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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法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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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好樂人生
可能小編只站在一個沒喝酒人的角度說了一句讓人帶進溝的一句話,也可能小編不喝酒,有人喝酒喝大就很難控制自己的行為,你知道在車耍酒瘋的女司機做了什麼過激的行為,那是要出人命的,代駕在那種極度緊張的時候他怎麼報警,他只能找個安全的地方停車才能報警,他找了一個幾乎完美的停車點,醫院門口而離警察辦公地又近的地方,只能說代駕很聰明,你還有什麼可指責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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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閒庭興步001
自作孽不可活,不作不會死,有些人平時看著都挺好的。一喝點酒可能就會變身,多方面的因素影響造成的,不管什麼問題喝酒絕對不能開車,沒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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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伊春美食美客
遇到什麼事不重要,要看什麼事遇到什麼樣的人才重要,我敢說這個代駕首先是一個極其不負責任的人。你想啊,你當代駕就意味著一個喝醉了酒的人交給了你,一個瘋子似得喝酒人,做為一個代駕你是有心裡準備的人。你不應該做的是,面對一個醉酒狀態的人,你應該理性負責任的處理,人家的事,人一個弱女子,如果你怕解釋不清,可以手機錄影,可以拔鑰匙走人,可以做得有很多方式,為何選擇報警呢,真是豬一樣的代駕,毀了女主顧!這樣的代駕,天下無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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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徐德文科學頻道
女司機咎由自取,代駕也不仁義道德,如果女司機真的發生事故,代駕也脫不了干係。
明明女司機已經處於醉酒狀態,代駕卻把汽車交回女司機,任由醉駕行為發生後才報警,有幸災樂禍縱容犯罪的嫌疑。如果不是凌晨人少,不是女司機直接將車開進了醫院,而是在人流如織的道路廣場,出現了重大傷亡事故,代駕會不會被追究責任呢?我想肯定是會的,這代駕根本就不是個善茬兒。他應該做的,只需把鑰匙拔下來再報警,這有很難嗎?還是心底的惡意難以抑制?如果她是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會這樣做嗎?她喝醉了固然咎由自取,但也不至於用這種故意構陷的方式將人送進牢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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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田園牧哥
事件回放……4月6日早上6點多,南京江寧交警大隊東山中隊接到警務站移送警情,稱一名女司機醉酒駕車,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展開調查。經酒精測試,女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為193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 而說起醉駕的經過,不禁讓人大跌眼鏡。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涉案女司機李某於4月5日晚和朋友在南京市區水西門吃飯喝酒,一直到6日早上才散。當時,李某已經喝得意識模糊,於是其朋友便叫了代駕,送李某回江寧。 但讓人沒想到的是,行車途中,坐在副駕駛位的李某突然發起酒瘋,路上不斷“騷擾”代駕師傅,並吵著要上廁所。代駕師傅告訴李某,高架不讓停車。沒想到,該女子開始打罵代駕師傅。 4月6日早上6點左右,當車子開到江寧鼓山路江寧區醫院門口路段時,李某叫代駕師傅“滾”,並把代駕師傅趕下了車。 之後,她自己挪到駕駛位置,晃晃悠悠將車開進了醫院內。無奈之下,代駕師傅向旁邊駐醫院派出所警務站求助。警務站民警立即出警後,將正駕駛車輛的李某攔下,並通知交警到場。 目前,李某因醉酒駕車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本人覺得,代駕司機做的非常正確。那些指責代駕司機,沒有制止女司機自己駕車的人,都是道德綁架。
第一點,代駕不是執法者,沒有權利資格,制止女司機的行為。
第二點,當時的情況是,只有代駕和女司機,沒有第三人在場,如果強行制止女司機的開車行為,就得發生肢體接觸。在當時女司機已經是氣急敗壞,如果發生肢體接觸,女司機告代駕,趁自己喝醉,代駕想強姦猥褻自己,那代駕可就攤大事了。
第三點,有人說可以把鑰匙拔掉,來制止,我就問你,女司機本來就已經失去理智了,你敢保證她因為代駕拔掉鑰匙,惱羞成怒不會幹出什麼更過格的事情嗎,到時候代駕可能是吃不了兜著走了。
