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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345688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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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懂知識的小胖子
會不會取消物業,物業事物交由社群管理?
這種想法我認為現在做不到,以後也做不到,今後的小區管理還將是以物業管理,小區業委會監管的模式存在。社群是什麼?社群是聚居在一定地域範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社群管轄的區域大,樓房多,人口密集,而現在一個社群的工作人員不過是十幾個二十幾個人,如何有能力,有精力來管理好每一個小區。同時,社群還要承擔著很多很繁瑣的行政,黨組工作。同時,作為一級協助政府管理的社會團體組織,在相關法律上也是不允許開展經營活動的,這樣他們也就不具備成立公司,僱傭勞務人員的條件,也就無法真正參與到小區管理和服務當中,最終的結果還是要找物業公司,最後打交道的還是業主和物業公司。所以,取消物業公司,將小區物業服務交由社群管理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與其想著怎麼取消物業,倒不如建立一個強硬的業委會,由業委會代表業主選擇一個正規的物業公司,給小區業主提供良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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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申3
社群是政府最基層的,為人民生活服務的行政區域中心。是以宣傳國家政策,執行國家政策直接對人民辦理事務工作的機構。
物業服務公司是小區住宅和環境的物業管理的民營單位。沒有任何政府行政權力行為。社群也沒有下放行政權力給物業的任何可能。所以物業服務公司任何行為不代表社群意見。
物業在社群監督下協助政府的如小區環境衛生,治安是物業服務公司工作的義務。而這項工作已經包括在物業費中。
現在有些小區物業與業主矛盾重重就是缺少了監管。
任何小區業主都是社群居民。從行政管理上講社群是對小區的主要管理機構。
所以作為小區物業服務單位歸屬於社群監督管理是社群天經地義的工作。而且在社群負責處理下能夠平衡,調解因為物業費或服務矛盾等等問題。社群不能把小區矛盾留給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無休止的爭論之中。
所以,小區物業服務公司由社群責任管理符合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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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良民
要取消物業,靠的是業主的自覺性。小區是業主們的家,業主不自覺出來管理,去盼望社群、街道辦來管。他們來管什麼?除了管理社會秩序,還望他們每天提著掃把來給小區你搞衛生,守大門嗎?如是這樣,那農村呢?是不是也讓政府派人去家家戶戶搞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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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般般175042148
取消物業已經是大勢所趨,物業的存在已經給社會造成了許多負面影響。為什麼說社群必須取代物業,咱們先看看社群的職責 :
社群有哪些工作任務?
(1)宣傳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教育社群成員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提倡科學,反對迷信,提倡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立活動;
(2)組織開展面向社群成員的各種社群服務活動,積極發展便民利民的社群服務事業,完善對老年人、殘疾人、優撫物件和弱勢群體的服務網路,開展群眾性的互助、互濟活動,幫助失業人員就業;
(3)協助政府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企業退休、失業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維護本地區的社會治安和對流動人口的管理,開展對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活動,調解民間糾紛,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徵兵、計劃生育等與社群成員有關的各項工作;
(4)搞好社群環境的淨化、綠化、美化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協助有關部門發展社群衛生事業,開展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服務;
(5)維護社群成員的合法權益,對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社群的工作情況,對社群內的煤氣、環衛、供水、供電、供暖等公共服務和物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評議。負責聯絡社群內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派出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那麼,物業做了什麼就不消說了,大家都看的明白。不管個別人怎麼吹捧物業都改變不了物業就是一個榨取業主血汗錢的工具,便宜了少數人,甚至形成了一個灰色利益鏈條,對社會危害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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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只能說沒有這個必要,你無論是誰來管理,都要做事要幹活吧!要做事要幹活都得要錢吧!這個是市場經濟沒有免費的午餐!所以說無論是何人何機構來管理,你只有從監管方面來入手,使物業管理更加規範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