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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記錄生活小情趣

    什麼叫“一次性買斷”?這樣的說法聽起來像是買賣物品。

    要知道結婚雙方都是獨立的人,倆個人決定從各自的家庭出來,組成自己的小家庭。

    一、既然是人,那麼首先TA的血緣關係是不可斬斷的;不存在誰結婚了就與自己的原生家庭徹底沒有關係了。如果是你,你結婚了就會不管自己的父母嗎?“扶弟魔”之類的會嚴重影響自己小家庭的行為暫且拋開不說,只要是正常的贍養父母、兄弟姐妹之間互相扶持幫助,就是正常也是應該的。

    二、現代社會壓力大,小夫妻有了自己的孩子的時候,難免需要雙方父母來協助撫養孩子;就算老人不來親自動手幫著小夫妻,難道哪家的老人會看著自己孩子生活過的一塌糊塗?如果按“一次性買斷”來說,那老人的這種行為,夫妻是否應該還老人財物或者當是僱用了保姆,給發工資?

    三、結婚後,對方的父母親人就變成了自己的親人。要是說“一次性買斷”,那當你面臨自己的事業或者孩子上學等等事件,想要需求對方親人的幫助的時候,又要怎麼算?

    既然已經決定結婚,就不要把所有東西甚至是對方的親人分的那麼清楚。且不說彩禮是否會由新娘帶回自己的小家庭,結婚算計那麼清楚,那麼這個婚姻的目的和意義到底是什麼?

    我也想說,彩禮不是非要高額才有面子,面子是給人看的;沒必要因為別人兩句閒言碎語就因為彩禮把真正對自己好的男人拒之門外;畢竟男方因為彩禮欠的債,難道結婚後就不是小夫妻共同債務了嗎?女方也是要一起還債的啊!

  • 2 # 如花解語21055368

    一千萬你都買斷不了一個人!你以為養一個人容易嗎?錢花了,可以計數,但是,感情可以計數嗎?別說什麼幾十萬彩禮就叫賣女兒了!你還真買不起!有這種想法的人說明不懂感情!當然,把女兒彩禮拿去給兒子娶媳婦還嫌少的人例外,因為,她們本來就是畜生,從來不把女兒當人看!

  • 3 # 熬夜378

    很簡單,算算女孩子從在肚子裡開始到長那麼大,20多年生活費+20衣服費用,20年父母出的旅遊費用,住宿費用+20年用的水費+20用的電費+20年父母花的精力就以保姆的價格給好了把這些錢全算好了全部一次給了才是賣女兒,我才佩服男方

  • 4 # 麗麗9868944887883

    這樣說聽起來真不爽,父母養育女兒嫁給你,你出幾個錢買斷,如買斷你付的起嗎,從小的吃喝,學習費用到長大,少說百萬。

  • 5 # 老蔣閒言

    關於那些 ” 結婚時花很多彩禮錢的男方把女方是 ( 一次性買斷了 ) 嗎?以後有孃家有什麼事,是不是不管了嘛?" 的問題,確實我也看到過兩個例項。我就用例項來向大家作個介紹吧!

    我的老家是河南南陽宛城地區的,十八年前我回老家參加過一次婚禮,當時女方要的彩禮確實不非,30W,這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不是一筆小數目。說一句老實話,女方家庭就是賣閨女。得到這筆錢以後,女方的父母稱心如意的為年近30的兒子娶了媳婦。誰知一結婚兒子媳婦就跟父母分並過,再也不管老兩口的死活。如今這倆老兩口只有舔著臉,又要找女兒女婿來養老。這個女兒還算明事理,每個月只給老兩口300塊錢,啥事兒都不管,兩口只能不死不活的吊著氣。

    還有也是將近十五年的事,我去山東參加一位老戰友娶媳婦的婚禮,聽說他兒子媳婦是在大學相識相戀的。談婚論嫁的時候,女方家裡開出的也是30萬元的彩禮。兒子愛上了,也有點本事,七湊八借把婚給結了。原來女方家是為了小兒子娶媳婦,把收到的彩禮全用上了。小兒子不爭氣,結婚不到一年就吹了。從此小兒子就成了個混混,連累著這對年老不要臉的夫婦,三天兩頭的找閨女要錢。加上閨女又是個顧孃家的人,不顧家庭收不抵支,有求必應。戰友的兒子醒悟了,在結婚的第六個年頭上,自己留下孩子,堅決地與這個女人離了婚。女人離婚以後孃家還不讓進門,罵她是個沒用的東西。女人才算看清楚了孃家人的嘴臉,徹徹底底的清醒了,回過頭來跪求著復婚,男方看在孩子的份上,也不去領結婚證,就那麼生活到了今天。

    事實證明,賣女兒的醜劇和鬧劇,都是重男輕女,自私自利,不留後路才會結下惡果。他們高價地把女兒賣了出去,不僅女兒一輩子在夫家抬不起頭來,到頭來還得靠女兒女婿養老。真是恬不知恥,道德淪喪到了沒有做人的底線。這種父母就不配做人,是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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