代駕還得賺錢養家餬口,出點差錯他可承受不起啊。而女司機,明顯就是有錢優勢,還任性,有房有車有人慣著,這樣的女人撒起潑來,代駕可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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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奔波兒灞改名灞波兒奔
代駕師傅有義務保證這女子的人身安全。在代駕接單事實產生以後,即產生了邀約合同。該女子酒後失去意識,對代駕謾罵,不是可以終止代駕邀約的理由。這代駕者,未履行合同,置該女子安全不顧,任由其自駕。且沒有制止該女子行為。也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警方採取措施。醉駕責任應由代駕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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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7度牛魔王
在被騷擾時不報警是還沒有達到報警的地步,因為女人騷擾男人問題不大,到了這個醉酒女叫代駕滾時,代駕在安全的地方下車後應熄火,鑰匙先保管著下車並在旁看住這個醉酒女,這時才是最佳的報警時機。人家請了你,你放她醉酒開車,不出事還好,要是出了大事你這個代駕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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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光地亮
我不做代駕。
但我們要尊重代駕,代駕師傅賺取的除他工資外,還有喝酒人以及社會民眾的安全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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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500萬就那麼難嗎
本人覺得,代駕司機做的非常正確。那些指責代駕司機,沒有制止女司機自己駕車的人,都是道德綁架。 第一點,代駕不是執法者,沒有權利資格,制止女司機的行為。 第二點,當時的情況是,只有代駕和女司機,沒有第三人在場,如果強行制止女司機的開車行為,就得發生肢體接觸。在當時女司機已經是氣急敗壞,如果發生肢體接觸,女司機告代駕,趁自己喝醉,代駕想強姦猥褻自己,那代駕可就攤大事了。 第三點,有人說可以把鑰匙拔掉,來制止,我就問你,女司機本來就已經失去理智了,你敢保證她因為代駕拔掉鑰匙,惱羞成怒不會幹出什麼更過格的事情嗎,到時候代駕可能是吃不了兜著走了。 代駕還得賺錢養家餬口,出點差錯他可承受不起啊。而女司機,明顯就是有錢優勢,還任性,有房有車有人慣著,這樣的女人撒起潑來,代駕可承受不起
4月6日早上6點多,南京江寧交警大隊東山中隊接到警務站移送警情,稱一名女司機醉酒駕車,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展開調查。經酒精測試,女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為193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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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該名女子的行為可以說是酒後一時糊塗,也算是咎由自取,但是我有一個疑問為何司機師傅不在車上的時候報警,非得等到女子上了主駕駛之後開車進了醫院後報警?無奈?為什麼而無奈?
一、案發始末李某於4月5日晚和朋友在南京市區水西門吃飯喝酒,一直到6日早上才散,於是其朋友便叫了代駕,送李某回江寧。但行車途中,坐在副駕駛位的李某突然發起酒瘋,路上不斷“騷擾”代駕師傅,並吵著要上廁所。代駕師傅告訴李某,高架不讓停車。沒想到,該女子開始打罵代駕師傅。4月6日早上6點左右,當車子開到江寧鼓山路江寧區醫院門口路段時,李某叫代駕師傅“滾”,並把代駕師傅趕下了車。之後,她自己挪到駕駛位置,晃晃悠悠將車開進了醫院內。無奈之下,代駕師傅向旁邊駐醫院派出所警務站求助。警務站民警立即出警後,將正駕駛車輛的李某攔下,並通知交警到場。二、女子的醉駕行為系咎由自取,不該同情,但本案中代駕師傅的所作所為也有問題。經過檢測,女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為193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所幸其自己駕車僅僅是開進醫院內並且沒有人員傷亡的嚴重後果,但是女子的行為要被處罰已經鐵板釘釘的事情了。
回到這位代價師傅身上來,我有幾個疑問:
1、為何代駕師傅在高架上面對女子的“騷擾”沒有報警?2、為何到了江寧區醫院門口路段,早上6點左右,車輛並不算多的情況下,仍然不報警?3、為何等到女子將自己趕下了車,才報警?4、代價師傅是明顯知道女子醉酒狀態的情況下,我認為出於職業感,也應該有理由報完警之後,等警察來了以後在處理吧;5、為何非要等到女子駕車後,才報警?6、一個代駕師傅的氣力我想即使該女子非醉酒狀態下應該也不至於扭的過代駕師傅吧。我的疑問就是以上這些,我個人認為本案中代駕師傅的行為也有待商榷,明知客戶醉酒狀態下,仍然對其酒駕行為不予制止,反而在其駕車之後出於“無奈”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