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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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港周掌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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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文偉737
香港法律是使用普通法,只要全世界法律人仕是學習普通法畢業及成為普通法執業律師都可以到香港成為執業律師及被特首委任為各級法院的法官。
而中國大陸法律是使用大陸法的,所以國內法律系畢業生及律師不能在香港成為執業律師及被委任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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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條橙Dr
時間問題,隨著大陸發展香港澳門臺灣會更加依靠大陸,這會讓他們主動轉變以往的社會模式和認同感,大灣區後未來幾年香港會多方面迎合大陸社會、政治模式說白了這些都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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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yanlezhong
1.香港的法制史承襲的歐美,確切的說是繼承的英國。
在港劇中,頭戴假髮,面帶莊嚴。
2.香港人對一國兩制看得很重,你認為中國籍法官在香港法官中佔據多數,民眾,知識分子,上層能接受?
3.97迴歸之前,很多年前出生的自然就是香港,英國雙籍貫。
那些能混到大法官,高階法官的都是60後,或者70後,所以顯示是外國國籍,雙重國籍佔據多數。
4.鄧公的承諾是香港迴歸,歌照唱,舞招搖。時間限制是50年。
到了時間,你認為還會有雙重籍貫法官?
5.雖然是外國籍和雙國籍,但你在中國香港當官,就得受中國法律體系轄制,也就是接受最高法領導。
香港的大法官都是由特首提名,議會透過,中國最高法大法官授予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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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心有生
中國政府的政策是為人民服務,及國家利益為指導思想制定的!任何適合人民的利益,不適應國家利益,都可以重新制定新的政策!
香港法院很多法官是外籍法官,2016年,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簽署委任狀,任命17人為2016年新一屆香港終審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僅有兩人為中國香港籍,其餘均為外國國籍或雙重國籍。
這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英聯合宣告談判中相互博弈妥協的結果,最終形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除了香港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以外,對其他法官的國籍均沒有限制。這是是歷史形成,是既成現實,中國政府同意,香港社會同意。原因有幾個:
一、香港迴歸後,一國兩制,香港保留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保留原有的普通法制度,須要熟悉普通法的人才。這裡稍微介紹一下兩大法系,一是大陸法系,以成文法為特點。主要在歐洲大陸、亞洲國家,包括中國大陸。二是普通法,並非以成文的法律為基礎,而是用一個一個法官的判例,形成的整個法律體系。美國、英國及其曾經的殖民地,基本都是普通法系。特點是法庭對抗制,陪審團制,判決標準相對靈活。戴上代表莊重公正的假髮,是普通法的法官特色之一。
二、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國際資本聚集,需維持香港的繁榮穩定,如果各路國際資本都跑了,香港也就香消玉殞了。迴歸後香港司法機構繼續聘用“外籍法官”,有助於增強外華人(尤其是國際投資者和與香港有商貿來往的人士)對香港的信心。“外籍法官”一直被視為是香港承諾繼續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的象徵。
三、香港的司法界原來也有不少外籍法官,繼續保留他們的職務有利於保持司法制度延續性。
而香港本地居民也有種說法,外籍法官某種程度上是為了香港的富人服務。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氏兄弟涉貪案中,外籍法官麥機智判處行賄罪名成立,許仕仁被判囚7年半,郭炳江被判囚五年,其下屬陳巨源入獄六年。高官、富商同樣治罪,為迴歸後最嚴重的官商勾結案畫上句號,維護的香港的廉潔聲譽。
香港的法制程度高,高素質的法官隊伍的貢獻毫無疑問。在國際法治指數排行榜中,香港在全球排名第17位,高於排名第19位的美國。在香港的歷史上,從來沒有聽過法官有貪汙腐敗的行為。
有人說“外籍法官,有損中國主權”。司法界是怎麼看的呢?聘任聘任法官,是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由獨立的委員會遴選,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委任,並非外國政府和勢力的強行插足,主權在我,為我所用。在某種意義上與國企聘請一位業務精通的外籍總經理無不同。
回到外籍法官這個問題。這是中央政府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莊嚴承諾,廉潔的法治是香港社會的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