取款一次那倒不會構成犯罪行為。但是該女子讓易某戴著頭盔,戴著口罩多次到銀行取錢,這個明顯是一種犯罪行為,易某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況下,仍然幫該女子多次取現轉移犯罪所得,這就構成了犯罪行為,所以被判刑一點都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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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海女子若在事前向取款人說明回扣的事,如果雙方願意,達成協議,你情我願,這樣哪裡能算詐騙,買賣懂嗎?相當於我朋友家一祖傳藥方,他熟人賣幾十,不熟幾千都賣,反正有人買,別人吃了他的藥後能治好,這能是詐騙嗎?搞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