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李丹華8

    因為他們的行為本身就是反人類行為,不勞而獲反人權,孩子不是貨物,他們是祖國的花朵是希望,童年的陰影會毀了他們一生的,也會造成他們的性格缺陷,孩子的家庭也會因此解體,父母傷心欲絕所以他們毀掉的不是一個個體是一系列的問題,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不死不足以平民憤

  • 2 # Lisayue

    說的很對!孩子是祖國的棟樑,未來的希望!

    只要是被拐賣的孩子,家庭破碎,心裡身體都受到極大傷害,有幾個孩子受到這種傷害還能心裡健康成長?

  • 3 # 正義者聯盟110

    拐賣兒童不管是否拐賣未遂"都應判死刑"這個問題我先不回答,我先舉個例子,讓別人替我回答。因為母親帶著孩子逛商場,一不留神,孩子走丟了,報警調查監控發現被人販子拐走了,家長到處貼尋人啟事,電視報紙都在報道,這個走失的孩子,希望知情人可以提供線索。警方和孩子的家長也希望人販子看到新聞了及時歸還孩子爭取寬大處理。如果這個孩子是你們家的,請你告訴我,人販子她的退路在哪裡?拐賣末遂,就是初犯,家長對孩子多用些心,及時發現及時尋找亡羊補牢,讓人販子知難而退,給她一次機會,同時也是給自己的孩子一個機會。

  • 4 # 今生無悔44189707

    因為性支惡劣……殺一警百……殺雞敬猴……就像中國戒毒……戒槍一樣……人人有敬畏之心。不可有同情之心……想想你自己孩子被崔殘……想想被碎的家庭……

  • 5 # 年輕不讀書1

    你們有沒有想過,一旦一個兒童被拐,那麼他這輩子就是另外一種人生了,有時比殺了他還慘,特別是像那些乞討的孩子,他們的人生本並不是這樣,就是因為這些人販子的慘無人倫,才改變了他們的人生軌跡,所以應該判死刑

  • 6 # 永川龍

    因為拐賣兒童的性質十分惡劣和嚴重,會給兒童、家人和社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可以說是罪大惡極,所以,應該判處死刑!

  • 7 # 失去的往事143558151

    回答百次千次,都是一樣,他們能忍心把孩子,賣掉致殘,在和平年代,要是舊社會他們不是賣國賊,漢奸,恐怖分子。還能是什麼?難道這樣的人不應該槍斃嗎?

  • 8 # 半個外星生物

    “親肉相離,剮之方可出氣”

    孩子從出生的那一刻開始,和父母之間,就產生了天然的血緣聯絡。

    這種血緣,是來自於原始基因的傳承。

    有時候,離開親血,甚至是失去親血的那種感受。要超過失戀數十倍,甚至上百倍。

    而人販子,就是導致這種感覺的直接罪魁禍首。

    孩子的丟失,要比丟失任何財產給人以心理上的打擊都要大的多。

    錢被偷被搶還可以賺,那一張一百塊錢的票子,都是有一樣的購買力。

    但是,孩子丟了,就很有可能成為一生的痛。

    並且,作為所有的父母來說。

    希望殺死人販子,(其實更希望將人販子折磨致死,放在電視上直播才好。)

    一是要解心頭之恨。

    二是想要透過死刑來震懾人販子。

    三是透過殺死,震懾人販子,減少販賣行為的發生。

    不過,雖然每次都被噴。

    我還是不建議對每一個人販子都進行死刑。

    當然,首犯死刑我是認可的。

    因為,還是考慮到一旦販賣成功之後,想要找回孩子,還是需要交易的這一點。

    人類,從來都不是客觀的生物。

    只是在一小部分研究問題之後的人,才會變得客觀。

    而死刑,自古就有,卻從來沒有因為死刑導致犯罪率下降。

    明朝朱元璋殺貪官殺的老百姓天天喊好看熱鬧。結果呢?反而要超過朱棣時代那些少殺的時候。

    這是一個自然法則的問題。

    我們不能用自己好人的思想,來衡量這些壞人的思想。

    因為,有些人根本就不是人!

    是畜生!

    畜生怎麼會懂得生命的可貴?

    它們眼前看到的只有利益!

    利在眼前,也就忘記了死,甚至惡人心裡更加叛逆,反而更加猖獗的犯罪!

    電視上那些連環殺人犯都是殺完第一個,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幹第二個。

    人販子不論罪行輕重,一律死刑,只能痛快痛快自己大腦的多巴胺。

    你說的死刑對一些人肯定有震撼是沒錯的。

    但是,

    結果就會演變為這樣。

    原來是一千個人販子一年賣一千個孩子。

    有五百個害怕死刑,不幹了。

    另外五百個回不了頭了,

    索性更加猖獗,

    這五百個人販子一年販賣一千五百個!

    而且遇到抓捕因為是必死的。

    更加魚死網破。

    以後人販子也和毒販一樣,

    隨身帶槍,同歸於盡!

    人就是畜生進化的,

    不能總用人的想法去衡量他們。

    得有一套系統才行。

    系統才是保證一個孩子都不丟失的最好辦法。

    比如給孩子出生做登記,基因入庫。

    看病留基因底檔。

    這樣一下子就解決問題了。

    因為人類不可能不看病。

    一旦看病,就會聯網到資料庫。

    丟失的孩子一旦看病,醫院的資料庫就會自動報警,通知之前設定好的程式抵達警方。

    孩子的父母總有一天可以在警察的幫助下找到孩子。

    這樣不是更好嗎?

    還有一個,我覺得人販子可惡。

    買人的更可惡!

    買孩子的才應該重判!

    國家給了普通人收養孩子的正規渠道。而且,還有那麼多吃不上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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