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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unmon5417

      病歷本的名字和身份證名不一樣,可以報銷,可以要求醫院更改病歷本上的名字就可以了。當然,這需要在事實求實的前提下。  商業保險公司不同於社會醫療報銷,這要分幾種情況:  

    1.有社會醫療保險的,只投保一家商業保險公司的:先在那邊報銷,您告訴他們您還投保有商業醫療保險,那麼,醫保那邊會給您開一個“分割單”,除國家規定的自費藥外不給報銷外,剩餘的部分在該公司100%報銷;  

    2.有社會醫療保險的,多家商業保險公司投有醫療保險的:和第一種情況一樣,先到醫保那報,開一個“分割單”,再到另一家保險公司報(要告訴它有幾家),又給您開“分割單”,他們按責任比例給您報,剩下的依次這樣;  

    3.沒有醫保,只在一家商業保險公司投有醫療保險的:一般是除自費藥外的60--80%整體報銷,  

    4.沒有醫保,多家商業保險公司投有的:先到一家保險公司報,告訴它您還有其他投保,他們會開“分割單”,依次報,如果沒有告知,他們會清查您的責任,嚴重的話有可能面臨起訴。需要的資料有;  1.被保險人身份證影印件家親筆簽名和日期;  2.活期存摺影印件;  3.病歷影印件;  4.收費單原件;  

    5.藥品清單(如果有住院的話,還要提供入院的病理診斷書,出院小結);  

    6.業務員授權委託書(親筆簽名加日期),  

    7.理賠申請書,  

    8.意外的話要事故證明(證明人親筆簽名加日期),一般最快三至五個工作日,遲則十個工作日理賠金直接打給你所提供的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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