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秀女”在中國歷史悠久,形成制度,也近2000年了。中國古代的選美,是從宮廷遴選後妃開始。先秦時代,帝王、諸侯的妻、妾,大體上是透過聘娶、媵婚、武力掠奪和諸侯貢納等方式得到的。多數是帝王與諸侯之間,或者各諸侯之間的政治聯婚,或者貢納。 中國古代選美標準,不同時代雖有所不同,但形體美、端莊美,成為漢至唐代皇帝遴選後妃的正統審美標準。《後漢書?後紀》有述,兩漢時期,對入選物件的相貌要求是:「姿色端麗」「合法相者」,大體上是容貌端莊秀麗,身材苗條頎長,肌膚潔白細嫩為美。晉武帝全國統一後,大選美女的標準是:「美而長白」,即「端正美麗」、「潔白、長大」者(見《晉書、后妃傳》);隋煬帝所選的是「妙麗,長白女子」;唐玄宗為太子選妃,選的是「細長潔白者」(見《次柳氏舊聞》),到了唐代,則著重豐腴肥碩的胖美人。這期間雖有些皇帝,也把纖柔善舞的選為皇后,歌舞伎人納入后妃,且深受寵愛。但纖柔之美始終沒有能成為女性美的審美主流。宋代以後,在士大夫階層中逐漸形成了以病愁瘦削、纖細孱弱,慵懶嬌羞為美之傾向。隨著女子纏足的出現和普及,弱不禁風的小腳女人成為明、清時代女性的典範,但宮廷選美仍以端莊秀麗為主,要求身材適中,肥瘦合度,肌膚白嫩始終是女性美的必備條件。 “選秀女”是近代的說法,古代叫“採選”。指透過正式規範的途徑,從民間挑選貌美色麗、素質上乘的女子入宮服侍皇帝皇族。採選的制度是東漢首開其端。在此之前,歷代朝廷充實後宮,或強奪,或挑選,時間不定,規矩不一,隨意性很強。 秦漢以來,統一的大帝國,實行郡縣制,王與諸侯聯婚,或者諸侯之間的聯婚已不可能,媵婚、掠奪、獻納也不可能,於是,自漢代開始逐步形成從民間遴選後妃,東漢以後,遴選後妃形成制度。每年秋季八月開始從民間遴選良家女子。三國時期,三國鼎立爭雄,各國沒有從民間選取民女入宮。宮人多靠戰爭中掠奪女子,籍沒罪臣妻妾、女兒入宮,從民間選送者是少數。晉武帝奪得皇帝寶座後,下詔「禁天下嫁娶」,進行大規模選美,晉武帝后宮美女五千人,晉滅吳後,又把東吳孫皓後宮美女五千人全部接收下來,使後宮人數達到一萬人。.. 東漢制定法令,命令每年挑民間良家女子入宮。其過程大體是:每年農曆八月,朝廷派遣專人領著精通相術的人員,一起到洛陽鄉間,閱視良家童女。挑選的標準是,年齡在十三歲以上、二十歲以下,姿色秀麗、容貌端莊,面相符合相法“吉利”的女子。選中者當即坐上車,載入後宮,然後再從中擇優,讓皇帝“登御”。凡有幸受到皇帝恩寵,就有可能立為妃嬪。由於八月初是朝廷向農民徵收算賦之日,故稱其製為“算人”。可見所謂採選乃是百姓向帝王奉獻的一種有生命的特殊賦稅。 三國時期吳主孫皓荒淫無道,他令人在各地選取文武官員家中的女兒,尤其是那些高官的女兒,凡十五六的姑娘都得參加“簡閱”,一個不得落下,“ 簡閱”不中,才許出嫁。 晉朝及十六國 晉武帝滅吳後,雖把吳國後宮中的五千餘名宮人全部佔為己有,但猶不滿足。又效仿孫皓所為,下令:“詔聘公卿以下子女,以備六宮。採擇未畢,權禁斷婚姻。”結果許多大臣之女被選入後宮,充當妃嬪,庶民之女則充當宮女。 十六國時,後趙暴君石虎採選民女萬餘人以充後宮,在一次採選中,為奪民妻而將其夫逼死的竟達三千餘人。他在鄴城西3裡營建桑梓苑,以美女充之,供自己淫樂。在襄國至鄴城途中,每隔40裡建一行宮,每宮置一名夫人和數十名宮女,共建行宮40餘所,石虎往返於襄、鄴時,隨時遊幸於各宮。每次出行,他還讓女尚書、女鼓吹尾隨而行。更為暴虐的是,北齊皇帝高緯下令:凡國內“雜戶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悉集省,隱匿者,家長處死刑。”對高緯的行為,百姓無不切齒痛恨。 隋煬帝即位後,後宮妃嬪御嬙位在正七品以上者即達120餘人,其餘“趨待左右,並無員數”。但是,縱慾無度的隋煬帝並不滿足。“大業八年,密詔江淮諸郡閱視民間童女,姿質端麗者,每歲貢之。”隋煬帝遊幸西苑,常有宮女數千騎隨從,巡遊江者時,“從行宮掖,常十萬人”。