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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女顧客在商場裡試戴玉手鐲時,手鐲取不下來,民警和消防隊員趕到現場幫她解決困難。 當天櫃檯正在搞活動,女顧客被營業員推銷試戴一款450元的玉手鐲。營業員為她抹上護手霜,試戴兩次才戴上,結果發現摘不掉了,才打電話請求幫助。 聽消防隊員講要砸碎手鐲解救,女顧客說“手鐲如果出問題,你們負責。砸開後,要帶我到醫院去拍個片子”。聽了這話,消防隊員不敢貿然動手了。 經過協調,最終消防隊員將手鐲砸斷,顧客未受傷,商場未向顧客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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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聊齋志玉

    題主,這是真的麼?能不能別這麼搞笑啊?

    這位大姐精神沒毛病吧?

    看了相關資訊,確定是真的了。哇噻,才450元的手鐲,勞師動眾,炎熱的夏季,玉石界還有比這個更逗比的麼?

    1、個人認為消防無責,消防就不應該參與救援!活動方與試戴的這位牛人應該支付出警費用。

    3、講點專業的,本人玩玉多年,只見過人發胖後脫不下來的,只見過少年時佩戴人長大後脫不下來的。佩戴現場脫不下來的,還真沒見過!

    4、能戴進去,就一定能弄出來。弄到請消防人員,只能說活動方現場沒有專業人士,都是些250!

    5、本人不憚於最惡意的揣測:這是一場炒作!因為既便砸了,450元無論是商家還是試戴者,都承受得起!難道砸爛一支手鐲都不會(按規矩雙方協商一致試戴,既便沒想到取不出這個後果,大不了砸爛後一家承擔225元)?活動現場的人文明程度真有這麼高?

    作為炒作,商家是成功的,但浪費社會公共資源是要承擔責任的!

    這年頭,壓力大,多點逗比的事,也挺好!

    回答完畢。

  • 2 # 靜遙遠的星

    試想一下,你手那麼大,想了那麼多方法都沒能拿下來,消防員來,只是要保證你能安全的脫困,而不是來當冤大頭,為你所產生的損失買單。

    如此自私自利的人,任誰都受不了,把自己的過失產生的後果轉嫁到他人身上,自己置身事外;看來你真是個下棋高手,設計精妙,步步為營,把別人當傻瓜;

    你耍小聰明,別人難道看不出來嗎?意圖太明顯,今後有事誰還敢幫你?以後遇事除了警察外,自己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雖說最後在大家協調下,女子同意砸了鐲子,困也了,商家也沒有索賠;皆大歡喜的背後,讓人深思;還好是警察和消防員,要是是路人幫助,做好事不求回報,但付出了愛心又是否可以全身而退呢?

  • 3 # 血鎖六界

    她說的是砸壞了你們賠,但沒說砍了手你們賠,那就動手吧。當然,這是不可能的,這一類人的出現,真不知道怎麼說好,不要臉的程度,已經超出了一般人的水平,她對不知羞恥好像好點不太瞭解,這就是一個瘋女人,活該她受罪。

  • 4 # 網悠然

    看了這個問題,很想說這不是浪費公共資源嗎?消防隊是你家開的啊?說報就報,說來就來?商家和消費者邏輯我著實也看不明白。

    450元錢的手鐲兒戴到顧客手上拿不下來,處理方法有很多:

    一、折價賣給顧客。顧客試戴說明她有買手鐲的意願,那麼就是價位和質量的問題了,如八折、七折、六折、五折……跟顧客談一下,找一個顧客能接受的價位賣給她。

    二、讓顧客先戴走,回家能摘下來再送回!人緊張什麼的人的手容易腫漲,回家放鬆了,或許採用一些方法就摘下來。

    三、白送給顧客。手鐲戴在手上並不會傷害身體,非緊急非重要非危險性事件,何必要驚動消防人員?消防隊員到場了,是採用最原始、最笨、損失是最大的方法敲碎,還被顧客威脅要去醫院檢查,這種出力不討好的事,消防隊員為什麼要做呢?白送給顧客豈不更省事?難道是看出顧客想敲詐白佔便宜?

    消防隊員出警不應該是出那種不可預見性的危險嗎?記得前幾年驢友自助旅行特別流行的時候,常常有驢友旅行冒險被困危險地段或在山中迷路報警。消防隊、警察出警搜山,甚至出動直升飛機找人。

    後來就出規定:驢友迷路之類報警費用都要由個人承擔,因為這種危險是他們個人行為造成的,屬於可預見危險。浪費了公共資源產生的費用,由他們個人承擔。感覺手鐲報警事件兒與此異曲同工。

    打碎手鐲兒店家損失一部分,如果報警後費用自擔,店家又損失一部分,你看他會不會報警?你這拿警察當禮拜天兒過呢?對此事的真實性嚴重懷疑!

