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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看動畫故事學語文

    大部分網友還是贊同給老師以適當的教育懲戒權,但是也有網友提出了罰站罰抄可以嗎?打板子可不可以?更有老師表示,這個權利不敢要,因為後果承擔不起。

    其實大家是混淆了教育懲戒與體罰的概念。

    從法律上說,懲戒和體罰的區別在於:教師懲戒權是教師依法對學生不規範行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避免其再次發生,以促進其合範行為的產生和鞏固的一種教育權力。教育懲戒是以不損害學生的身心健康為前提,以幫助學生改正錯誤為目的,以懲罰為特徵的教育方式。正當的懲戒權包括口頭嚴厲批評、教育性懲罰(如罰唱歌、罰辦黑板報等)、暫時代管玩具(不同於沒收)、紀律處分等。

    體罰則是屬於一種造成學生肉體和精神痛苦的侵權行為,侵犯了學生的生命健康權和名譽權等精神性權利,是違法行為。中國的《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等都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並規定了嚴格的紀律處分和行政處分。

    網友之所以熱議教育懲戒權,是因為中國的《教育法》沒有明確的說明與規定教育懲戒權的方法與尺度。其實只要法律中明確教育懲戒權的方法與尺度。老師在實際教學過過程中有法可依,適當的懲戒,可以幫助學生改正學習過程中的小毛病,小問題,也不正是家長送孩子去學校的目的之一嗎?

    就拿我們的鄰國南韓來說,《教育處罰法》中對學生的處罰非常明確,老師有權使用直徑在1釐米左右,長度在50釐米的棍子來懲罰學生,如女生打小腿5下,男生打小腿10下等,並有專門的教具公司製作配發給老師。

    這些國外的先進的教學經驗,非常值得我們借鑑。

    中國自古就有“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我們應該用法律來保證教育懲戒權,老師只有敢於管理學生,學生才能夠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得到發展,也才能成為一個對社會的有用之才

  • 2 # 螞蟻尋夢

    我們同意提高老師待遇,但教育改革應先改革老師的師德師風。在沒有樹立良好的師德師風情況下、在沒有詳細的懲戒細則的約束下給老師合法懲戒權將會使這一權利出現混亂。在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的同時,我們呼籲國家立法對老師侵害孩子(尤其是對強姦女孩子)判終身監禁,嚴重的死刑!

  • 3 # 輕風教育

    不要讓“懲戒權”成為教師們“燙手的山芋”7月8日,《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重磅釋出,這是國家層面,對深化義務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升義務教育質量的綱領性檔案,其中明確提出“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涉及學校和教師的矛盾糾紛,堅決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意見》再一次將教師“懲戒權”提到了人們的面前,而且現在不是討論教師該不該有“懲戒權”,而是明確賦予教師“懲戒權”,對此,作為教師,既有期待,更有擔心。

    對“懲戒權”的期待,不表代我只會拿著教鞭教書

    作為一名從教近三十年的教師,雖然不敢保證自己從未打過學生,但我在自己的學生面前一直是一個溫和的形象,甚至不少畢業後的學生在與我交流時開玩笑說,老師,你對我們太不嚴厲了。

    我卻一直是教師”懲戒權“的擁護者,為此自己也寫過多篇小文。因為我認為:

    懲戒也是教育的一部分。當今社會,由於每個家庭孩子少,家長對孩子更加看重,甚至不少家庭對孩子十分溺愛,使得不少孩子家庭教育缺失,形成了不少熊孩子以自我為中心、天下我最大的跋扈性格,許多孩子根本不知道做錯事就得承擔後重這一簡單的道理。

    因此,不論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對犯錯的學生進行適當的懲戒,本身就是教育的一部分。

    但是隨著社會上滿身戾氣的人的增多,看看現在每發生一起校園事件引起的討論,有多少人是理性分析?甚至有許多人為一起起校園暴力事件的施暴者叫好,他們許多不良的觀點也用在了教育孩子身上,別說家庭懲戒了,許多家長面對自己孩子的錯誤只會一味地護短。

    在學校教育上,對犯錯的學生進行適當懲戒,這其實也是世界教育的通行做法,而中國教師“懲戒權”從來未在哪一個法律法規中明令廢除過,只是在一個比較漫長的演變過程中,在一次次“不得體罰或變向體罰學生”的規定出現,沒有明確“體罰”與“懲戒”之間的界限,加了媒體的推波助瀾、社會環境的越來越複雜,人們的主觀意識越來越強烈,如今教師的“懲戒權”實際已被剝奪,使得教師在管理學生時進退兩難。

    老師擁有懲戒權,是給予老師最基本的信任。如今的教師,在面對日趨複雜的家校關係,面對問題學生,不知如何教育,左也不行,又也不是,不敢管到不想管的思想在不斷蔓延。賦予教師“懲戒權”,是將教師從可能出現的在教育學生過程中要承擔不必要的後果中解放出來,讓老師從無所適從、畏手畏尾中解脫出來,讓教師不敢管學生的現象不再蔓延。更重要的是,賦予教師“懲戒權”,是對我們大部分教師是愛護學生,盡心教育學生的基本信任。