由此可見,隋煬帝採選宮女數量之多。 唐朝採選之風與前期相比亦無絲毫遜色。唐玄宗在天寶年間公開派遣宦官強行採擇公卿百官及庶民之家的美貌女子,將她們納入後宮,專幹這種差使的宦官名叫“花鳥使”。玄宗下詔,官民之家如有隱匿其女,不應徵選者,即處死刑。開元初年,太常卿盧崇道為他兒子聘娶了崔姓女子,還未及迎親,崔氏就被“花鳥使”看中,馬上由內給使指定入宮充才人。在窘迫情急的時候,盧崇道只得送給內給使大筆財物,內給使見錢眼開,答應移花接木,另選一個崔氏女子入宮。誰知此事很快敗露,盧崇道和他的兒子都以欺君之罪被玄宗下令杖殺了。這個以“復振貞觀之風”自詡的皇帝,在荒淫好色上,和歷代昏君並無二致。唐代的採選亦搞得民怨沸騰。 宋代帝王、皇室總結漢、唐以來外戚干政和「女禍」的教訓,對后妃的選擇採取了重德輕色,重出身門第的政策。宋代的后妃也多娶自權臣名將之家,且多治家有禮法,是恪守封建禮法的所謂「賢后」、「賢妃」。因此《宋妃傳》有述:「宋三百餘年,外無漢王氏之患,內無唐武韋之禍,豈不卓然而可尚哉。」宋代沒有大規模的從民間挑選宮女、后妃的舉措。宋代皇帝的后妃幾乎都是娶自將、相、節使等高官顯貴之家。雖偶有選美活動,也是從「將相家」或「世家」大族的女兒中選拔。.. 元朝雖是蒙古族統治的政權,但在統一天下以後,昔日“只識彎弓射大雕”的馬上天子正在不斷漢化,為了追求奢糜淫樂的生活,也和漢族帝王一樣,制定了採選秀女制度。據記載:太宗時,有人向皇帝進言,選天下美女充後宮,但也有人勸阻,令皇帝十分不高興。勸阻的人說:“向擇美女二十八人,足備使令,今複選,恐擾民。”這件事才作罷了。另外,元朝時還將高麗女也作為遴選範圍。 元朝也有從民間選秀女的舉措。明代宮廷選美,主要在京師附近選取。清太祖努爾哈赤創業之初,沒有建立后妃制度。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後,開始建立后妃制度。康熙以後,典制大備,後宮號位定製嚴明。各宮都有大量宮女供使令。清朝入關後,建立了選秀制度。實行滿、漢不通婚的民族隔離政策。清代選秀女從蒙古、滿洲、漢軍八旗官員之中選取,漢族人數最多,但女子不得入選。每三年選一次八旗秀女,由戶部主持;每年選一次內務府屬旗秀女,由內務府主持。未經內監看的女子及已記名女子,不得私相聘嫁。如果私自聘嫁,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受到懲罰。 明太祖朱元璋建國伊始,即規定:“凡天子親王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弗受,故妃後多采之民間。”後來,朱元璋敕諭浙江、江西等地官府:“民間女子年十三歲以上、十九歲以下,婦人年三十歲以上、四十歲以下無夫者,願入宮備使令,各給鈔為道里費,送赴京師,蓋女子以備六宮,而婦人則充六尚也。”六尚是古代官職名、官署名,負責掌管帝王之物。明朝一代,都以這道命令選民女入宮。 明世宗當政期間,採選秀女逾千數。世宗死後,穆宗即位,其好色比之乃父有過之而無不及。隆慶三年(1569),穆宗下詔:“選民間淑女十一歲至十六歲三百人。”為了能將美女選入後宮,朝廷還用“擔水人”作耳目,偷窺少女相貌。每當朝廷選秀女時,官府就召集這些擔水人,令其為嚮導,引導官府選擇美女。如果採選疏漏,未將佳麗選入宮掖,統治者就會發怒。史載:有一年朝廷命官員家眷入朝,尚書施純的妻子很是賢淑漂亮,皇太后盯著她看了半天,對身旁的人說,選妃子的時候,怎麼就沒有選到她啊! 清代選秀女制度,可謂是中國后妃制度的一大特色。清朝還規定,旗人的貧困家裡的八至十四歲的女孩,必須參加三年一次的秀女挑選,17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要到內務府申報登記,等到挑選時,由內務府通知去接受初選。五官端正,肌膚潔白、口齒清晰,行動敏捷者,可登初選名冊入宮。初選合格者,進行復選。複選由皇后指派貴人、嬪妃主持。入選者,則由內務府與宮女家屬立契存證。被選取的秀女入宮後,有的成為後、妃;有的成為皇子妃、皇孫的妃、嬪;也有的成為皇帝近支宗室的妻子。