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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新丁小林子

    感謝邀請,你這個是我比較感同身受的問題,所以一定要回答。我會選喜歡我的人結婚。這可能跟我的性格因素有很大原因。首先,如果我是跟我喜歡的人結婚,那麼有可能我對她的愛不會得到回報,而且結婚是柴米油鹽的精細活,喜歡也許維持不了很久,所以這樣的家庭我沒有信心。但是跟喜歡我的結婚,也許剛開始會需要經歷很大的考驗跟磨合。但是家庭總是會經歷事情的,既然喜歡我的人,那勢必對家庭會有所付出,而且我深刻知道我是一個會感恩,所謂她喜歡我多一點,或者她喜歡我我不喜歡她。都會隨著柴米油鹽慢慢的轉化。更多我是覺得既然能夠結婚,就要懷有一個感恩的心,有時候是會吵架,但是靜下來還是要想她的好。所以,為了能更好讓家庭組織起來,我會選擇喜歡我的人結婚。謝謝。

  • 2 # 時圈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悅君兮君不知”兩情相悅恐怕是每個人都追求的,如果你喜歡的人也喜歡你,那你將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往往這種機率不高,從戀愛的角度上來講,有人選擇自己喜歡的人,從婚姻的角度來講,有人選擇喜歡自己的人,至於是選擇自己喜歡的,還是喜歡自己的,是無定論的。

    因為大多數在戀愛的時候,都是彼此互相喜歡,彼此的吸引對方,可是一但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再想找到一個彼此相愛的人,恐怕有點難了;那個時候我們不僅需要愛情,還需要物質上的滿足,人往往很怪,越是輕易得到的人或追你的人,你卻不知道珍惜,正如陳奕迅歌裡說的“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有恃無恐”。

    選擇一個自己喜歡的,能夠很好地接受ta的優缺點,但可能快樂與痛苦並存,ta不喜歡你,會對你的所作所為不感冒,不會過多去顧及你的感受,也不會過多去在乎你是痛苦還是快樂;相反選擇一個喜歡自己的,自己會得到更多的愛與呵護,同樣,自己不會過多去在乎ta的痛苦與快樂。但是你喜歡的人未必不能發展成喜歡你的人

    到底是選擇你喜歡的還是選擇喜歡你的,這個對大多數人都是一個難題,在茫茫眾生中,找到一個能夠相伴一生的其實是非常困難的,我們也不知道,最終我們會和誰相伴一生,對於婚姻的選擇方面不可能是一倒簡單的選擇題,而是需要考慮很多因素,考慮三觀、考慮習慣、考慮各自的愛好。

    你喜歡的人未必不能發展成喜歡你的人,願有情人終成眷屬!

  • 3 # 日更阿婆

    我來回答您的問題。我來分析以下幾種情況。

    1相互喜歡

    這種情況就不用多說,當然是最好的,兩情相悅的感情可遇不可求,如果遇到好好珍惜!

    2選擇自己喜歡的人

    如果自己特別喜歡她,但是她並不喜歡你,那她為什麼原因跟你在一起,或者是嫁給你呢?只能是因為錢!那麼這樣說你覺得你還會開心麼?她並不喜歡你,但是出於利益和金錢選擇了你,那麼我是肯定不會願意這樣的,我不會選擇。

    接下來就有人說了,如果是透過真心和追求來打動自己喜歡的人,最後她也喜歡上自己同意的呢。其實這種情況就算是第一種情況了,只是把自己一方面喜歡變成了相互喜歡而已,如果是這樣那就請好好珍惜,自己努力追求的更不易!

    還有一種就是,因為你特別喜歡她,但是她對你不喜歡也不討厭,選擇你是因為她想被愛的更多,同時跟你在一起生活,這樣的話你應該高興!起碼她對你是認同的,不是為了利益跟你相處,只是為了生活的幸福,那麼你就應該別讓她失望,好好對她,她會慢慢愛上你的!

    3選擇喜歡自己的人

    其實再說第二種情況的時候,就已經提到了。選擇喜歡自己的人,因為對方會愛自己愛的更多,自己可能付出的愛要相對少一點。選擇喜歡自己的人覺得以後會很滿足,但是也不會有太大的幸福感。但是你會慢慢愛上對方,也會通往幸福!

    如果是這樣那麼挺好的,這種情況你應該注意,不要忽視對方的愛,應該同時迴應對方的關心和愛意。愛總是兩個人的事情,既然選擇了就要負責到底!

    愛是責任,希望所有認真的人都能(嫁)給愛情!