    呼籲“懲戒權”並不是無能的表現

    到現在,即使《意見》出臺後,仍然有不少的專家表示,呼籲教師“懲戒權”是教師最無能的表現。在這些專家眼裡,對學生應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我不能說這些專家觀點是錯誤的,因此我只能認為他們錯在,他們的眼裡教師應該人人都是教育家、心理學家。他們更沒有看到教師喪失“懲戒權”背後的社會心理學。

    直到今天,我仍對教師“懲戒權”有許多擔心

    《意見》對教師“懲戒權”的肯定,看似讓老師們吃了一顆定心丸,而且《意見》也明確要制訂細則,但以自己的實際工作經驗看,這一細則不好訂,也更不好執行。

    我們有許多事件都是以結果來認定過程,即使教師只是在合理範圍內的“懲戒”,一旦有了較嚴重的後果,合理也會變得不合理。

    要知道,現在的孩子多脆弱,別說體罰、懲戒,就是老師一點點的批評,都有孩子承受不了,而做出一些極端事件。而只要發生了極端事件,老師的行為就會被放在放大鏡下,別說過錯,哪怕教育孩子過程中一點點的瑕疵都會被家長抓住,老師就要承擔後果。

    這幾天,五蓮二中楊老師用書打了兩名逃學學生受嚴懲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在《意見》出臺之時,這一事件更是加重了我的擔心。當家長不滿意學校處分時,當地教育主管部門不依法依規辦事,一味滿足家長的無理要求,給了我們當頭一棒。

    對學校“懲戒權”的一點建議

    不管怎麼說,《意見》對教師“懲戒權”的明確,是教育發展的一大進步,也是給了我們教師一副鎮靜劑。但學校和教師如何使用“懲戒權”,既不能讓教師承擔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又防止有教師亂用?

    為此,我建議可以由學校成立懲戒中心,制訂合理完整的懲戒流程,由專人組織對犯錯學生按規定的懲戒方式進行進行懲戒。這樣既能保證規範操作,又能解放教師。

  • 4 # 西北偏西——

    老師們的噩夢來了,因為很多老師只知道師道尊嚴,只知道有了懲戒權就可以隨意打孩子了,他們一貫的對《未成年人保護法》視而不見,當他們自以為是地行使‘懲戒權’的時候,《未成年人保護法》反過來會將他們清除出老師隊伍或者送進拘留所。

  • 5 # -----------204689714

    罰站,抄書百遍,言語諷刺,當眾羞辱,排名打擊,做下蹲,跑步,太陽下站,冷風中站,坐最後,站最前,打掃衛生間等冷暴力造成學生心理變態

  • 6 # 當代師說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釋出了《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學質量的意見》,這份檔案中有很多看點,特別是一直爭論不休的,教師是否應該有懲戒權的問題,一錘定音:教師擁有教育懲戒權。給出了一個明確的定性和明確的方向。

    那麼,在現實教育中,懲戒的尺度如何把握?比如罰站罰抄算懲戒還算體罰?這些要等到教育部,對於教師實施懲戒權的方案擬定印發以後,才能有準確的定性。小編判斷,在這個暑假結束前,新學期沒開學前,教育部的實施方案就下來了,到時候學校和老師對照著執行就可以了。

    這裡提出的罰站罰抄算哪一類?要根據罰站罰抄的情節才能界定,比如罰站,罰站了1分鐘,5分鐘也是罰站,罰站了一個小時,半天也是罰站。很顯然,罰站幾分鐘肯定屬於教育懲戒,罰站了幾個小時,應該屬於變相體罰。

    再說罰抄,學生對於所學的知識,掌握的不好,或者沒有掌握,學生作業沒有按時完成,老師讓這些學生,抄寫一遍,兩遍,而且抄寫的內容並不多,幾分鐘就能完成,這種情況連教育懲戒都不是,是一種教學的手段。

    如果一個老師,對於作業完成不好,或者知識掌握不好的學生,罰抄100遍,內容很多,學生要連續抄幾個小時都很難完成,這種行為,當然不是教學手段,也超過了教育懲戒的限度,就屬於變相體罰。

    所以,老師對於學生的每一個懲戒動作,都必須有著明確的限定,同樣是罰站罰抄,情節不同,其對學生的影響是不同的,因而定性也是不同的。

    現在,綱領性的檔案已經發布了,我們希望教育部在出臺實施方案時,一定要細而具體且操作性強,讓人一看就知道,如何懲戒,限度在哪裡,不僅要讓學校和老師好操作,也要讓家長清楚明白才能接受。

    懲戒不是目的,懲戒,只是一種教育手段。懲戒的目的是要讓學生知錯改錯,以後不再犯錯,從而成為遵守紀律積極向上的好學生。

  • 7 # 墨梅青松

    如果仔細分析一下所謂的教師懲戒權,原來只不過是一句屁話,聽著很響,聞著卻很噁心!文章說,要給教師教育自主權,教師要有懲戒權,但是懲戒權不包括毆打,體罰,罰站,罰抄作業等。這種說等於沒說的屁話還被媒體熱炒了這麼長時間,現在明白了,“屁”也是可以炒的!