按規定,每次選秀女為三百人,但各個時期不盡相同。.. 康熙時有宮女四、五百人,而幹隆朝只有一百三十四人。由於選擇範圍小,清代宮女人數比漢、唐以來歷朝代還要少,大約有二千人左右。清代後期,國庫空虛,外敵入侵及腐朽奢侈等多方面原因,同治、光緒兩帝妃嬪較少,並且沒有進行大規模的「選美」,主要是帝王行使特權遴選後、妃及宮嬪的活動。其次,是王公大臣們娶妻,買妾也經過一定程度的挑選,從一定意義上說,也是「選美」之一種。此外、宋、明以來也出現一些畸形的「賽美」「選美」活動。如在妓院中評選「評花榜」,北方纏足盛行地區的「賽腳會」一類賽小腳的活動。.. 清朝的後宮,上至皇后,下到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從順治到光緒九朝,選秀女總共80多次。秀女們要走進紫禁城高高的宮牆,必須經過一道道的考察。首先要嚴格審查旗屬與年齡,不在旗的想參加選秀,勢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選秀,也是自討苦吃。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用騾車提前送到京城。秀女們抵達京城後,在入宮應選的前一天,坐在騾車上,由本旗的參領、領催等安排次序,稱為“排車”,根據滿、蒙、漢排列先後次序。最前面是宮中后妃的親戚,其次是以前被選中留了牌子、這次複選的女子,最後是本次新選送的秀女,分別依年齡大小排列,魚貫銜尾而行。日落時分發車,入夜時進入地安門,到神武門外等待宮門開啟後下車,在宮中太監的引導下,按順序進入順貞門…… 清朝的後宮情形是:皇后,其次為皇貴妃其次為貴妃(二人),其次為妃(四人),其次為嬪(六人),其次為貴人(人數不定),其次為常在(人數不定),其次為答應(人數不定),最後為宮女。宮女最特別,她們的地位是丫鬟,若沒被皇帝看中,並且“幸”過,到了二十五歲,她們可以退回本家,另行出嫁。 宮女可以升級,但很難跳級。婢作夫人,要慢慢來。選進來的秀女就不同。宮女要升到貴人或嬪,得經過做答應和常在的階段,秀女則一進來,便可做到貴人以上。 清朝明確規定,八旗秀女閱看時,必須著旗裝,嚴禁時裝。而且,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好色”也是極不名譽的,“美女禍國”從來都是帝王和他們的大臣們翻雲覆雨的護身符,因而這一標準總在若即若離、諱莫如深的撲朔迷離中。乾隆四十三年(1778),一位縣學生員攔下御駕,懇請乾隆皇帝就削減皇后烏拉那拉氏喪儀之事下罪己詔,致使龍顏大怒,但仍未忘記陳述那拉氏冊後“並非以色選愛升”,後來失寵,亦是“自蹈非理,更非因色衰愛弛”,總之絕不肯承認自己好色。 清統治者公開的兩條標準,一是品德,一是門第。清代冊封皇后、妃、嬪的冊文中常常見到的是寬仁、孝慈、溫恭、淑慎,“誕育名門”、“祥鍾華閥”等等。其中,門第又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眾所周知,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醜,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被光緒皇帝視為紅顏知己的珍妃入選時,她的父親是侍郎長敘,祖父是曾任總督的裕泰,伯父是廣州將軍長善,長善又是大學士桂良的女婿,是恭親王奕欣的連襟,因此他他拉姐妹雙雙入選為珍、瑾二嬪。 這張沒有填寫姓名的列表,更說明了秀女的門第,不僅關係到秀女本人是否入選,而且關係到入選後她在宮中的地位: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三日敬事房傳旨: 原任公爵之女著封為妃 將軍之女著封為妃 知府之女著封為嬪 員外郎之女著封為嬪 欽此。 所以,清宮選秀女,絕非選美。 秀女也就是美女。何謂美女,各個時期有不同的看法。