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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540484872054

    “文”字在篆書中,上面代表整體,如同“六”字上面一樣。

    因為文字是可以表達任何內容的,是用於普遍交流的符號形式。由於它是符號,從陰性,所以下面是兩個陰符交叉。又由於文字可以表達客觀的事物,又有陽性,下面的扭曲陰符,就是本著重陰必陽的法則來造字的。重陰必陽是造字中的一個重要法則,   “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文”字的甲骨文字繪畫的像一個正面的“大人”,寓意“大象有形”、“象形”;特別放大了胸部,並在胸部畫了“心”,含義是“外界客體在心裡面的整體影像、整體寫真、整體素描、整體速寫”。  許慎《說文解字》把“文”解釋為“錯畫也”,意思是“對事物形象進行整體素描,筆畫交錯,相聯相絡,不可解構”,這與他說的獨體為文、合體為字的話的意思是一致的。“說文解字”這個書名就表示了“文”只能“說”,而“字”則可“解”的意思。“文”是客觀事物外在形象的速寫,是人類進一步瞭解事物內在性質的基礎,所以它是“字”的父母,“字”是“文”的孩子。“文”生“字”舉例(以“哲”為例):先對人手摩畫,其文為“手”;又對斧子摩畫,其文為“斤”。以手、斤為父母,結合、生子,其子就是“折”(手和斤各代表父母的基因)。這個“折”就是許慎所謂的“字”。“字”從宀從子,“宀”表示“獨立的房子”,子在其中,有“自立門戶”的意思。故“字”還能與“文”或其他“字”結合,生出新“字”來。在本例,作為字的“折”與作為文的“口”結合,就生出了新的字“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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