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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藍影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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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穎想法律故事會
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我們要搞清楚法定義務和道德責任的分別,如果一味咬文嚼字,不理解法律規定的內涵,不清楚道德責任的內容,那麼,到頭來,就會導致家庭不和睦,自己的生活也受到干擾。
首先,我們來說說所謂“兒媳沒有義務贍養照顧公婆”這句話到底對不對。兒媳和公婆是因為婚姻關係而成立的親屬關係,他們互為家庭成員。這個是不能否認的。兒媳和公婆是姻親關係,而非血親。鑑於此,法律並沒有規定兒媳一定要肩負像兒女一樣的贍養義務,就像有些人說的,公婆並未撫養兒媳長大成人。這樣的道理也同樣適用於女婿。女婿和岳父母的關係也是姻親關係。
但是,不像親生兒女一樣負擔贍養義務,並不意味著就沒有義務。《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相互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可見,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之間,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因為婚姻關係的存在,她們互為家庭成員,彼此之間地位平等,並應當相互幫助。
其次,在婚姻家庭生活中,情感佔據著很大的比例,如果家庭婚姻生活裡的所作所為,還需要國家法律做出明確和具體的規定,那麼,我認為人們的生活將非常不便。就像中國古代社會中,國家法律和宗族教法,都對父母子女之間的責任義務進行了具體和繁瑣的限制和約定,導致人們的自由受到很大傷害。因此,目前的法律規定僅僅做了原則性的規定,具體到,家庭成員之間該如何互敬互愛,如何尊老愛幼,都憑著個人的道德規範來進行,畢竟道德標準深植於每個人的心中,哪些事情該做,哪些事情有違人性天倫,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
第三,法律僅規定兒女應當對自己的父母盡贍養義務,並沒有強制要求兒媳或女婿對公婆或岳父母有這樣的義務。但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這樣的法律規定充分兼顧了法律和人情。畢竟,如果一個女人愛她的丈夫,她是會愛屋及烏的,對贍養婆婆這件事不會太反對。同理,如果一個男人愛他的老婆,他也會支援自己的妻子贍養岳父岳母。在這個問題上,只要學會換位思考,知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道理,就沒那麼多疑問和抱怨。
然後,本著權利義務對立統一的原則,《繼承法》中明確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享有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權。這個繼承人名單中,並沒有兒媳和女婿的份額。但是,還是基於權利義務統一的考量,對於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的義務的,他們可以獲得繼承人身份,參與老人的遺產分配。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在婚姻家庭中,法律規定僅僅是各方權利義務的最底線,而要想獲得幸福和睦的生活,更多地要兼顧自己的權利,和自己的義務,平衡各方關係,世間從來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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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好孕妞
別一天天問這些問題挑事兒,有能力就養,沒能力,差不多就行,還有那婆婆再囂張跋扈只要不是很過分,怎麼滴都要贍養,你能看你老公難受,你自己心裡也能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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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伊春美食美客
兒媳贍養婆婆是為兒子幫忙的,女婿贍養岳母那是給老婆幫忙的。有一句話說叫愛屋及烏。我們既然深愛著對方,那麼就要愛著她的父母,愛著她的毛病,愛著他的習慣。愛著他的一切。所以說在愛面前不要講可不可以不要講能不能夠,我們只要愛著對方,就不能拒絕他的一切。這才是愛。兒媳贍養婆婆,你和婆婆溝通的好,處的融洽,這可能帶動你老公的心情,有一句話說家和萬事興嘛。只要你好好的處理著家務事單帶著公婆。老公在單位上就是有事,渾身使不完的勁兒。再辛苦努力掙錢也不覺得累,這就是你帶給他的正能量,帶給他的動力。女婿孝順丈母孃,這其實也是心與心的交換。你想想你對待妻子的母親,就像自己的親媽媽一樣。那麼老婆對你的媽媽不也是一樣的嗎?所以我說這是相互的作為女婿是一個男人,就要為媳婦兒承擔著他不能進校的事情。比如說掙到錢了,讓岳母去旅行一次。比如說回到家了去給做岳父岳母做一頓飯。這雖然都是一些小事,但是小事最能暖人心。所以我認為不管是女婿還是兒媳,都不要把自己當作外人,也都不要把婆婆和岳母當成外人,要時刻的跟他們保持聯絡,勤溝通,這樣。大家庭就會幸福小家庭也會有歡樂和幸福。
回覆列表
剛剛回答了兒媳婦是否有義務來贍養婆婆,現在再來說下女婿和岳父母的關係,法律是否規定具有贍養義務:
一、首先《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這裡並沒有說女婿具有贍養義務,當然自己的媳婦有贍養義務,這是毋庸置疑的,女婿作為沒有血緣關係的人,贍養你是情分,不贍養你是本分。
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這裡規定的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了,“應當協助”這個詞就比較模糊了,並沒有強制的要求,所以我感覺這個地方最重要的就是對一些夫妻關係、婆媳關係不好的人來說的,只要不阻止贍養人履行義務,也就算盡到本分了。
三、《繼承法》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這裡說的就比較明確了,女婿贍養岳父母就必須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說萬事都是有代價的。
說完了法律層面的,再說道德層面的: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相互的,單方面付出的關係早晚會出現危機
每個新婚的家庭都想過幸福的生活,自己的女兒結婚後,中國很多的父母都是希望女兒過的舒心一些的,所以對待女婿一般都是禮遇有加,時不時的還會補貼女兒,都說女婿能頂半個兒,其實這都是岳父母做好了,女婿心存感激才會對岳父母孝順的。
當然也有自私的父母,從決定嫁女兒的那一刻就開始為自己打算,要天價彩禮,讓女婿苦不堪言,婚後再對女兒挑撥離間,試想,哪個女婿還會孝順自己的岳父母,面子上過的去就不錯了,有的還鬧的女婿都不上門了,那還談何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