各個階級也有不同的標準。既有唐肥燕瘦之美,也有“三寸金蓮”之美,更有柔弱哀憐之美。而清朝宮廷選美,即所謂秀女,首先必須是血統純潔的官員的女子,以保持滿洲貴族的尊嚴和特權。在保證血緣和社會地位高尚的情況下,才講女子的美貌與素質。 挑選秀女,是為皇帝做妃嬪或為親王、王子指婚,所以必須體形健美、品行端正。因此要經過層層挑選,保證無誤。凡屆挑選秀女之期,由戶部行文各旗都統,將應閱女子年歲等,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族長,逐一具結呈報都統,然後匯諮戶部,戶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選看秀女後,戶部馬上再行文各旗都統,各旗造具秀女清冊。 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及本人父母或親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親自帶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門,依次排列,由戶部交內監引閱。這算是第一次挑選。凡經太監挑選被記名的,須再行選閱。這是第二次挑選,凡不記名者,聽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員女子,因有事故,不及與選者,下次補送選閱。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分別議處。 被選秀女的年齡,必須是13歲至17歲的未婚女子。經太監兩歇挑選後,最後報皇帝選定,或被納為妃嬪,或指婚給親王或王子為妻。慈禧太后就是以秀女的身份進宮,被咸豐帝選中封為貴人,由於得到皇帝寵愛,隨後晉升為嬪,再升為妃。咸豐帝熱河宴駕之後,被封西太后,與東太后慈安共同垂簾聽政,扶助其子載淳(同治)當皇帝。這個善於玩弄權術的慈禧西太后,掌握中國的大權達47年之久。 據《國朝宮史》載:皇帝的老婆,第一位的是皇后,只許一個,主持內宮事務。第二是妃,其中皇貴妃一人、貴妃二人,妃四人。第三位是嬪六人。皇后居中宮,妃嬪居東西十二宮。第四位是貴人,第五位是常在,第六位是答應,這就不限數額,只看皇帝的精力與喜愛了。 皇帝選美,三年一次,也太長了一點,還有一年一次選秀女活動,算是選美的一個補充形式。這一年一次選秀女,主要為挑選宮女,以服侍內宮各位后妃。它挑選的範圍是內務府所屬三旗一般人家的女子,內務府三旗,即清朝起家時由皇帝自領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內務府三旗所有年滿13歲的女子,都要經過挑選,凡選定的,大部分到宮中做宮女。在做宮女期間,如果被皇帝看中,還可升為妃嬪。如果皇上看不上,須要服役至25歲,然後才能放出宮,可以婚嫁。 被選入宮的秀女,少數被選為妃嬪,那就身價百倍了。但是除個別得到皇帝寵幸,其他也多是久居冷宮,守活寡過日子。多數未被選為妃嬪的秀女,那就是唯恭唯謹待侯后妃等各主人手下,稍不如意,便鞭打責罰,甚至被逼致死的,其悲慘的一生,也是值得憐憫的。在紫禁城內的隆宗門外,坐落一組以慈寧宮為主體的建築群。 有人把它稱做紫禁城中的寡婦院。因為這裡原主人便是先皇的後、嬪、妃們。她們當中主要是透過選秀女而入宮的。明清兩代皇帝雖不象唐代“後宮佳麗三千”,但人數並不算少。皇后、皇貴妃、嬪、妃、貴人、常在、答應等,她們都住在乾清宮兩側的東西六宮。一旦皇帝駕崩,按祖制她們都要搬到慈寧宮居住。這裡的生活可以說是與歡笑無緣,只有在“紅顏暗老白髮新”的清寡單調的生活中了此一生。 慈寧宮偶爾也有歡樂,如給皇太后上徽號,冊立后妃以及元旦、冬至、皇太后萬壽節等都要在這裡舉行盛大的慶祝活動。只有這時清王朝的遺孀們濟濟一堂,飲酒作樂。但這樣的活動畢竟一年只有幾天,到了清朝末年,隨著清王朝的衰落,這幾天的活動也被迫停止了。有的只是白天接著黑夜,花開花落,年復一年,毫無生機的生活。慈寧宮建築群中的佛堂很多,這些太后、太嬪、太妃們在百無聊賴的守寡期間,焚香禮佛,試圖從那虛無縹緲的佛界中尋求精神安慰和寄託。
