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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趙明月9087

    在購買期房過程中,作為弱勢群體的業主們,應該把開發商在售房過程中的各項資料、單據保留好,比如:宣傳單頁、海報、銷售現場出具證明檔案拍照、收款收據、定金單、意向書,如果有代理公司委託代理的,則需要把委託代理授權委託書或者證明拍成照片等等保留好,還有,就是了解開發商都在哪些宣傳媒體上投放宣傳廣告,另外,及時通過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房產管理部門瞭解土地開發資質手續是否齊全,也就是經常講到的“五證兩書”;儘可能多瞭解社會媒體資源,必要的時候可以藉助社會媒體力量協助業主爭取有利條件等等。總之,要發動大眾力量做好維權準備,做到有備無患!大家說是不是啊?

  • 2 # 買房百事通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買房子都是人生第一次,本來就沒有什麼經驗,覺得房子這麼貴的東西,應該不會出問題吧,而且買房都要跟開發商,房管局,銀行這些看上去比較正規的機構打交道,應該沒什麼事的,很多人在整個購房過程中都是被牽著鼻子走的,根本不知道哪裡有坑,哪裡容易出問題,往往就是這種想法容易忽視一些本來可以規避的問題,但出了問題再來解決已經晚了,買房問題只能規避,沒辦法硬槓,我從事多年房產行業工作,總結了一些買房容易遇到問題的點,希望對購房者有所幫助。

    1.產權,一定要注意產權問題,有些小區不同期開盤的,產權所屬地是不一樣的,一定要問清楚,否則可能對後面落戶及小孩上學造成困擾。

    2.學區,要問清楚劃片學區,有些小區在銷售時學區並沒有劃分好,或是因為教育附加費沒交,學區根本就沒定下來,如果買房子要考慮到小孩上學的,這一點一定要了解清楚。

    3.五證,開發商在銷售房子時,一定要確保五證齊全,否則是不具備銷售資格的,買了以後證辦不了,會很麻煩。五證分別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4.退房,一定要約定好退房條件,在買房前很多人可能都沒有仔細想清楚,又或者自己徵信有問題導致房貸無法批下來,這時候要跟開發商協定好,由於什麼原因導致不能正常購房的,一定要全款退訂金,或退首付,不然後面很難把錢要回來。

    5.小區配套,確定好小區的容積率,綠化率,配套設施,把開發商承諾的宣廣告內容留一份,做為後面可能維權時用到的證據。

    6.房屋本身,要溝通好房屋所在樓棟,樓層(以地面為基準),面積,戶型,公攤,方位,梯戶配比等具體資訊,並且要確定好一但出問題,賠償方式是什麼樣的。

    7.質量問題,確定好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如何賠償或維修。

    8.拿房,確定好拿房時間,如果逾期怎麼處理以及賠償方案;確定好拿房時,需要交納的費用,一般需要交“契稅,維修基金,裝修押金(可退),物業費,產權登記費”。

    9.籤合同,最後籤合同的時候,把以上所說的內容儘可能的填寫在合同中補充協議(條款)中,切記不要答應置業顧問的口頭承諾,甚至有可能的話,把整個溝透過程尋音是最好的。

  • 3 # 房譜

    資訊不對稱,廣告推廣的誇大其詞,樣本合同……諸如此類,會讓客戶覺得自己是弱勢群體,尤其交房後出現的與當初規劃和承諾不匹配的情況,業主更是哭訴無門。所以在選擇樓盤時,首先選擇大品牌的開發商,畢竟其實力和影響力大,風險要小於小開發商;其次要選擇證件齊全的樓盤,比如開售時一定要是五證齊全的;第三請認證閱讀合同附件內容,若出現較大異議,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選擇不購買;第四勿輕信銷售員的口頭承諾,儲存好交易記錄,以便日後作為維權的有力證據。

  • 4 # 吳向東律師

    弱勢業主可以做的三件事情

    第一,抱團取暖。

    開發商之所以強勢,是因為過去的十幾年裡,房價大幅度上漲,而且即便再這種條件下,房屋仍然供不應求,於是就形成了賣方市場,業主買的話就聽開發商的,不買的話開發商也沒不稀罕,所以原本應當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的合同,都變成了開發商單獨提供,而且沒有任何修改的餘地,任何一個開發商都是這樣。

    不論是簽約付款、還是交房驗房、或者是裝修入住,全都是開發商說了算,即便開發商存在違法行為,業主站在正義有理的一方,依然任由開發商擺佈,這不僅是因為有的問題單個業主解決不了,還因為業主沒有彼此聯絡、相互支撐。

    比如開發商延期交房,如果他發通知說支付少量違約金,還沒等業主提出異議,就已經有業主接受了方案,那勢必會成為開發商的理由:所有人都是這個方案,你怎麼要搞特殊化?但實際業主之間商量一下取得的利益更大。

    再比如專案停工樓盤爛尾,一個業主什麼都做不了,但如果所有的業主抱團取暖,是有可能盤活樓盤的,因為爛尾樓剩下的工程成本,放在一個業主面前是鉅額,但放在整個小區業主面前,就變成了小數字。

    第二,主動出擊。

    絕大多數業主遇到問題都是這種心態:等等,再等等。在猶豫中觀望等待,看看別人怎們辦,然後他再怎麼辦,別人能解決的問題我也能解決,其他人解決不了的問題,我自己去辦也解決不了。

    業主永遠無法在等待中爆發,只會在等待中滅亡。法律不會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就像你的把錢借給別人,到期了好幾年你都沒有要過,然後五年後想起來去法院起訴,如果對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是可以把這筆錢賴掉的。

    等待成本最低,但也要付出慘痛的代價。業主市場會因為等待錯過最佳時機,比如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的時候出擊,不論是退房還是要違約金都大機率能實現,但如果開發商修復之後再來主張,就沒有那麼有利了。

    第三,訴諸法律。

    保障自己權益的方式有很多,但真正有效的是真刀真槍地上法庭,業主私下能想到的拉橫幅、靜坐或者是找政府,都是消耗業主精力和戰鬥力的彎路,不僅難以出成果,還特別影響士氣,最好把自己搞得有氣無力。

    正確的做法是對症下藥,先明確自己的訴求,然後根據自己的訴求來尋找開發商的漏洞和弱點,將開發商的弱點和違法點固定成證據,把自己的訴求、事實的經過、整理的證據梳理彙總提交給法院,讓法院給業主們做主。

    當然了,訴訟這個事情雖然很簡單,但還是有一些門檻的,如果業主精力有限,那就聘請專業的人來做這些專業的事情,減少投入的成本。

    開發商並非銅牆鐵壁,也不是鐵板一塊,只要找到正確的位置,所謂打蛇打七寸,就是打到要害,變被動為主動。

  • 5 # 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

    通常最好是找房產律師陪購,降低風險。除了大品牌開發商等情況外,也要參考房地產公司的基本情況,譬如:是不是建設公司,是否涉訴,合同的條款中存在的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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