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只有農學門類聯考化學科目考試可以攜帶科學計算器。
考試時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或有儲存、程式設計、查詢功能的電子產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所有考試科目中,只有農學門類聯考化學科目考試可以使用科學計算器(指“不帶字典儲存和程式設計功能、不具有對數及冪指數計算功能”的計算器),其他統考及聯考科目考試中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擴充套件資料:
考研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只准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鋼筆或者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准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
四、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後,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資訊,按照考務要求貼上條形碼等。
五、開考訊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
參考資料:
考研只有農學門類聯考化學科目考試可以攜帶科學計算器。
考試時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或有儲存、程式設計、查詢功能的電子產品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所有考試科目中,只有農學門類聯考化學科目考試可以使用科學計算器(指“不帶字典儲存和程式設計功能、不具有對數及冪指數計算功能”的計算器),其他統考及聯考科目考試中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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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當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只准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鋼筆或者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准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
四、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後,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資訊,按照考務要求貼上條形碼等。
五、開考訊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