“選秀女”在中國歷史悠久,形成制度,也近2000年了。中國古代的選美,是從宮廷遴選後妃開始。先秦時代,帝王、諸侯的妻、妾,大體上是透過聘娶、媵婚、武力掠奪和諸侯貢納等方式得到的。多數是帝王與諸侯之間,或者各諸侯之間的政治聯婚,或者貢納。 中國古代選美標準,不同時代雖有所不同,但形體美、端莊美,成為漢至唐代皇帝遴選後妃的正統審美標準。《後漢書?後紀》有述,兩漢時期,對入選物件的相貌要求是:「姿色端麗」「合法相者」,大體上是容貌端莊秀麗,身材苗條頎長,肌膚潔白細嫩為美。晉武帝全國統一後,大選美女的標準是:「美而長白」,即「端正美麗」、「潔白、長大」者(見《晉書、后妃傳》);隋煬帝所選的是「妙麗,長白女子」;唐玄宗為太子選妃,選的是「細長潔白者」(見《次柳氏舊聞》),到了唐代,則著重豐腴肥碩的胖美人。這期間雖有些皇帝,也把纖柔善舞的選為皇后,歌舞伎人納入后妃,且深受寵愛。但纖柔之美始終沒有能成為女性美的審美主流。宋代以後,在士大夫階層中逐漸形成了以病愁瘦削、纖細孱弱,慵懶嬌羞為美之傾向。隨著女子纏足的出現和普及,弱不禁風的小腳女人成為明、清時代女性的典範,但宮廷選美仍以端莊秀麗為主,要求身材適中,肥瘦合度,肌膚白嫩始終是女性美的必備條件。 “選秀女”是近代的說法,古代叫“採選”。指透過正式規範的途徑,從民間挑選貌美色麗、素質上乘的女子入宮服侍皇帝皇族。採選的制度是東漢首開其端。在此之前,歷代朝廷充實後宮,或強奪,或挑選,時間不定,規矩不一,隨意性很強。 秦漢以來,統一的大帝國,實行郡縣制,王與諸侯聯婚,或者諸侯之間的聯婚已不可能,媵婚、掠奪、獻納也不可能,於是,自漢代開始逐步形成從民間遴選後妃,東漢以後,遴選後妃形成制度。每年秋季八月開始從民間遴選良家女子。三國時期,三國鼎立爭雄,各國沒有從民間選取民女入宮。宮人多靠戰爭中掠奪女子,籍沒罪臣妻妾、女兒入宮,從民間選送者是少數。晉武帝奪得皇帝寶座後,下詔「禁天下嫁娶」,進行大規模選美,晉武帝后宮美女五千人,晉滅吳後,又把東吳孫皓後宮美女五千人全部接收下來,使後宮人數達到一萬人。.. 東漢制定法令,命令每年挑民間良家女子入宮。其過程大體是:每年農曆八月,朝廷派遣專人領著精通相術的人員,一起到洛陽鄉間,閱視良家童女。挑選的標準是,年齡在十三歲以上、二十歲以下,姿色秀麗、容貌端莊,面相符合相法“吉利”的女子。選中者當即坐上車,載入後宮,然後再從中擇優,讓皇帝“登御”。凡有幸受到皇帝恩寵,就有可能立為妃嬪。由於八月初是朝廷向農民徵收算賦之日,故稱其製為“算人”。可見所謂採選乃是百姓向帝王奉獻的一種有生命的特殊賦稅。 三國時期吳主孫皓荒淫無道,他令人在各地選取文武官員家中的女兒,尤其是那些高官的女兒,凡十五六的姑娘都得參加“簡閱”,一個不得落下,“ 簡閱”不中,才許出嫁。 晉朝及十六國 晉武帝滅吳後,雖把吳國後宮中的五千餘名宮人全部佔為己有,但猶不滿足。又效仿孫皓所為,下令:“詔聘公卿以下子女,以備六宮。採擇未畢,權禁斷婚姻。”結果許多大臣之女被選入後宮,充當妃嬪,庶民之女則充當宮女。 十六國時,後趙暴君石虎採選民女萬餘人以充後宮,在一次採選中,為奪民妻而將其夫逼死的竟達三千餘人。他在鄴城西3裡營建桑梓苑,以美女充之,供自己淫樂。在襄國至鄴城途中,每隔40裡建一行宮,每宮置一名夫人和數十名宮女,共建行宮40餘所,石虎往返於襄、鄴時,隨時遊幸於各宮。每次出行,他還讓女尚書、女鼓吹尾隨而行。更為暴虐的是,北齊皇帝高緯下令:凡國內“雜戶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悉集省,隱匿者,家長處死刑。”對高緯的行為,百姓無不切齒痛恨。 隋煬帝即位後,後宮妃嬪御嬙位在正七品以上者即達120餘人,其餘“趨待左右,並無員數”。但是,縱慾無度的隋煬帝並不滿足。“大業八年,密詔江淮諸郡閱視民間童女,姿質端麗者,每歲貢之。”隋煬帝遊幸西苑,常有宮女數千騎隨從,巡遊江者時,“從行宮掖,常十萬人”。