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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應該怎樣以身作則,應該去伴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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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讀書的媽媽轅鳶

    我覺得再堅持孩子的興趣培養的時候,最好的當然是父母和子女都對同一個東西比較感興趣,比如說父母和孩子都比較喜歡繪畫,或者都比較喜歡鋼琴等等,那麼在孩子學習的過程當中,家長在家也堅持學習,不斷會讓孩子在練習的過程當中不斷找到樂趣,也能達到言傳身教的目的。但如果孩子感興趣的東西家長並不感興趣,也不見得非要強迫自己去陪著孩子學習,家長可以找到自己感興趣的東西,當然也要積極向上的而不是看電視玩遊戲等等。家長和孩子各自去堅持各自的興趣也很好。

  • 2 # 儒佳學習派

    作為家長,要想培養孩子的興趣,首先應該問問自己是否擁有自己的興趣愛好,是否還在堅持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

    作為大人,有多少人是在“該談戀愛的時候學習,該學習的時候玩,該工作的時候學習,該結婚的時候又在工作,專注副業100年。”這句話是古典的《你的生命有什麼可能》這本書提到的,這是我遇到的,也是迄今為止遇到的最荒謬同時也是最現實的一句話,反覆讀了幾遍,不寒而慄,這說的不就是當下煩躁的我們嗎?在本書中,作者從“興趣”的角度出發,深度剖析了上述問題。因為我們沒有興趣老師來提醒我們在各個年齡段進行預習,最後我們就只好等生命任務來臨時再開始補課,所以也就有了顧此失彼的局面。作為大人,我們的興趣是如何丟失的呢?我們的興趣老師是怎麼丟失的呢?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從小到大經常被灌輸“無用論”和“有用論”的思想。

    就拿我們小時候的課外活動來說,如我們想要做運動,家長就會叮囑,要做就做中考要考的運動專案,千萬別做那些沒用的運動;如果我們想發展興趣,家長繼續叮囑,學那些能評級加分的,千萬別學那些沒用的。

    我們在童年尋求興趣的時間和權利被生生的剝奪了,大人親手掐死了興趣這個老師,所以我們長大後活成了統一的版本:高考選專業時,追逐“有用”的熱門專業;談戀愛時,找“少奮鬥十年的另一半”,最終活成了一個凡事講求有用、無趣且缺乏想象力的人。

    相信我們作為家長,內心深處也不想再讓自己的孩子重蹈覆轍,丟失興趣,迷失自我,眼睜睜的看著一雙水靈靈的眼睛變成一汪死水。作為大人,在孩子的興趣培養上該如何以身作則呢?根據我們作為家長丟失興趣的經歷和教訓,首先我們不能再拿“有用論”和“無用論”的思想來評判孩子的興趣愛好了。

    華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曾經對孩子的教育問題提出過自己的看法:作為家長,我們擅長的應該是瞭解孩子,知道孩子喜歡什麼,適合學什麼,要肯定孩子的興趣和愛好,並且參與其中,這樣孩子才能跟你交心。

    現實生活中,很多家長會帶著自己的孩子去各種培訓班,從來不關孩子到底喜歡什麼,適合學什麼。

    更嚴重的是,帶著孩子去課外班的家長,從來沒有想過每當孩子下課,第一眼看到的畫面是自己低著頭玩手機的場景。你覺得這是陪伴式教育,其實你只是陪著手機順便帶著孩子去興趣班而已。

    結語在培養孩子的興趣上,要想以身作則,作為家長應該明白三件事:第一,擁有自己的興趣愛好,並堅持用行動持續影響自己的孩子;第二,肯定孩子的興趣,做適當的引導;第三,陪伴式教育不是帶著手機去興趣班,至少要在孩子走出校門的那一刻,你給孩子的不是一個低著的腦袋,而是一個笑臉和愛的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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