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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伯虎42

    朱見潚,明太祖朱元璋五世孫,明仁宗朱高熾曾孫,荊憲王朱瞻堈嫡長孫,明荊藩第三代荊王。

    明荊藩的始祖是明仁宗第六子朱瞻堈。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明仁宗登基後,即分封諸子,其中第六子朱瞻堈被冊封為荊王,建藩江西建昌府(今江西南城)。宣德四年(1429年)時年二十三的朱瞻堈正式就藩。

    十七年後,正統十年(1445年),因為無故有大蛇自房樑蜿蜒而下,盤踞在王府正殿王座之上,朱瞻堈害怕別有用心的人藉此編造讖言,嫁禍自己說荊王府有龍氣降臨,於是上書英宗,要求改藩他處,以避其禍。朝廷允許了他的移藩請求,改封他到湖廣蘄州(今湖北蘄春)就藩。荊藩家族自此在蘄州定居,並延續二百年之久。

    景泰四年(1453年),荊王朱瞻堈去世,年四十八,朝廷賜諡號“憲”,稱荊憲王。憲王長子荊世子朱祈鎬服喪三年(實際二十七個月)後,就任荊王。三年後,天順五年(1461年),朱祈鎬病逝,年僅三十一,死後朝廷賜諡號“靖”,稱荊靖王。天順八年(1464年),荊世子朱見潚服喪期滿,接任第三代荊王。

    朱見潚承襲荊王時,年十六歲。雖然年紀小,但是心性早熟,而且暴虐狠毒,兼之心胸狹窄,氣量短小,所以多有不法事。同時,他為世子的時候就經常因為母親荊王妃魏氏偏袒同母弟弟朱見溥而多有怨恨,日積月累之下,恨意越來越深,以致到了無法剋制的地步。

    成化元年(1465年),朱見潚繼任荊王不過一年,見荊王太妃魏氏依舊如同之前一樣,溺愛弟弟朱見溥,平時皇室賞賜及荊府祿米、租稅等財帛器物都未和朱見潚商量即私自做主超過規制贈與朱見溥,心中憤憤不平,認為母親厚此薄彼,無視自己。怨恨更加深重。

    成化二年(1466年),魏氏以荊王的名義,向朝廷及憲宗請封,要求按照祖制冊立荊靖王次子朱見溥、三子朱見澋為郡王。憲宗按照祖制冊封朱見溥為都樑王、朱見澋為樊山王,並依制令荊藩撥出田土僕役並宅邸,用於二王封賜後居住役使所用。

    母親去世後,都樑王朱見溥終於得以“服喪”的理由進入荊王府,為母親致祭。看到母親生前待遇如此之差,衣物飲食連僕役也不如,於是怒氣沖天,和長兄朱見潚大吵一番,表示要向朝廷奏報他的不孝不悌之罪。朱見潚也壓制不住怒火,聯想起早年魏氏溺愛偏袒朱見溥的舊事,心中起了殺心,要把弟弟除之後快。

    幸好荊王妃張氏居中勸解,好不容易才把兄弟倆分開,事情暫時得以化解。此後朱見潚、朱見溥兄弟勢如水火,再也沒有親情可言。一切有關荊藩祭祀典儀、必須要出席的事宜,都是荊王妃張氏安排調解,才勉強得以進行。平時張氏也多次勸解,好歹壓住了怒氣怨氣積攢多時的朱見潚。

    成化十三年(1477年),荊王妃張氏去世,朱見潚的報復行動再也沒有人可以阻止。當年八月,朱見潚派人前往都樑王府,謊稱商議荊藩秋祭事情,要朱見溥來荊王府一同處理。因為之前都是荊王妃張氏處理這些事情,而今張氏已經去世,朱見溥認為自然是朱見潚要親自操持這些事務,所以不疑有他,來到荊王府。

    朱見溥剛進王府,還沒來得及過二門,就被早就準備好的朱見潚命令親隨一擁而上,用繩索捆住,然後用鐵尺、鐵錘重重擊打,將朱見溥活活打死在王府中。

    經過此事後,朱見潚認為朝廷不會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而在蘄州自己可以一手遮天,於是愈發膽大妄為,原本就不是很正常的心態更加扭曲,經常糾集本地潑皮無賴,堂而皇之在蘄州城內橫衝直撞、肆無忌憚地騷擾地方,搶奪民女,侵佔官民財產田土。整日裡醉生夢死、荒淫無度,蘄州軍民百姓深受其害。

    除了殘害地方百姓,朱見潚還開始禍害荊藩宗室人等,先把已經害死了的弟弟都樑王朱見溥的王妃何氏騙進王府加以侮辱,又想對堂弟都昌王朱見潭(朱見潚叔父都昌惠靖王朱祁鑑之子)的王妃卯氏下手。都昌王太妃馬氏見勢頭不對,嚴守門戶,不讓朱見潚得逞。朱見潚惱羞成怒,隨便找個理由,以行家法的名義把馬氏抓起來,剃掉頭髮,狠狠打了一頓。