由此可見,隋煬帝採選宮女數量之多。 唐朝採選之風與前期相比亦無絲毫遜色。唐玄宗在天寶年間公開派遣宦官強行採擇公卿百官及庶民之家的美貌女子,將她們納入後宮,專幹這種差使的宦官名叫“花鳥使”。玄宗下詔,官民之家如有隱匿其女,不應徵選者,即處死刑。開元初年,太常卿盧崇道為他兒子聘娶了崔姓女子,還未及迎親,崔氏就被“花鳥使”看中,馬上由內給使指定入宮充才人。在窘迫情急的時候,盧崇道只得送給內給使大筆財物,內給使見錢眼開,答應移花接木,另選一個崔氏女子入宮。誰知此事很快敗露,盧崇道和他的兒子都以欺君之罪被玄宗下令杖殺了。這個以“復振貞觀之風”自詡的皇帝,在荒淫好色上,和歷代昏君並無二致。唐代的採選亦搞得民怨沸騰。 宋代帝王、皇室總結漢、唐以來外戚干政和「女禍」的教訓,對后妃的選擇採取了重德輕色,重出身門第的政策。宋代的后妃也多娶自權臣名將之家,且多治家有禮法,是恪守封建禮法的所謂「賢后」、「賢妃」。因此《宋妃傳》有述:「宋三百餘年,外無漢王氏之患,內無唐武韋之禍,豈不卓然而可尚哉。」宋代沒有大規模的從民間挑選宮女、后妃的舉措。宋代皇帝的后妃幾乎都是娶自將、相、節使等高官顯貴之家。雖偶有選美活動,也是從「將相家」或「世家」大族的女兒中選拔。.. 元朝雖是蒙古族統治的政權,但在統一天下以後,昔日“只識彎弓射大雕”的馬上天子正在不斷漢化,為了追求奢糜淫樂的生活,也和漢族帝王一樣,制定了採選秀女制度。據記載:太宗時,有人向皇帝進言,選天下美女充後宮,但也有人勸阻,令皇帝十分不高興。勸阻的人說:“向擇美女二十八人,足備使令,今複選,恐擾民。”這件事才作罷了。另外,元朝時還將高麗女也作為遴選範圍。 元朝也有從民間選秀女的舉措。明代宮廷選美,主要在京師附近選取。清太祖努爾哈赤創業之初,沒有建立后妃制度。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後,開始建立后妃制度。康熙以後,典制大備,後宮號位定製嚴明。各宮都有大量宮女供使令。清朝入關後,建立了選秀制度。實行滿、漢不通婚的民族隔離政策。清代選秀女從蒙古、滿洲、漢軍八旗官員之中選取,漢族人數最多,但女子不得入選。每三年選一次八旗秀女,由戶部主持;每年選一次內務府屬旗秀女,由內務府主持。未經內監看的女子及已記名女子,不得私相聘嫁。如果私自聘嫁,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受到懲罰。 明太祖朱元璋建國伊始,即規定:“凡天子親王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弗受,故妃後多采之民間。”後來,朱元璋敕諭浙江、江西等地官府:“民間女子年十三歲以上、十九歲以下,婦人年三十歲以上、四十歲以下無夫者,願入宮備使令,各給鈔為道里費,送赴京師,蓋女子以備六宮,而婦人則充六尚也。”六尚是古代官職名、官署名,負責掌管帝王之物。明朝一代,都以這道命令選民女入宮。 明世宗當政期間,採選秀女逾千數。世宗死後,穆宗即位,其好色比之乃父有過之而無不及。隆慶三年(1569),穆宗下詔:“選民間淑女十一歲至十六歲三百人。”為了能將美女選入後宮,朝廷還用“擔水人”作耳目,偷窺少女相貌。每當朝廷選秀女時,官府就召集這些擔水人,令其為嚮導,引導官府選擇美女。如果採選疏漏,未將佳麗選入宮掖,統治者就會發怒。史載:有一年朝廷命官員家眷入朝,尚書施純的妻子很是賢淑漂亮,皇太后盯著她看了半天,對身旁的人說,選妃子的時候,怎麼就沒有選到她啊! 清代選秀女制度,可謂是中國后妃制度的一大特色。清朝還規定,旗人的貧困家裡的八至十四歲的女孩,必須參加三年一次的秀女挑選,17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要到內務府申報登記,等到挑選時,由內務府通知去接受初選。五官端正,肌膚潔白、口齒清晰,行動敏捷者,可登初選名冊入宮。初選合格者,進行復選。複選由皇后指派貴人、嬪妃主持。入選者,則由內務府與宮女家屬立契存證。