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按牆長乘牆高乘牆厚以立方米計算工程量,應扣除門窗洞口、過入洞、空圈、嵌入牆身的鋼筋混凝土柱、梁(包括過樑、圈樑、挑梁)、磚平旋、平砌磚過樑和暖氣包壁龕及內牆板頭的體積,不扣除粱頭、外牆板頭、檁頭、墊木、木楞頭、沿椽木、木磚、門窗走頭、磚牆內的加固鋼筋、木筋、鐵件、鋼管及每個面積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佔的體積,突出牆面的窗臺虎頭磚、壓頂線、山牆泛水、煙囪根、門窗套及三皮磚以內的腰線和挑簷等體積亦不增加。磚垛、三皮磚以上的腰線和挑簷體積,併入牆身體積內計算。附牆煙囪(包括附牆通風道、垃圾道)按其外形體積計算,併入所依附的牆體體積內,不扣除每一個孔洞橫截面在0.1m2以下的體積,但孔洞內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計算公式如下: 牆體工程量=牆長×牆高×牆厚±應併入(或扣除)體積 牆體長度:外牆長度按外牆中心線長度計算,內牆長度按內牆淨長線計算。 牆體厚度:標準磚以240mm×115mm×53mm尺寸為準,其砌體計算厚度,按表6-4計算;使用非標準磚時,其砌體厚度應按磚實際規格和設計厚度計算。 牆身高度:外牆牆身以設計室內地坪為計算起點,內牆首層以室內地坪、二層及二層以上以樓板面為起點,不同型別的內、外牆和山牆按下列規定計算: (1)外牆牆身高度:斜(坡)屋面無簷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內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無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簷寬度超過600mm時,應按實砌高度計算;平屋面有挑簷者算至挑簷板底,平屋面有女兒牆無簷口者算至鋼筋混凝土板頂。 (2)內牆牆身高度:位於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無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鋼筋混凝土樓板隔層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樑時算至梁底面。 (3)內、外山牆牆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計算。
牆按牆長乘牆高乘牆厚以立方米計算工程量,應扣除門窗洞口、過入洞、空圈、嵌入牆身的鋼筋混凝土柱、梁(包括過樑、圈樑、挑梁)、磚平旋、平砌磚過樑和暖氣包壁龕及內牆板頭的體積,不扣除粱頭、外牆板頭、檁頭、墊木、木楞頭、沿椽木、木磚、門窗走頭、磚牆內的加固鋼筋、木筋、鐵件、鋼管及每個面積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佔的體積,突出牆面的窗臺虎頭磚、壓頂線、山牆泛水、煙囪根、門窗套及三皮磚以內的腰線和挑簷等體積亦不增加。磚垛、三皮磚以上的腰線和挑簷體積,併入牆身體積內計算。附牆煙囪(包括附牆通風道、垃圾道)按其外形體積計算,併入所依附的牆體體積內,不扣除每一個孔洞橫截面在0.1m2以下的體積,但孔洞內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計算公式如下: 牆體工程量=牆長×牆高×牆厚±應併入(或扣除)體積 牆體長度:外牆長度按外牆中心線長度計算,內牆長度按內牆淨長線計算。 牆體厚度:標準磚以240mm×115mm×53mm尺寸為準,其砌體計算厚度,按表6-4計算;使用非標準磚時,其砌體厚度應按磚實際規格和設計厚度計算。 牆身高度:外牆牆身以設計室內地坪為計算起點,內牆首層以室內地坪、二層及二層以上以樓板面為起點,不同型別的內、外牆和山牆按下列規定計算: (1)外牆牆身高度:斜(坡)屋面無簷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內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無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簷寬度超過600mm時,應按實砌高度計算;平屋面有挑簷者算至挑簷板底,平屋面有女兒牆無簷口者算至鋼筋混凝土板頂。 (2)內牆牆身高度:位於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無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鋼筋混凝土樓板隔層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樑時算至梁底面。 (3)內、外山牆牆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