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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生一杯酒萬般滋味有

    愛上是另外一回事。但男子因強姦罪必須負刑事責任。待他刑釋時再來聊這場奇葩的愛吧?一一奶奶個熊,真是服了?現在的女人究竟是怎麼了,怎麼了???

  • 2 # 耿萊塢影視

    第一個我首先說一下犯罪,犯罪了必須要受到法律的審判,法律公正的審判,要不然怎麼會能懲戒罪犯和教育一些人呢?再一個這個姑娘,首先它的心理我只是說片面的啊,一般人正常的思維下的話,是不會做出這樣的事的啊,可能有個別的人,因為某種原因,喜歡上的這個強姦犯,但是喜歡歸喜歡,他還是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雖然我們不是當事人,不知道這位姑娘心裡心態是怎麼樣的一個情況,是站在一個正常人的思維,正常人的心態,正常人的心理的位置,個人覺得正常人是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你的身體和心理遭受了什麼樣的創傷?反過來再愛上他,我覺得不能理解,這不是常人所能辦到的,她的心理世人理解不了。

  • 3 # 最美素顏許多多

    這樣專業性的問題我確實不知道怎麼解答,但我看了下提問者和大家的解答,確實如此,可以減刑但不能免罪!

    記得曾經有篇報道是說,有個女孩被強姦了,然後強姦犯被抓起來判刑了,等他出獄後他又強姦了這個女孩。。。。。我記得當時還有網友評論說,這個強姦犯肯定愛上這個女孩了,不然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強姦同一個人。。。。不得不說世界之大,真是無奇不有,作為女孩子來說,我覺得大家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 4 # 寒影逝

    簡單,雙方達成共識,女方寫諒解書,然後檢察院提出公訴,只要錢到位檢察院也不提出公訴,然後開和解協議書,你倆愛幹嘛幹嘛去,滾一邊去

  • 5 # 非虛構故事

    被害人愛上強姦犯?

    傷口會愛上對它施以傷害的冷刃?

    如果真有受害女孩愛上強姦犯,可能“強姦犯”本來與女孩就有情感瓜葛,在相處的過程中按捺不住自己,行動“逾矩”了,驚動了女孩家長,女孩家長髮現後報警......這應該不以強姦罪處罰的,除非女孩尚未成年。

  • 6 # 蒲草小世界

    男子已經觸犯刑法,這個事實不會因為其他任何原因而改變的,只要司法機關掌握了證據,經法院審判後男子還要承擔犯法的責任,女子產生感情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如果司法機關不知道這回事,也沒有人報案追究,那男子就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 7 # 使用者品味人生

    強姦就是用暴力威逼恐嚇女方就範發生性關係的非法行為。構成強姦罪首先是用暴力威嚇使女方就範;二是女方起訴證實;三是調查取證屬實;四是男方認罪。女方愛上強姦犯,女方可以否定強姦事實,一切過程都是自己願意,這樣男方何罪之有。

  • 8 # 兩隻紫燕

    答,如果己經訴訟,可以撒訴,表明不告了,可能女方也會受到處分,因為當時的地點不對。你們耍好,可以在家裡,不拉好窗簾也是犯錯誤。

  • 9 # 張老雙

    這個女孩是傻瓜!

    當時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長短不從!

    當那強姦犯強行發生了時,那個傻女孩感覺還可以、挺舒服,所以就愛上那強姦犯了。

    否則推理不能成立。

  • 10 # 青城雷貝克

    不能!當女孩發生關係的時候是不同意的這就是強姦!強姦案件屬於公訴案件!不是受害人起訴還是不起訴所能決定的!公訴機關一定會按程式去起訴的!如果是刑事自訴案件另當別論!

  • 11 # 追風實況

    話說一個女孩被強姦了,然後犯罪嫌人對她百般寵愛,不僅獲得了女孩的原諒,還愛上了這個深深傷害自己的人。但是,女孩家人獲知真相後,還是報警把這名男子抓了。

    於是問題來了,這名男子獲得了女孩的原諒和愛情,是否就可以免罪呢?要明確這個問題,必須明確刑事和解和被害人諒解的區別。不少人傻傻分不清這兩者的關係,以為都是一樣一樣的,和解就是諒解,諒解就是和解。

    目的都是可以讓犯罪嫌疑人減輕甚至免除刑事處罰,其實,這兩者是不一樣的。第一,程式設計不同。刑事和解是法律上的一種程式設計,而被害人諒解則完全是個人行為。刑事和解包括真誠悔罪、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而被害人諒解可能不需要賠償,就可取得諒解,或者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達成和解,取得諒解。

    第二,案件範圍不同。刑事和解有案件的限制。也就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要麼是因民間糾紛引起,可能判處三年以下;要麼七年以下,但必須是除開瀆職犯罪的的過失犯罪。被害人諒解則沒有案件的限制,哪怕是強姦案件,被害人也可能諒解犯罪嫌疑人。

    第三,處理方式不同。 在偵查階段刑事和解後,不代表公安把案子撤銷了,只是建議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在審查起訴階段和解了,也不代表檢察院不提起公訴了,只有符合不起訴和附條件不起訴,才不起訴。不符合不起訴,必須起訴,但可以建議法院從輕處罰。在法院審理階段和解的,人民法院對刑事和解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然而,僅有被害人諒解,則不太影響公檢法機關作出上述的決定和建議。

    第四,處理結果不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達成刑事和解,綜合各種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50%以下;犯罪輕微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甚至免除處罰而在其他不適用刑事和解的案件中,對於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後,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綜上所述,不管是刑事和解還是被害人諒解,都不是免罪的問題,而僅僅是減免刑罰的問題。

  • 12 # 小黑貝蒂

    首先從人性的角度來講被強姦女孩愛上對自己實施強暴的對方這種機率微乎其微,如果真正的有各案那麼這個女性或多或少也是有問題的。

    一個女孩在受到侵害之後第一反應應該就是報警來維護自己的人身權益,讓法律來嚴懲狂暴分子直至處置結果。如果受害女子真的愛上了對方,要麼之前早就認識,要麼受到傷害之後沒有第一時間報警雙方私了過,要麼就是男方被抓之後通過各種渠道找到女方後說服對方,讓以愛上對方為由爭取法律寬大。無論怎樣,如果女方的家人選擇報警男方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社會的發展並不是讓我們開放的無地自容,讓你穿著暴露性感去夜跑,當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們自己的權益,但是其中的萬一就不是你的權益了,近幾年類似的案例還少嗎?無論你是高校的學生還是剛剛踏入社會,物質追求往往會讓人一時失去理智,讓自己開始墮落,除非自己家庭允許的情況下開著豪車鎊著大款,再或者做了所謂社會大哥的大姐這些女孩子或許都超出了我們的認知,引誘和非引誘犯罪不僅僅是在考量著法律的平衡,也在考量著那個健全人的思維克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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