被選取的秀女入宮後,有的成為後、妃;有的成為皇子妃、皇孫的妃、嬪;也有的成為皇帝近支宗室的妻子。按規定,每次選秀女為三百人,但各個時期不盡相同。.. 康熙時有宮女四、五百人,而幹隆朝只有一百三十四人。由於選擇範圍小,清代宮女人數比漢、唐以來歷朝代還要少,大約有二千人左右。清代後期,國庫空虛,外敵入侵及腐朽奢侈等多方面原因,同治、光緒兩帝妃嬪較少,並且沒有進行大規模的「選美」,主要是帝王行使特權遴選後、妃及宮嬪的活動。其次,是王公大臣們娶妻,買妾也經過一定程度的挑選,從一定意義上說,也是「選美」之一種。此外、宋、明以來也出現一些畸形的「賽美」「選美」活動。如在妓院中評選「評花榜」,北方纏足盛行地區的「賽腳會」一類賽小腳的活動。.. 清朝的後宮,上至皇后,下到宮女,都是從旗人女子中挑選出來的。從順治到光緒九朝,選秀女總共80多次。秀女們要走進紫禁城高高的宮牆,必須經過一道道的考察。首先要嚴格審查旗屬與年齡,不在旗的想參加選秀,勢比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選秀,也是自討苦吃。 各旗選送的秀女,要用騾車提前送到京城。秀女們抵達京城後,在入宮應選的前一天,坐在騾車上,由本旗的參領、領催等安排次序,稱為“排車”,根據滿、蒙、漢排列先後次序。最前面是宮中后妃的親戚,其次是以前被選中留了牌子、這次複選的女子,最後是本次新選送的秀女,分別依年齡大小排列,魚貫銜尾而行。日落時分發車,入夜時進入地安門,到神武門外等待宮門開啟後下車,在宮中太監的引導下,按順序進入順貞門…… 清朝的後宮情形是:皇后,其次為皇貴妃其次為貴妃(二人),其次為妃(四人),其次為嬪(六人),其次為貴人(人數不定),其次為常在(人數不定),其次為答應(人數不定),最後為宮女。宮女最特別,她們的地位是丫鬟,若沒被皇帝看中,並且“幸”過,到了二十五歲,她們可以退回本家,另行出嫁。 宮女可以升級,但很難跳級。婢作夫人,要慢慢來。選進來的秀女就不同。宮女要升到貴人或嬪,得經過做答應和常在的階段,秀女則一進來,便可做到貴人以上。 清朝明確規定,八旗秀女閱看時,必須著旗裝,嚴禁時裝。而且,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好色”也是極不名譽的,“美女禍國”從來都是帝王和他們的大臣們翻雲覆雨的護身符,因而這一標準總在若即若離、諱莫如深的撲朔迷離中。乾隆四十三年(1778),一位縣學生員攔下御駕,懇請乾隆皇帝就削減皇后烏拉那拉氏喪儀之事下罪己詔,致使龍顏大怒,但仍未忘記陳述那拉氏冊後“並非以色選愛升”,後來失寵,亦是“自蹈非理,更非因色衰愛弛”,總之絕不肯承認自己好色。 清統治者公開的兩條標準,一是品德,一是門第。清代冊封皇后、妃、嬪的冊文中常常見到的是寬仁、孝慈、溫恭、淑慎,“誕育名門”、“祥鍾華閥”等等。其中,門第又有著更為重要的作用。眾所周知,光緒皇帝的皇后隆裕的相貌奇醜,但她是慈禧皇太后的侄女,因此,她成了皇后。被光緒皇帝視為紅顏知己的珍妃入選時,她的父親是侍郎長敘,祖父是曾任總督的裕泰,伯父是廣州將軍長善,長善又是大學士桂良的女婿,是恭親王奕欣的連襟,因此他他拉姐妹雙雙入選為珍、瑾二嬪。 這張沒有填寫姓名的列表,更說明了秀女的門第,不僅關係到秀女本人是否入選,而且關係到入選後她在宮中的地位: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三日敬事房傳旨: 原任公爵之女著封為妃 將軍之女著封為妃 知府之女著封為嬪 員外郎之女著封為嬪 欽此。 所以,清宮選秀女,絕非選美。 秀女也就是美女。何謂美女,各個時期有不同的看法。各個階級也有不同的標準。既有唐肥燕瘦之美,也有“三寸金蓮”之美,更有柔弱哀憐之美。而清朝宮廷選美,即所謂秀女,首先必須是血統純潔的官員的女子,以保持滿洲貴族的尊嚴和特權。在保證血緣和社會地位高尚的情況下,才講女子的美貌與素質。 挑選秀女,是為皇帝做妃嬪或為親王、王子指婚,所以必須體形健美、品行端正。因此要經過層層挑選,保證無誤。