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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會選擇年後離職,可也有一部分人會在年前辭職,原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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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上啥班App

    如果是我的話,我肯定會選擇年前辭職,而且我也有過臨近過年辭職的經歷。說一下我選擇離職的原因,之前從事純電銷工作,從每天早上9點開始戴上耳機雙手敲鍵盤,一直打到晚上6點左右,一天至少需要打200-300個電話(頂多算個及格標準),這種高強度的工作跟銷售壓力讓我苦不堪言,當然這之中也有我自己的問題,我本身也不是很適合做銷售的工作。

    想離職的時候剛好是11月份,在公司工作一共不超過9個月的時間,正常年底是會給開雙月工資的,主管也做了我的思想工作,最後我還是選擇了離開,兩個原因:一是因為自己和這份工作不匹配導致壓力太大影響了生活,二是自己在職期間並沒為公司創造多麼輝煌的成績,拿了年底福利再走會覺得內心過意不去。

    但實際上,從個人發展角度來看,除非已經找好下家,年前離職並不是最好的選擇。這裡主要體現在兩方面:a.如果自己已經在要離職公司就職了很長時間,在職期間也為公司創造了貢獻,那麼可以選擇年底拿年終獎等福利等到年後再辭職,可以當做是犒勞自己為公司的辛苦付出。b.因為選擇在年前離職的人並不多,所以大部分公司的人員是處於飽和狀態的,年前離職不僅不好找到合適的工作,還會造成就業空檔期,導致休息期間無收入,要知道過年回家很多地方是需要用到錢的。

    總而言之,如果真的認為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想辭職,年前和年後其實都可以,年前離職可以給老闆和公司留個好印象,也可以在家休息一段時間;年後離職可以為自己下一份工作做更充足的準備,也可以拿到年終獎等福利來勉勵自己。至於如何選擇還是要看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重要前提是自己已經做好物質和精神方面的準備工作,辭職在家期間調整好自身狀態,以更佳的工作態度和精神狀態去迎接下一份工作。

  • 2 # 職場蛙

    年前還是年後辭職相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偏好,而不少公司選擇年後,甚至到第二季度才發上一年度的年終獎也是考慮到有些員工可能會在年前拿了年終獎就直接跳槽走人,畢竟現如今的職場人員流動性還是非常明顯的。

    年前換工作相對來說是比年後換工作少一些,常見的原因也比較簡單,距離過年已經很近了,用人單位如果不是急招的話也不會催促新人入職,畢竟入職要有個適應期,年前基本無法出工作成果了,所以很多公司乾脆就是年前發OFFER年後辦理入職,大家都方便。

    對於跳槽的員工來說,年後辭職還是有一些好處的,一是帶薪年假,通常來說帶薪年假和工作年限以及個人在公司的供職年限都有關係,在老東家的帶薪年假時間通常要比在新東家的帶薪年假時間稍微長一些,而且既然已經確定年後辭職了,那麼還可以趁著過年好好的去旅遊娛樂,讓自己徹底的放鬆一下。而如果年前入職新公司,帶薪年假時間不說,可能還要惦記著試用期,心裡素質不好的就難以敞開心扉過年了。二是年終獎,對於很多職場人士而言,年終獎也是比較重要的一部分收入,所以年後等著拿完年終獎再走也是人之常情。

    當然也有一些員工是年前不管拿不拿到年終獎都義無反顧的辭職走人,這可能是受委屈太久了,現在終於可以走人了就再也不願意等了,當然也有可能是老東家沒有發年終獎的慣例,所以更不用在乎了。如果真的有機會進入到自己特別滿意的公司,那麼也可能激動難耐早入職早安心。

    每個人的選擇都有各自的原因,其實沒有必要太在意,如果自己遇上這種情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做選擇就好。

  • 3 # MBA徐友裕老師

    職場上很多的人都會糾結說,我到底是年前辭職好呢?還是年後辭職好呢?其實不管是年前辭職還是年後辭職都有一定的好處,具體得結合你自身情況:

    年前辭職:

    一、相較於年後辭職年前辭職的員工更容易找到好的工作,有的企業會根據年前的人員進行預判,提前的將某些職位的空缺,甚至有的行業春季對於他們來說是旺季,年前就必須把人員儲備的事情給做好,所以在一年中,春節前找工作是最好找的,並且能夠更好地找到自己心儀的工作。

    二、年前辭職機會更多三、年前入職更容易留下好的印象

    相較於年後的錦上添花,公司更喜歡的是年前入職的雪中送炭,因為年前入職可以很好的檢驗出一個人的性格,並且可以看出新的工作在你心中的分量,如果說瞻前顧後,那麼就說明一點這份新的工作對你沒有多大的吸引力,並且以前的工作也並不像你所說的那麼不堪,換句話說就是跳不跳你都還沒有想好。

    四、時間的價值遠比年終獎寶貴

    如果職場生涯以三十年計算,不過360個月,若再去掉週末和長假,差不多就只有240個月。這樣一想,很多有抱負、有理想的職場人士就無法忍受浪費整整兩個月的時間,在已形同雞肋的舊工作上。而且相比那些年後才到崗的人,年前到崗的員工提前開跑了兩個月,同樣是新人,這已領先了一步。

    年後辭職:一、年後跳槽變數大

    在身邊總是有這樣一群人,每年過年的時候都會宣稱過了年就辭職,並且將原因也是列出個一二三四五六來,像這種人一般在年終獎到手以後就開始了猶豫不決,對於要不要辭職就顯得有些動搖了。而事實證明如果說你越是動搖那麼成本也就越高。

    二、年後辭職缺少選擇機會

    年後辭職很多的時候就是公司選人而不是人選公司了,這對於辭職的小夥伴們來說是非常不利的。

    三、年前離職年終獎不確定

    如果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都未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按同工同酬原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一般會支援離職職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同理,“新進員工”也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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