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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君箋雅侃紅樓

    晴雯被攆走,王夫人吩咐將所有東西沒收,好衣服留給“好丫頭”穿,可見對她恨極。襲人卻陽奉陰違,背後偷偷將晴雯的東西都打包送還給她。

    不久晴雯死後,表哥表嫂統計她留下的財產,總共有“三四百金”之數,可謂一筆鉅款。那麼,晴雯哪裡來的這些財物,又具體價值多少呢?

    “三四百金”是指三四百兩銀子,而非黃金。不過晴雯的遺產並非現金,大多是“衣履簪環”的估計價值。

    古代物質並不豐富,很多“二手”物品都能流通且價值不菲。晴雯日常所穿的四季衣服,甚至“貼身”衣物,都有價值。更有金銀珠寶首飾,價值更大。

    晴雯做丫頭十多年,最開始在賈母房中,後被賜給賈寶玉,位列八大丫頭第二位。雖說每個月的月錢只有一吊錢不到一兩銀子。但逢年過節主人賞賜,紅包等積攢起來百十兩銀子是有的。

    晴雯一個丫頭就有“三四百金”的財富,賈家像晴雯這個等級,比晴雯更高身份的人比比皆是。這些人全靠賈家養著,可見支出有多嚇人。鼎盛的時候財源滾滾支撐沒問題。後期財政入不敷出,可不就徹底被掏空了。

    閒話少敘,“三四百金”究竟價值幾何呢?還真不能小看了這筆錢。

    首先,從《紅樓夢》中的描寫看。劉姥姥說他們一家五口人,生活在京郊,物價消費高於普通農村。一年需要二十兩銀子。

    晴雯死後留下的“三四百金”,也就是三四百兩銀子。足夠劉姥姥一家生活二十年不愁。這可真是一筆鉅款。

    古代與現代沒有辦法準確等價換算。以現在京郊一家五口一年普通基本消費估算兩萬元,按購買力不按實際換算,“三四百金”大概要有四五十萬的價值。(注:實際折算一定不是這個數字,這裡不論)。

    據《清會典》計算大米價值,康熙到乾隆時一兩銀子大概能買100升米,約等於150斤。三四百金大致能買60000斤上好大米,起碼15/20萬元。

    據史料記載,康熙十九年庚申(1680),因米價騰貴,田價驟漲。如吾邑(上海縣)七鬥起租之田,價至二兩一畝,甚至有田地方,各就近爭買者,價至二兩五錢,以及三兩。華(亭)、婁(縣)石四、五斗起租之田,價至七八兩一畝。昔年賤價之田加價則贖者蜂起。

    到了雍正乾隆年間,基本田地價格在八兩銀子上下一畝。晴雯這三四百金可以買大概五十畝地。當個富農也是夠了。

    劉姥姥一家一百多兩銀子,就能改變命運,從貧戶變小康,有三四百兩銀子,妥妥富裕半生不成問題。

  • 2 # 使用者4133810620833

    晴雯是寶玉屋內的大丫頭,她的地位不及花襲人,但月錢也有半兩銀子。雪芹說她遺產有三四百金,這是生活上的習慣口言,不能當真,但在賈府這種人家做大丫頭應該不會太窮。主人穿不完的衣服或者不喜歡的手飾送給她應該是常有的事。王夫人不喜歡她,因為她象黛玉,並不等於賈府別的人不喜歡她。能在寶玉屋內當大丫頭,沒有賈母許可是不可能的。王夫人至所以不喜歡黛玉是因為黛玉是小姑的女兒不及外甥女寶釵來的親,再加上薛家比林家更有錢。當然雪芹也有意地向人說明晴雯在賈府實際地位不底,除王夫人外是人人喜歡的乾淨女孩。

  • 3 # 王某人看西遊

    古代一般用兩為單位,應該是三四百兩黃金的意思。

    按現在380一克算的話大概有110萬到150萬之間。

  • 4 # 集合美

    《紅樓夢》裡得丫鬟晴雯死後 剩的衣服,鞋子,頭簪,首飾等物,大約有三四百金之數,也就是三四百兩銀子。

    晴雯哪裡來這麼多的財產呢?

    從原文看,晴雯沒有現錢,是衣履簪環摺合的銀子。

    那麼,晴雯的家底為什麼這麼多呢?

    1.賈府固定的份例。

    賈府丫鬟春夏秋冬都要做新衣服,過年過節,或者有重大活動前,例如元春省親,也會做新衣服,新鞋子。

    2.賈府臨時起意給丫鬟做的衣服。例如賈母看到了軟煙羅,就吩咐給黛玉糊窗戶,自己做個帳子,給劉姥姥兩匹。

    下剩的添上裡子,做些夾背心子給丫頭們穿,白收著黴壞了。

    這就是臨時給丫頭做背心。

    襲人得王夫人喜歡,襲人回家奔喪,穿的多是王夫人給的衣裳。

    晴雯得賈母的喜歡,她經常給賈母做針線活。賈母喜歡晴雯的活計就會賞賜她點東西,時間久了,也攢下不少東西。

    寶玉是一個不知錢為何物的公子哥,高興了就會賞人東西。晴雯也得一些。

    4.獎勵。

    賈府經常會對丫頭進行獎勵。例如寶玉生病,病好後,賈府就會對丫頭進行論功行賞。晴雯每次都是一等的。小丫頭就曾經嫉妒晴雯和襲人是一等。

    因此晴雯也攢下一些衣服鞋子,簪環首飾等物。大約值三四百金,即三四百兩銀子。

    劉姥姥說過,二十兩銀子夠一戶莊稼人全家一年的吃穿用度,晴雯留下的財產夠莊稼人全家15年-20年的生活費用。別看晴雯是一個丫鬟,她也算是小富婆了

  • 5 # 宛丘子

    《紅樓夢》裡的丫鬟晴雯死後 剩的衣服,鞋子,頭簪,首飾等物,大約有三四百金之數,也就是三四百兩銀子。

    晴雯哪裡來這麼多的財產呢?

    從原文看,晴雯沒有現錢,是衣履簪環摺合的銀子。

    那麼,晴雯的家底為什麼這麼多呢?

    1.賈府固定的份例。

    賈府丫鬟春夏秋冬都要做新衣服,過年過節,或者有重大活動前,例如元春省親,也會做新衣服,新鞋子。打新的簪環首飾。

    2.賈府臨時起意給丫鬟做的衣服。例如賈母看到了軟煙羅,就吩咐給黛玉糊窗戶,自己做個帳子,給劉姥姥兩匹。

    下剩的添上裡子,做些夾背心子給丫頭們穿,白收著黴壞了。

    這就是臨時給丫頭做背心。

    襲人得王夫人喜歡,襲人回家奔喪,穿的多是王夫人給的衣裳。

    晴雯得賈母的喜歡,她經常給賈母做針線活。賈母喜歡晴雯的活計就會賞賜她點東西,時間久了,也攢下不少東西。

    寶玉是一個不知錢為何物的公子哥,高興了就會賞人東西。晴雯也得一些。

    4.獎勵。

    賈府經常會對丫頭進行獎勵。例如寶玉生病,病好後,賈府就會對丫頭進行論功行賞。晴雯每次都是一等的。小丫頭就曾經嫉妒晴雯和襲人是一等。

    因此晴雯也攢下一些衣服鞋子,簪環首飾等物。大約值三四百金,即三四百兩銀子。

    劉姥姥說過,二十兩銀子夠一戶莊稼人全家一年的吃穿用度,晴雯留下的財產夠莊稼人全家15年-20年的生活費用。別看晴雯是一個丫鬟,她也算是小富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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