凡屆挑選秀女之期,由戶部行文各旗都統,將應閱女子年歲等,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族長,逐一具結呈報都統,然後匯諮戶部,戶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選看秀女後,戶部馬上再行文各旗都統,各旗造具秀女清冊。 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及本人父母或親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親自帶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門,依次排列,由戶部交內監引閱。這算是第一次挑選。凡經太監挑選被記名的,須再行選閱。這是第二次挑選,凡不記名者,聽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員女子,因有事故,不及與選者,下次補送選閱。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統、參領、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分別議處。 被選秀女的年齡,必須是13歲至17歲的未婚女子。經太監兩歇挑選後,最後報皇帝選定,或被納為妃嬪,或指婚給親王或王子為妻。慈禧太后就是以秀女的身份進宮,被咸豐帝選中封為貴人,由於得到皇帝寵愛,隨後晉升為嬪,再升為妃。咸豐帝熱河宴駕之後,被封西太后,與東太后慈安共同垂簾聽政,扶助其子載淳(同治)當皇帝。這個善於玩弄權術的慈禧西太后,掌握中國的大權達47年之久。 據《國朝宮史》載:皇帝的老婆,第一位的是皇后,只許一個,主持內宮事務。第二是妃,其中皇貴妃一人、貴妃二人,妃四人。第三位是嬪六人。皇后居中宮,妃嬪居東西十二宮。第四位是貴人,第五位是常在,第六位是答應,這就不限數額,只看皇帝的精力與喜愛了。 皇帝選美,三年一次,也太長了一點,還有一年一次選秀女活動,算是選美的一個補充形式。這一年一次選秀女,主要為挑選宮女,以服侍內宮各位后妃。它挑選的範圍是內務府所屬三旗一般人家的女子,內務府三旗,即清朝起家時由皇帝自領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內務府三旗所有年滿13歲的女子,都要經過挑選,凡選定的,大部分到宮中做宮女。在做宮女期間,如果被皇帝看中,還可升為妃嬪。如果皇上看不上,須要服役至25歲,然後才能放出宮,可以婚嫁。 被選入宮的秀女,少數被選為妃嬪,那就身價百倍了。但是除個別得到皇帝寵幸,其他也多是久居冷宮,守活寡過日子。多數未被選為妃嬪的秀女,那就是唯恭唯謹待侯后妃等各主人手下,稍不如意,便鞭打責罰,甚至被逼致死的,其悲慘的一生,也是值得憐憫的。在紫禁城內的隆宗門外,坐落一組以慈寧宮為主體的建築群。 有人把它稱做紫禁城中的寡婦院。因為這裡原主人便是先皇的後、嬪、妃們。她們當中主要是透過選秀女而入宮的。明清兩代皇帝雖不象唐代“後宮佳麗三千”,但人數並不算少。皇后、皇貴妃、嬪、妃、貴人、常在、答應等,她們都住在乾清宮兩側的東西六宮。一旦皇帝駕崩,按祖制她們都要搬到慈寧宮居住。這裡的生活可以說是與歡笑無緣,只有在“紅顏暗老白髮新”的清寡單調的生活中了此一生。 慈寧宮偶爾也有歡樂,如給皇太后上徽號,冊立后妃以及元旦、冬至、皇太后萬壽節等都要在這裡舉行盛大的慶祝活動。只有這時清王朝的遺孀們濟濟一堂,飲酒作樂。但這樣的活動畢竟一年只有幾天,到了清朝末年,隨著清王朝的衰落,這幾天的活動也被迫停止了。有的只是白天接著黑夜,花開花落,年復一年,毫無生機的生活。慈寧宮建築群中的佛堂很多,這些太后、太嬪、太妃們在百無聊賴的守寡期間,焚香禮佛,試圖從那虛無縹緲的佛界中尋求精神安慰和寄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