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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水*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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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記憶中的猹
肯定是幫助被害者優先,至於制服行兇者,那是警察的事情,個人制服風險太大。所以理論上救下被害人,然後還能不與行兇者正面衝突,這才是比較“高明”的見義勇為。
然後才是救下被害人,順帶制服行兇者,這是第二等了。因為救人是目的,如果目的能達成,就不要節外生枝了。因為與歹徒正面衝突,變數太多。把對方弄死,完全符合法律都還好,萬一不是呢?而且歹徒有兇器,萬一自己死了或者重傷呢?
當然,我並不是說就碰見歹徒就要慫,而是救下被害人的情況下就儘量不要節外生枝。但是不能避免的話,那就只能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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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許76559
制止侵犯者和救助弱者是一件事物的兩面。當你制止了侵犯者的時候也就是幫助了需要救助者。但有時候並非有侵犯者,如老人摔跤,小孩受汽車威脅,只能是抓緊幫助需要救助者。當然,若發生有侵犯者時,首先就應該制止侵犯者。但筆者更願意看到,不但有見義勇為英雄,更應該有見勇行義群眾。見勇行義群眾多起來之時,就是社會風氣好起來之日。
制止侵犯者,肯定是見義勇為的第一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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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松柏常青621
見義勇為則是打抱不平俠義善舉、懲惡扶弱的正義行為,兩者共賺之!當今一些執法過程已存有不同程度的顛覆了歷史的認知原則!當今也許法律不認同見義勇者,弄不好又被視為罪犯受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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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7275758083116
見義勇為是中國幾千年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是說指定要幫助誰,或者制止誰,關健時刻那怕有一個人站出來大聲說一句,或許就能挽回正在發生的違背社會上大部分人認為錯誤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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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塵嘯
一是對於類似有人溺水的情況,只需考慮需救助者就行,這類見義勇為是最純粹的,也是最常見的。
二是對於類似有人被毆打的情況,要見義勇為就既要考慮需救助者,還要考慮制止侵犯者,尤其是在侵犯者手持器械的情況下。
可目前的環境限制了大家對第二類"見義勇為"的決心,畢竟制止過程中有很多意外,無論是把侵犯者誤傷(殺)又或是自己被誤傷(殺),所要付出的代價都很大。法律不會因為你的見義勇為而免去你在見義勇為過程中對侵犯者造成任何不良後果的責任,也沒人會賠償你在見義勇為中的各種損失。
所以,針對第一類情況,量力而行;針對第二類情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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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wenxinsihu
懲罰的兩個目的是:陰陽平衡(侵害者與受害者的精神、物質利益平衡)和陰陽不失衡(侵害者不再有侵害他人的思想),但是第二個目的不是一個見義勇為的行為能解決的,所以見義勇為的原則應該是盡力量力的保全受害者的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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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ndy110918
制服侵犯者本身也是對弱者的幫助,當然題主的本意可能是想問是否救助優先的問題。如果被救助者有身體傷害,我覺得還是應該先救人為主。畢竟懲惡是排在挽救生命之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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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手機使用者58194295125
見義勇為就是有非常危險的事情發生,比如有人要動手殺人,危害他人生命,而你看到了,就不顧個人安危,制服歹徒和保護被害人生命安全,見義是正義,勇為不顧自己安危制服歹徒,而挺身而出。這不是幫助或需要,這是個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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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風小嚴
答:見義勇為的目的很明確,制止當時違法行為。你,來不急。這種制止需見義勇為人庭身而出,而且見義勇為人有一定風險性。是一種帶有風險的,為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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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不喜勿噴。幫助需要救助的人,歸好人好事,積德行善範疇。見到不義的行為,或者遇到持強凌弱的事情勇於出手,算是見義勇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