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司法評論

    訴訟時效屬於抗辯事由,由債務人主張並舉證。債務人如果以未註明還款日期的欠條為證據,訴訟時效未開始,自然抗辯不成立。

  • 2 # 甘茂亡秦且之齊

    欠條沒註明還款日期,意味著隨時可以主張還款,這是最高院在法律適用上有明確的規定的,隨時主張權利,就意味著不存在時效問題。所以,法官的認定是正確的。

  • 3 # 華懿堂酒創始人

    訴訟時效完全破壞了中華民族千百年傳承下來的“欠債還錢”、“父債子還”的傳統美德!有鼓勵和放縱“欠債不還”的嫌疑!是時下“老賴”的保護傘!

    出於以上理念,不管怎樣,堅決支援這位法官的判決!

  • 4 # 老丁7654321

    無論欠條還是借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時間,訴訟時效就是20年。如一個朋友跟我借款30萬用於廠裡資金週轉,約定借期一年,可是不到半年,一場大火化為灰燼,因到時無力償還,只能等其有償還能力時再還,故要其出具一張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這張欠條的訴訟時效難道也從出具次之起計算?如果三年後借款人繼承了億萬財產,難道出借人要其歸還就過了訴訟時效?

  • 5 # 重慶竇娟律師

    這個有問題。欠條和借條不同,欠條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欠條出具之日起計算,只要從欠條出具之日日超過訴訟時效,且不存在時效中止、中斷的情形,被告提出時效抗辯的話,法院經審查確實超過時效的,應該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 6 # 手機使用者56196073395

    從理淪上講,沒還款時間的借條,出借人任何時間都可以要求借貸人還款,訴訟時效最長的可達二十年,最好不要超過這時間去討債。

  • 7 # 區域性天晴

    裁定錯誤!

    出具欠條日期不明確的才能裁定未過時效!

    如果欠條記載了寫欠條的日期,而未明確還款日期,則根據債權的三年時效去主張。超過則無法通過起訴追索。

    “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權益被侵害”

    與借條不同,借是自主處置自己民事權益。

  • 8 # 你不在我不在14

    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計算。對於債權債務關係的,自債務到期後開始計算。

    按白話理解訴訟時效,債權人連續三年不要錢視為放棄權利,並不是債務人躲三年視為債權人放棄權利。在時效的認定上應做有利於債權人的解釋。

    訴訟時效是一個經濟社會的效率條款,並不是善良社會的正義條款,不建議當事人對明確存在的債務提起訴訟時效的抗辯。

  • 9 # 任律師工作室

    對於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並不是說欠條沒有註明還款日期,就一定不會超過訴訟時效,因為欠條跟借條的訴訟時效計算時間還是有一些差別的。

    欠條跟借條是有差別的,借條是不知道對方到底還不還錢,所以有的約定了還款期限,訴訟時效應當從還款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那麼原則上是沒有到期之日,那麼從債權人主張權利之日開始計算。

    但是欠條跟借條有差別的。欠條不一定是因為借款關係形成的,也可能是因為雙方之間的經濟往來,或者合同關係形成的債務,所以一般簽訂欠條之時就已經知道對方欠自己這麼多錢了,知道自己的權益受損了。所以這個時候一般應以欠條簽訂當日就可以開始起算訴訟時效了。

  • 10 # 俗世life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從道德來講,不管有沒有約定還款日期,不管過去了多少年,都要履行還款義務。從法律來講,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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