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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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說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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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想買一臺鋼琴
只要有手機 有WiFi,每天不用幹活,有吃有喝,有專職醫生,看病不要錢,我就問醫生一句:我住一輩子,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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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黎心理
就像醉酒的人說自己沒喝醉一樣,你越想澄清越會被當作神經
這時候冷靜是你最好的朋友,而後多找醫生溝通。
注意,寫出來比說出來更好更讓人信服,因為那能證明你的邏輯不是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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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國江城
哈哈,這個好玩。
我曾經拜讀過高銘寫的一本書,書的名字叫做《天才在左,瘋子在右》。
書中寫了很多案例,本人感覺應該都是生活中真實的案例。
我們來探討精神疾病患者的內心世界,是探討不了的。我們不是精神病醫院的醫生。而且,精神病人各種各樣,有的還掌握著自己專業領域的知識,交流上應該是有很多障礙的。
如果要是讓我來證明自己是否有病,我能想到的答案是:這裡的考勤機在哪裡?我要刷臉!
別的我是想不到了。人的精神思想,偏激嚴重了,就應該是病態了。我認為,但是,這個界限是人類自己規定的!只是,按年齡、性別、行業、家庭生活的不同,來表現的不同(發病)。
現今社會飛速發展,層次結構分明。人的脆弱體現的淋漓盡致。希望所有的人快樂Sunny的生活,在生活的路上不要迷失了自己!
祝所有看到我的文章的朋友:開心常相伴,快樂永相隨!
啊~~~!為什麼還要邀請我回答這種問題……好吧,逗一下。
在我說話之前起碼要觀察一下病房的情況和醫生護士的情況,看有沒有認識的同行,問問醫生學校哪裡畢業,去上海精總進修還是北大六院進修?然後開始講疾病診斷和精神衛生法,告訴醫生我的精神病症狀學學的起碼不比你差,不要妄圖往我身上亂安精神病性症狀。不要說什麼系統妄想!告訴醫生我也是醫生,不信可以去查我的執業證書編號!資格證書編號!
告訴醫生,在我沒有明顯的肇事肇禍及衝動傷人毀物行為或傾向下,對我進行違反個人意志的強制住院治療,是違反精神衛生法的,如果醫生不知道精神衛生法,讓他去問問他的科主任或者院長。
其實,精神病院的醫生也都是懂法律的,因為精神科的工作同其他科室比,更經常接觸法律或者參與到法律當中去。所以精神科醫生更加敬畏法律,不會做違反法律的事情!之前有個網友說“聽到金錢叮噹聲就忘了法律了”,知識分子還是有一點高傲的,起碼輕易能被錢收買的人是當不長醫生的。
最後還是預祝你們不會誤入精神病院吧,好奇心害死貓,那可不是什麼奇妙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