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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已經下了病危通知,叫準備後事,男的不同意葬在他那邊,一走了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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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草自春

    沒領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即便領了結婚證,民不告官不究。孩子可以起訴他,不管是否婚生,享受和婚生待遇一樣。但男的沒主動領孩子,說明不想擔責任,以後孩子遭罪了。如果辦了儀式,可以諮詢一下律師,屬於事實婚姻吧。如果一起生活了八年,應該也屬於事實婚姻,求助媒體把事搞大,管事的就來了。否則進不了男的祖墳,回不得孃家祖墳,真成孤魂野鬼了。

  • 2 # 手機使用者zhang866683

    兩個人沒領結婚證有了8歲的孩子,這個問題因為有了孩子就已經形成了事實婚姻關係。女的有病要男方負責這個是應該的,因為雖然沒有結婚證但是因為已經生育了孩子就形成了事實婚姻關係,就說明了兩個已經形成互相關照的夫妻關係。如果一方有什麼事情,另一方就有義務去照顧負擔擔當。不應該推脫義務,不應該不盡義務,不應該找藉口不管。這樣是違法行為,按照中國對婦幼弱體群體的保護法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 3 # 法律知識知多少

    從法律上講,男方是沒有義務扶養的。

    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本案中,只是屬於同居關係。中國從1994年2月1日之後,已經不再承認所謂的“事實婚姻”,也就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沒有結婚登記的男女。所以,上述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不存在婚姻關係,雙方沒有法律規定的強制扶養的義務。

    從道德層面講,畢竟是孩子的親生母親,該適當照顧一些還是應該照顧。孩子長大後問起來自己的母親,也好對得起自己的孩子。無論兩人是否形成了夫妻關係,孩子是兩人親生的,是無辜的。孩子從法律上講,跟婚生子女一樣,應該享受父母的撫養、照顧。

    所以,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是多少盡一點幫助的義務。當孩子長大後,可以心安理得的和孩子說起他自己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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