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沒有特別的道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尋求變化。
書法中,尤其是行書和草書,同樣的偏旁或者筆畫不宜雷同,比如上下左右字的最後一筆往往要求變化,使得用筆更加豐富。隸書楷書當中字與字相對獨立,更多的表現在字內筆畫的多樣處理,比如隸書的雁不雙飛、楷書的兩捺多為一正一反,越是發展到後期,這種規律性越強。反例也有,但是很少。
具體到“風”字,行書本來在左撇處就有正和反兩種弧度的處理,比如
當然,這種求變之中也要求同,即“和而不同”,“違而不犯”,如果變的太多,難免顯得刻意和不協調。事實上如果你注意分析的話,這樣的情況在這頁中還有很多。
比如“枇杷”,同樣是木字旁,兩者就有粗細、藏露的區別,“枇杷晚”三個字最後一筆都是浮鵝鉤,但筆筆不同。“梧桐”兩個木字旁的處理,和“枇杷”就非常類似。對比來看,相鄰(上下左右)的字,同樣的結構和用筆的差異就比較明顯,相對來說,“枇”和“桐”、“杷”和“梧”的木字旁就相近許多。“落葉”的草字頭也是同理。像王羲之蘭亭序中二十來個“之”各個不同,這種就屬於比較變態的情況,不作常例。
用筆上的求變也很多,比如同樣是寶蓋頭,“宇宙”在出鉤處,一為“斷接”,一為“頓挫”,相比之下“宿”和“宙”的差別就很小(主要是出鉤的角度差別,和下一筆的位置有關)。再比如“張寒來”三個字,字字有捺舒展,為求變化採用了“反、正、反”的形式隔開。使得形式上更加豐富,同時又很和諧。
當然反例也有,比如瘦金
儘管楷書對字與字之間的相同筆畫沒有特別要求變化,但是一個字當中的重複筆畫,比如“閏餘成歲”的“餘”也不避雷同,這樣完全一致的“捺”過多的話,看久了其實是感覺有點“膩”的。
其實沒有特別的道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尋求變化。
書法中,尤其是行書和草書,同樣的偏旁或者筆畫不宜雷同,比如上下左右字的最後一筆往往要求變化,使得用筆更加豐富。隸書楷書當中字與字相對獨立,更多的表現在字內筆畫的多樣處理,比如隸書的雁不雙飛、楷書的兩捺多為一正一反,越是發展到後期,這種規律性越強。反例也有,但是很少。
具體到“風”字,行書本來在左撇處就有正和反兩種弧度的處理,比如
當然,這種求變之中也要求同,即“和而不同”,“違而不犯”,如果變的太多,難免顯得刻意和不協調。事實上如果你注意分析的話,這樣的情況在這頁中還有很多。
比如“枇杷”,同樣是木字旁,兩者就有粗細、藏露的區別,“枇杷晚”三個字最後一筆都是浮鵝鉤,但筆筆不同。“梧桐”兩個木字旁的處理,和“枇杷”就非常類似。對比來看,相鄰(上下左右)的字,同樣的結構和用筆的差異就比較明顯,相對來說,“枇”和“桐”、“杷”和“梧”的木字旁就相近許多。“落葉”的草字頭也是同理。像王羲之蘭亭序中二十來個“之”各個不同,這種就屬於比較變態的情況,不作常例。
用筆上的求變也很多,比如同樣是寶蓋頭,“宇宙”在出鉤處,一為“斷接”,一為“頓挫”,相比之下“宿”和“宙”的差別就很小(主要是出鉤的角度差別,和下一筆的位置有關)。再比如“張寒來”三個字,字字有捺舒展,為求變化採用了“反、正、反”的形式隔開。使得形式上更加豐富,同時又很和諧。
當然反例也有,比如瘦金
儘管楷書對字與字之間的相同筆畫沒有特別要求變化,但是一個字當中的重複筆畫,比如“閏餘成歲”的“餘”也不避雷同,這樣完全一致的“捺”過多的話,看久了其實是感覺有點“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