    做為非專業人士我也知道手鐲脫下有兩種好方法可以試一試:

    一是將戴手鐲的手打上肥皂泡,肥皂泡起到潤滑的作用,將手放平,另一隻手慢慢用力往外拿。

    二是將塑膠袋套在戴手鐲的手上,穿過手鐲,手鐲在平滑的塑膠袋兒外很容易就脫下。

    文中完全沒有提到這兩種外行人都知道的比較實用的脫手鐲的方法。找警察,警察是人不是神,術業有專攻,他的對這個行業的鑽研程度遠不及營業員。

    此事件有炒作的嫌疑,對於此類出警應該可以拒絕,實屬浪費公共資源!

  • 5 # 西門白甫話三農

    西門觀點:對於既要熊掌還堅持不放棄魚的混賬東西,消防員完全可以一走了之,讓她自行解決吧!

    事件大略:

    事件就不再累贅了。這位女顧客看來是腦子進水了。玉鐲不是銀鐲,不弄碎是取不下來的。你那胳膊再金貴也是肉長的,想既不打碎玉鐲,還要保障不弄傷你的胳膊,你以為消防員都是神啊?

    消防員是來幫助你的,不是來被你戲弄的。消防員說,要取下玉鐲,必須將玉鐲弄碎,這樣做正是為了保護你的胳膊不受傷,不然,將你的胳膊從手腕處弄掉,玉鐲不就完美無缺嗎?不要擔心消防員沒有弄掉你胳膊的工具。

    ‘’砸壞了玉鐲你們賠‘’。見過蠻不講理的,沒見過你這麼蠻橫無理的!你以為消防員是你爹還是你哥?即便你爹你哥是消防員,恐怕也會這麼做吧?

    ‘’砸開後帶你去醫院拍片子‘’。你也太厲害了吧?即便砸碎了玉鐲,弄壞了你的胳膊,也是玉器店的責任,輪不到人家消防員賠,也不該消防員去給你拍片子吧?難道你還想借此機會訛消防員一大筆錢?

    這種女人實在讓人噁心。我要是消防員,遇到這種女人,好吧,既要保障你那胳膊不受傷,還要保障不弄碎玉鐲,請神仙去吧,老子伺候不了!

  • 6 # 使用者70428533076

    原來是營業員幫忙戴上玉手鐲的,難怪女子要耍賴呢!既然消防員沒有辦法,可以找醫生啊!做一次截肢手術,看看這個女人還有什麼耍賴的理由嗎?

  • 7 # 套路9738

    九六年在北京安安商場我看中了一條褲子,標價是360,結果我朋友去35塊就買來了,我朋友是商場裡的保安那時候,那時候也沒有

  • 8 # 泊圖泊途

    “手鐲如果出問題,你們負責。砸開後,要帶我到醫院去拍個片子”。這女顧客可真是一點道理也不講。也就是消防隊員職務在身,不得不做。要是其他個人想幫助她,看到她這個態度,也會興趣全無。

    這個女子防範意識超強,還不忘了沾點便宜。認為消防隊員幫助她是應該的,還有額外替她的失誤來買單,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要麼帶著拿不出來,要麼就得雜碎,除非女子能練就縮骨神功,否則沒有其他辦法,這女的心理沒點數嗎?一心想著用別人的工作來賠償她自己的損失,實在是個極其好笑的思路。

    其實櫃檯店家也有責任,營業員推銷450元的手鐲,要求顧客試戴,試戴兩次後才成功,這店員可能沒什麼經驗,這麼不容易伸進去,就不要勉強,沒想過拿不出來的問題嗎?

    估計也是基於此,店家表示不追究損失,女顧客估計從頭到尾都沒認為自己哪裡不對。

  • 9 # SOS天天看

    真的想說奇葩天天有,今年特別多,記得之前剛在問答上回答過一個關於一個女生家裡進了兩隻馬蜂,打119讓消防員來處理,消防員說教他怎麼處理,結果她要投訴消防的事。隱隱覺得她們有可能是親戚啊。

    在這真的想對這位大姐說一句,自己多大腳穿多大的鞋的道理還不懂麼,抹了厚厚的護手霜帶了兩遍才帶上,你真的覺得這個東西它是你的尺寸麼?在這種情況下摘不下來,求助消防幫忙倒也沒問題,但是如果砸碎手鐲或者手受傷卻要消防員負責,是不是有點過了?這鐲子難道是消防員讓你試帶的?如果想訛人之前是不是先要理智、清醒的想一想在找物件啊?怪不得現在很多人看見大爺大媽摔倒都不敢輕易上去攙扶了,因為現在的人心真的太過險惡了。

    最後還想跟這位大姐說一下,我們消防員叔叔的主要工作是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像這種卡手、掏馬蜂窩這種小事並沒有明確規定是職責範圍。但是在確定沒有重大險情且警力有餘時,消防也會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所以他們並不是你可以隨意差遣、惡意訛詐的物件哦!

  • 10 # 愛看愛思考

    好辦吶!消防隊的使命是搶救人的生命,在必要時把她的手剁下來,只要保住了她的生命都是可以的。要不然就這樣作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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