  • 4 # 星玥殤

    說句實話,我曾經也考慮過這個問題,畢竟生活中互相喜歡彼此又正好結婚的人很少。很多人估計都會選擇喜歡你的人結婚,因為這樣自己不會太累,家裡人也這麼介意我;但是我覺得自己會選擇我喜歡的人結婚(當然彼此性格要合適,不然都沒法活了),因為我覺得和我喜歡的人一起生活起碼會讓我內心愉悅,而且主動權在我,我可以喜歡他,但是如果感覺很疲憊了,也可以離婚吧,畢竟,你對他熱情,他不懂珍惜,說不定是他的損失(說不定我還是對他以後影響深遠的人了,這樣也不枉我喜歡他一次啦)。除此之外,我覺得如果和喜歡你的人結婚,就會坐享其成,老去承受別人給你的喜歡,你卻迴應不了,這樣估計他會很累吧。而且,我覺得感情這種東西不可以衡量,你老要計較誰喜歡誰更多一點,反而傷了感情,我覺得既然要結婚,肯定是他對你也有點感覺,只是沒有你喜歡他更多罷了。最最重要的是合適喲!!!畢竟你們要共處一生嘛

  • 5 # 鈺言情話

    這個問題大體一看就是一個矛盾題,但是用心仔細想想其實答案也很簡單,不用搞那麼複雜,簡單化多好,簡單化之後收穫對喜歡和被喜歡的人更有意義。

    不論男女在感情中沒有絕對的平衡關係,不如說是誰為誰付出多一點,誰又向誰更自私的索取多一些,既然選擇了喜歡就必然需要付出很多,被喜歡的人只會增加索取之後更加的向對方索取,這樣付出者就會越來越累,更加的滿足不了對方的索取,自然結局也會來的越早,只是在付出的時候付出者會慢慢的成長起來,也會看清索取者的為人本質,如果還是無怨無悔的繼續付出,只能說明付出者很傻很天真。

    其次喜歡一個人,會從各個方面去理解對方,喜歡付出和理解讓這個人變得很柔軟,只有這樣才不怕被索取,對於柔性的付出,就不會受到傷害,會無條件的理解對方去付出,哪怕是錯的也不認為自己錯了,理解對方只是付出者一廂情願的行為,理解對方喜歡對方不是讓自己失去了原則和底線,理解可大可小真的需要掌握住,別盲目的喜歡,別盲目的付出。

    喜歡一個人會從各個方面的去支援對方,儘自己最大的能力給對方帶來更多方便和解決煩惱問題,喜歡真的可以讓一個人無私的幫助自己心愛的人,但是這還有自己的底線和原則嗎?這樣的付出和喜歡真的無怨無悔嗎?是否真的值得?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很簡單,我想選擇喜歡我的人,我是被喜歡的人,只有選擇喜歡我的人才會有婚姻的幸福生活,因為愛是相互的,在相處的過程中是會有潛移默化的改變,喜歡我的人,我願意付出自己去喜歡對方去愛對方,被愛的都掌握著主動權,被愛是幸福的,相處的時間越久越能體會更幸福的愛,被愛時用細心對待照顧彼此是最好的結局。

  • 6 # 白雲濤濤

    首先我想說的是喜歡並不是愛,喜歡的東西未必就要佔有!

    至於找一個自己喜歡的還是喜歡自己的,這個說法最終歸結到兩個字:“喜歡”。喜歡的人難道就一定要在一起嗎?不喜歡的人就一定要離開嗎,喜歡的情感是一種主觀,這個人是否值得愛,或者值得喜歡,並不是由自己來定義。所以說,喜歡這種感情相對愛情是比較表淺的。

    喜歡一個人或者被一個人喜歡,主要看兩個人接下來是否能夠發展。兩個人越走越近,感情越來越深,直至兩個人相戀,這份愛情是否能夠步入婚姻、能夠經受得住考驗,只有相處下去才知道。

    這就是緣分,不一定雙方愛得死去活來就必須在一起,愛情這個東西是需要時間來沉澱、需要一點運氣來撮合的。

    真正的深愛是平凡的,深沉、厚重的往往來得簡單而純粹。喜歡中慢慢接觸,隨著時間的推移就會發現很多雙方的不好來,能夠接受這些不好是為愛,不能接受這些缺點、不足,那麼只能說只是一種喜歡。

    喜歡是想得到,愛情不一定是獲取,可能只是一種欣賞。

    找一個喜歡自己的還是找一個自己喜歡的,都不能成為一個價值標準去衡量,如果雙方都喜歡更好。揣測自己喜歡別人還是別人喜歡自己成分哪個更多一些都沒必要,這種考慮和揣測本身就是一自我為中心去看待感情,感情是一種和諧,也是一種制衡,不可能縱情慾海,需要剋制,使雙方儘量調整至一種互相制約互相促進的動態平衡中,不然一方喜歡另一方,另一方不怎麼喜歡這一方,那麼這份感情就難以維持,有時候愛情不能完美,有一方不怎麼喜歡另一方,結婚後好像一壺冷水放在火爐上慢慢加熱,最終兩人也可能愛比海深,畢竟婚姻是感情的歸宿,是現實中愛情的載體,沒有虛無縹緲的愛情,那樣也不像生活,除了愛情我們的基本是活著。

