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記者從衡陽鐵路公安處獲悉,19日發生的高鐵“霸座”事件女乘客被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衡陽鐵路公安處通報稱: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歲)乘坐G6078次列車強佔他人座位且不聽列車工作人員勸阻。經依法調查取證,認定其行為構成“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周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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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攬月遊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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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潮人人潮
好的規定和制度都需要強有力的監管措施如果第一時間強制糾正霸人霸道行經,形成正氣壓倒邪惡震攝場景可收穫意想不到的成績,使好人揚眉吐氣!使壞人承受"亞力山大"!這裡乘警是關鍵,配備列車警察就是行使紀律檢查執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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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樵夫peng
1:在任何情況下不買無座位票;
2:強化列車員和乘警的崗位責任;
3:像宣傳不準在高鐵上吸菸一樣,在售票、候車和上車後反覆宣傳,及時告知不對號入座將受到什麼處罰;
4:是否將座位號編得更通俗、更明確或全部用阿拉伯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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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匯雁1
霸座現象仍會出現。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守規矩,不講道德的典型事例還有若干。
例如:(l)各種不排隊現象,總有人加塞。遭到批評時,也蠻不講理。(2)隨地吐痰,多少年來,屢禁不止,連罰款都不怕。(3)不守交規,醉酒駕車,佔用應急車道。道路上亂停車。(4)不走人行橫道線,不看紅綠燈。(5)摩托車橫穿豎闖,嚇死人。(6)公園內踐踏草地,亂扔廢棄物。等等等等。……
想徹底解決,要堅持耐心。
教育和懲罰相結合。其實這也是《法治》層面的內容。注意分尺和尺度。
建議,有些內容可寫入《市民文明公約》,也可在社群內加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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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塵埃落定211843226
謝邀,其實對高鐵霸座,我真不想再提的,就再說說吧,罪罰對等規格,霸座受到罰款200元,半年禁座,這事就應該完結,如果大家覺得不解恨,那就請有權部門修改相關規定,反應了大多數人希望別人守規則,一方面說明規則意識都提高了,用人單位開除當事人是利用霸權破壞規則,依法依規首先就是要權力部門帶頭遵守
堅持霸座不違法,屬道德問題,繼續人性化的和諧執法——勸說。
那麼因霸座成本小,而且一不留神就會一炮走紅,成為夢寐以求的網紅,何樂而不為呢?所以說,現場若不果斷採取強制措施,嚴格執法,給宵小之輩予以嚴懲,高鐵霸座將會陸續上演,節假日是高發期,春運時將達到巔峰,立貼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