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了一篇關於“生產外包”的文章,今天就來聊下委託加工物資這個科目。委託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物資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費等。委託加工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一)、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產品成本差異” 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二)、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進項稅、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1)委託加工材料收回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借:委託加工物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貸:銀行存款(2)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直接銷售,借:委託加工物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需要指出的是受託方代收代繳消費稅,收回物資後直接銷售-計入加工物資成本;受託方代收代繳消費稅,收回物資後繼續加工-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注:消費稅稅目14項:煙、酒;炮、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化妝品、金銀首飾;車、汽車輪胎、成品油、摩托車、遊艇、Golf、手錶。(三) 、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餘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 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 科目。(1)若收回委託加工材料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借:原材料貸:委託加工材料(2)收回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直接銷售,借:庫存商品貸:委託加工材料需要指出的是一般委託加工後收回的都是成品,也有當初發出材料多了有剩餘退回的,成品入庫存商品,部分多餘材料退回的還是入原材料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例1:2019年甲公司委託乙公司加工商品一批10000件(屬於應稅消費品),有關經濟業務如下:(1)1月10日,發出材料一批,計劃成本500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率為-5%;(2)2月12日,支付商品加工費50000元,支付應繳納的消費稅40000元,該商品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消費稅可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6%;(3)3月2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往返運雜費5000元;(4)3月4日,上述商品10000件(每件計劃成本30元)加工完畢,公司已辦理驗收入庫手續。請編制甲公司相關會計分錄。1月10日,發出材料時借:委託加工物資 500000 貸:原材料 5000001月10日,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時借:材料成本差異 250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2500002月12日,支付加工費及相關稅費時借:委託加工物資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000(50000*16%) 貸:銀行存款 980003月2日,支付運雜費時借:委託加工物資 5000 貸:銀行存款 50003月4日,驗收入庫時委託加工物資=500000-250000+50000+5000=305000元借:庫存商品-計劃成本 300000(10000*30) 材料成本差異 5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305000例2:2月12日,支付商品加工費50000元,支付應繳納的消費稅40000元,該商品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甲公司和乙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6%,則會計分錄?借:委託加工物資 90000(40000+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000(50000*16%) 貸:銀行存款 104400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進項稅不是按9萬來計算的,而是按照實際加工費計算進項稅額,不包含消費稅。
昨天寫了一篇關於“生產外包”的文章,今天就來聊下委託加工物資這個科目。委託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物資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費等。委託加工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一)、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產品成本差異” 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二)、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進項稅、消費稅,借記本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1)委託加工材料收回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借:委託加工物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貸:銀行存款(2)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直接銷售,借:委託加工物資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需要指出的是受託方代收代繳消費稅,收回物資後直接銷售-計入加工物資成本;受託方代收代繳消費稅,收回物資後繼續加工-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注:消費稅稅目14項:煙、酒;炮、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化妝品、金銀首飾;車、汽車輪胎、成品油、摩托車、遊艇、Golf、手錶。(三) 、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餘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 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 科目。(1)若收回委託加工材料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借:原材料貸:委託加工材料(2)收回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直接銷售,借:庫存商品貸:委託加工材料需要指出的是一般委託加工後收回的都是成品,也有當初發出材料多了有剩餘退回的,成品入庫存商品,部分多餘材料退回的還是入原材料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例1:2019年甲公司委託乙公司加工商品一批10000件(屬於應稅消費品),有關經濟業務如下:(1)1月10日,發出材料一批,計劃成本500000元,材料成本差異率為-5%;(2)2月12日,支付商品加工費50000元,支付應繳納的消費稅40000元,該商品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消費稅可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6%;(3)3月2日,用銀行存款支付往返運雜費5000元;(4)3月4日,上述商品10000件(每件計劃成本30元)加工完畢,公司已辦理驗收入庫手續。請編制甲公司相關會計分錄。1月10日,發出材料時借:委託加工物資 500000 貸:原材料 5000001月10日,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時借:材料成本差異 250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2500002月12日,支付加工費及相關稅費時借:委託加工物資 500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000(50000*16%) 貸:銀行存款 980003月2日,支付運雜費時借:委託加工物資 5000 貸:銀行存款 50003月4日,驗收入庫時委託加工物資=500000-250000+50000+5000=305000元借:庫存商品-計劃成本 300000(10000*30) 材料成本差異 5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305000例2:2月12日,支付商品加工費50000元,支付應繳納的消費稅40000元,該商品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甲公司和乙公司為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6%,則會計分錄?借:委託加工物資 90000(40000+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000(50000*16%) 貸:銀行存款 104400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進項稅不是按9萬來計算的,而是按照實際加工費計算進項稅額,不包含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