  • 8 # 小河71937026

    應該批評教育,不能打不要罵,萬一教師失手或失口,使學生身體和心靈受到傷害,如果後果嚴重那就是犯罪了,懂嗎?而且打人和罵人都屬於暴力,難道老師還要對學生用暴力嗎?是人民教師嗎?教師打罵學生就不是毆生案嗎,打罵學生也是犯法的。如果學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未成年保護法保護的,教師因為教書就去違反未成年保護法嗎?看起來是對教師進行法治教育的時候了。學校是傳播知識的地方,不是傳播暴力的地方。

  • 9 # 隨風

    說有懲戒權,又說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變相體罰是個筐,你列舉的沒列舉的都能往裡裝,放過老師們吧,別給這群低層人挖坑了

  • 10 # 樹思說事

    我覺得明確教師的懲戒權是件好事,其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減輕家校、師生間的矛盾。

    在現實中,由於教師沒有懲戒權,對於一些調皮搗蛋而又不聽教育的學生,老師的確相當為難:管嘛,怕惹禍上身;不管嘛,又對不起教師的責任。在這管與不管間,徘徊和矛盾。有了懲戒權,就相當於教育學生時有法可依了。

  • 11 # 遠海小鄉

    有人以傷害了他心靈為由,二十多年後,打了他老師!看網路上,有多少人,在認為是老師有錯在先。

    我就奇怪了:懲戒權,有了,傷了學生心靈,怎麼辦?懲戒,懲的是心智,不是懲體膚,懲戒,難道目的是為了讓學生痛嗎?唉,大家別忘了,有人還創造了一個詞叫“冷暴力”。

  • 12 # 身在淺水灣

    教師們以後多注意觀察,有極個別的不聽話的,隨他去吧,有希望的孩子必須用心認真對待。

    但是影響多數同學的,影響班級的,直接讓家長帶回家。

  • 13 # 馬非白馬778

    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人恆過,然後能改,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徵於色發於聲而後喻。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

  • 14 # 咔咔咔咔嚓嚓火車來了

    所以相關部門就該制定明確的規定,教師不需要懲戒權,給學生建立個人發展檔案,遲到早退違紀,全部計分,到達一定分數要求父母全程陪讀,再不行不開除不勸退,開推薦信轉學到遠處學校,增加犯錯成本,分數跟隨一生,嚴重的影響成年後工作生活,教師只需要負責記錄就行。

  • 15 # 魔鬼肥肉人66253371

    國家真是用心良苦,打還得有個尺度。這不就是明白告訴你:就是嚇唬嚇唬你,不敢怎麼樣!現在的小孩可不像以前了:現在的小孩都會叫號——來,我看你能把我打成啥樣?否則有不少小孩都想著14歲之前犯把罪怎麼解釋,孩子太成熟了!

  • 16 # 她在叢中笑216644177

    現在的部分家長確實太溺愛孩子,記得十四年前的一個早上,班裡一個男生家庭作業沒做完,我批評了幾句,第二天孩子的父親來了,說我不該批評,把孩子嚇著了,不敢來上學,那一刻,我竟無言以對……

  • 17 # 劍客凌風

    奉勸全國廣大中小學教師,關於這個模模糊糊的“懲戒權”還是不用為妙,形式、尺度根本沒法把握。搞不好惹出麻煩來,即使合理的教育方式,孩子、家長不接受,來個一丶兩個月的官司,不划算;萬一遇到膽小怕事、看不順眼你的領導給你來個處分,扣除績效什麼的,就不值了。一節課40分鐘很快過的,口頭教育一下,孩子能聽則好,不聽則過當作沒看見,真沒必要去動手動腳的,沒必要去承擔20年後被報復的風險。

  • 18 # 刅三木

    可以學習美國,加拿大,澳洲,日本,英國,法國,德國,荷蘭,紐西蘭,新加坡,南韓等國的經驗和教訓,一定要有可操作的細則,絕不能只講原則性的話。適度的罰站,罰作業,適度的懲戒和體罰其實是利於學生成長的。

  • 19 # 何老230710161

    體罰從幾個方面,重在教育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一般來說學生是怕老師的家長的話他聽不進去,這樣家長委託學校嚴加教育是合情合理的,老師也不必把所有推在家長身上,各盡其責是老師的道德體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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