    孝宗接到奏報後,大吃一驚,立即派出司禮監太監蕭敬、刑部右侍郎戴珊、錦衣衛指揮同知孫瓚等人趕赴蘄州查驗此事。蕭敬等人抵達蘄州後,會合湖廣鎮守太監劉雅、巡撫湖廣右副都御使謝綬、湖廣巡按監察御史汪宗器、湖廣右布政使王範等,以辦理湖廣田土統計的名義,使得朱見潚沒有懷疑,隨即暗中調查巡訪一個多月,把朱見潚近三十年來違法亂紀、暴虐殘民、逼母殺弟辱弟婦的不法事情全部查驗清楚,並掌握了大量證據。

    於是,蕭敬、戴珊、孫瓚等立即下令,派出錦衣衛,會合當地駐軍,在當年九月迅速展開行動,先把朱見潚身邊助紂為虐的護衛軍官、心腹相士、風水師、荊王府親隨、內官等幾百人統統逮捕,並把朱見潚軟禁在王府內,然後將案情彙總後呈報孝宗。

    弘治五年(1492年)十二月,荊王朱見潚在皇宮文華門被公開審訊,孝宗御駕親臨,聽取審理詳情。在大量的事實面前、及皇帝親臨的壓力之下,朱見潚只得低頭認罪,承認了全部罪過。

    於是,孝宗對於朱見潚違背祖宗訓誨,自絕於皇族宗親、違反道德人倫的大罪做出判決:

    “見潚悖違祖訓,滅絕天理,戕害骨肉,瀆亂人倫,得罪於天地祖宗。諸王議其罪大惡極,當置於法。今親王、文武大臣及科道官又交章劾奏,法當處死,但念親親,不忍加刑,從輕曲宥,削王爵降為庶人,錮之西內,其輔導官員阿順逢迎,致王犯罪,俱罷黜之。”

    之後,朱見潚被廢為庶人,關押在京師西內,反思己過。他的家眷則被安置在蘄州王府內,但是沒有革去封號,而是繼續軟禁,以待日後處置。

    弘治六年(1493年)六月,朱見潚捏造事實、捕風捉影,向孝宗揭發樊山王朱見澋和楚藩永安王朱榮澹私下交通、圖謀不軌。孝宗於是遣使者再次前往蘄州和武昌調查此事,結果顯示完全是朱見潚憑空捏造,根本沒有的事。不久,得到訊息的朱見澋驚怒交加,也向孝宗檢舉朱見潚和其長子、荊世子朱佑柄暗地裡私造武器弓箭,意圖謀反。

    孝宗被荊藩幾次三番的狗血事弄得不厭其煩,慍怒下決定徹底了結此事,於是第三次派出司禮監太監韋寧、大理寺右寺丞王嵩、錦衣衛都指揮僉事陳芸等人組成的核查隊伍,前往蘄州徹查。

    弘治六年(1493年)九月,韋寧、王嵩、陳芸等向孝宗呈報核查後的情況:

    “荊庶人多置弓弩、築土山、操演船馬、廣積生鐵、收器械,其子荊世子亦相濟為惡;樊山王也有不法諸事。”

    孝宗於是決定不再姑息,下達詔令說:

    “見潚戕害諸弟,逼奸弟婦,棰死弟母,滅絕天理,傷敗彝倫,又潛蓄異謀,其諸不法事,不可悉數,窮凶極惡,天地所不容,國法所不宥,即令自盡!”

    朱見潚被廢黜賜死之後遺留下來的荊王爵位,孝宗在和禮部商議後,決定由荊靖王的次嫡孫、都樑悼惠王朱見溥的嫡長子、時任都樑王朱祐橺承襲,不過先讓他以都樑王身份管理荊藩事務,把朱見潚家眷子女處理完畢後,再行冊立。

    弘治七年(1494)三月,孝宗給朱祐橺下達敕書,命他立即會合蘄州駐軍:

    “即刻拘荊世子祐柄、虞城王祐槢、洛安王祐橙、廣濟王祐棿,面諭敕旨,革去封爵,俱降為庶人。銅陵、績溪二郡主並儀賓及荊藩宮眷有封號者,亦從禁革,俱遷發武昌城內,交楚王嚴加管束”。同時,孝宗也給楚王朱均鏵下旨,要他對荊藩被廢各人“量撥房屋居住,照例給與柴米等物養贍。”

    就這樣,荊王朱見潚本人先是被廢,然後賜死,諸子女家眷也都被革除封號,成為庶人,就此在武昌被管制居住,直至明末。朱見潚一系,之後再也沒有回到過蘄州。

    而都樑王朱祐橺,則在弘治七年(1494)十月,被正式冊立為荊王,承襲荊憲王、荊靖王的藩封,這也是對他之前被冤枉殺害的父親——都樑悼惠王朱見溥最好的慰藉。在朱祐橺繼位時,孝宗還特別下詔,囑咐他

    “各宜安分守法,省愆遷善,毋再妄為,以幹憲典”。

    而朱祐橺也時刻以孝宗的囑咐為重,小心謹慎、安守本分,荊王府自此安定許多,蘄州終於得以平靜。

    朱祐橺在位十一年,於弘治十七年(1504年)去世,朝廷賜諡號“和”,稱荊和王。荊藩在他之後又傳承了五代八王,都是他的後代。南明隆武二年(清順治三年,1646年),末代荊王朱慈煃死於亂軍之中,明荊藩傳承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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