    切莫用喜歡別人或者被別人喜歡這種陳詞濫調來妄做理由,應該敢愛或者敢於拒絕!別人喜歡你,你覺得不合適,不要浪費雙方時間,慎重考慮以後不行就婉言謝絕,不要讓對方抱有希望,這樣很容易誤會。

    真的喜歡對方,也是慎重考慮,特別是男性,應該勇敢的表達出你的愛意,誰知道對方喜歡不喜歡你呢?

    對方不喜歡你,可是你的追求對方並不拒絕,你們最終走在了一起,不一定對方一開始就喜歡自己,可是你們在一起非常合適,漸漸的感情越來越好,這樣的愛情從開始的不喜歡到接受直至愛情,來得慢也不容易分裂。

    我的個人建議就是這些,大家以為呢?

  • 7 # 南山小胖子

    感情世界裡挑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還是挑喜歡自己的人結婚,只是個被問到爛的問題。不管是選擇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還是選擇喜歡自己的人結婚,其實都只是一種個人的選擇,利弊分析,相信大家也聽過挺多。

    就我個人而言,我會選擇和我兩情相悅的人結婚。

    一、你喜歡的不一定喜歡你

    常常會說,如果一定要結婚,希望自己是嫁給愛情。這是我們人類的美好祝願,但是事實往往不是如此,事實往往是,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

    對於婚姻的選擇,選擇自己喜歡的人結婚的,往往是性格比較自我、比較有主見的人,他們對生活對自己都有比較高的要求,不願意將就,也不能忍受將就。

    有人會說,在婚姻裡選擇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其實是把主動權交給了對方,一旦對方哪天不喜歡自己,這段感情就會破滅。

    其實,和自己喜歡的人走進婚姻的殿堂的人,都是特別勇敢的,他們知道自己的感情會有破滅的,可能自己把主動權交給了對方,但是依然不懼飛蛾撲火,義無反顧,只是為了得到他們眼中極致的愛情。

    我們尊重這類人的一種選擇,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越是倔強的人往往得不到生活的親吻,他們中極少數人在等待中得到了極致的愛情,但是大多數還是在等待中錯失了幸福。

    二、喜歡你的你不一定喜歡

    有句話說,每個人都是幸福的,只是常常我們的幸福在別人眼裡。

    你喜歡這著一個人,你的眼裡全是他,你的腦海裡想的也是他,所以常常會忽略掉身邊的一些事物,也就看不到有人在背後偷偷的喜歡你。

    有的人會說,在婚姻裡,選擇一個喜歡自己的人,就等於是把主動權交給了自己,在婚姻裡慢慢的相處培養感情。誠然選擇喜歡自己的人,在這段關係中更能把握主動權,但是我們也必須承認,大多數的在婚姻裡慢慢培養感情的都不過是自欺欺人。

    因為選擇的這條道路,選擇了眼前的這個人,即使你自己再怎麼都不喜歡,但是婚姻生活還得繼續下去,而為了讓自己在心理上能過得去,能繼續這段婚姻生活,於是他得說服自己是喜歡上了對方,這種在心理學上稱之為人性的自我合理化。

    三、結婚並不是唯一的選擇

    都說婚姻是戀愛的最終結果,其實不然。

    婚姻不是單單靠喜歡就能夠支撐下去的,他還考驗你們兩個人的三觀性格,家庭背景等等,所以我們常常會聽說,戀愛是兩個人的事,但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

    婚姻是一生一個最重要的承諾,承諾給對方幸福承諾,跟對方組建家庭,支撐起兩個家庭的重擔,如果你不能確定你們兩個在一起能夠獲得幸福,那麼就不要耽擱彼此的時間,婚姻不是唯一的選擇,但是執著的選擇婚姻可能會是一個讓你們兩個人都痛苦的選擇。

    總結

    人生在世,已經如此的艱難,生活已是如此的艱辛,如果你不喜歡一個人,或者是對方不喜歡你,那麼又何必勉強彼此,為了結婚而結婚組成的家庭,一定不會幸福。

    就愛情來說,能找到一個兩情相悅的人是非常困難的,但是一旦找到,你們一定是特別幸運的。有的人可能會因為長輩,草率地完成結婚的任務,並且在婚後說服自己這樣的生活也不賴,我完全能夠理解這樣子的人性自我合理化,但是在現階段,尤其是沒有結婚的人群,當你們還有選擇的時候,請不要這樣逃避生活,也請不要這樣子欺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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