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氾勝之書》是西漢晚期的一部重要農學著作,一般認為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農書。《漢書‧藝文志》著錄作“《氾勝之》十八篇”,《氾勝之書》是後世的通稱。作者氾勝之,漢成帝時人,曾為議郎,在今陝西關中平原地區教民耕種,獲得豐收。該書是他對西漢黃河流域的農業生產經驗和操作技術的總結,主要內容包括耕作的基本原則、播種日期的選擇、種子處理、個別作物的栽培、收穫、留種和貯藏技術、區種法等。就現存文字來看,以對個別作物的栽培技術的記載較為詳細。這些作物有禾、黍、麥、稻、稗、大豆、小豆、枲、麻、瓜、瓠、芋、桑等十三種。區種法(即區田法)在該書中佔有重要地位。此外,書中提到的溲種法、耕田法、種麥法、種瓜法、種瓠法、穗選法、調節稻田水溫法、桑苗截乾法等,都不同程度地體現了科學的精神。 氾書早佚,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多所徵引。清人輯佚本以洪頤所輯為優。今人石聲漢撰有《氾勝之書今釋》、萬國鼎撰有《氾勝之書輯釋》。 農書全文 一、耕田 凡耕之本,在於趣時和土,務糞澤,早鋤早獲。 春凍解,地氣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氣始暑,陰氣始盛,土復解。夏至後九十日,晝夜分,天地氣和。以此時耕田,一而當五,名曰膏澤,皆得時功。 春地氣通,可耕堅硬強地黑壚土,輒平摩其塊以生草,草生復耕之,天有小雨復耕和之,勿令有塊以待時。所謂強土而弱之也。 春候地氣始通:椓橛木長尺二寸,埋尺,見其二寸:立春後,土塊散,上沒橛,陳根可拔。此時二十日以後,和氣去,即土剛。以此時耕,一而當四。和氣去耕,四不當一。 杏始華榮,輒耕輕土弱土。望杏花落,復耕。耕輒藺之。草生,有雨澤,耕重藺之。土甚輕者,以牛羊踐之。如此則土強。此謂弱土而強之也。 春氣未通,則土歷適不保澤,終歲不宜稼,非糞不解。慎無旱耕。須草生,至可耕時,有雨即耕,土相親,苗獨生,草穢爛,皆成良田。此一耕而當五也。不如此而旱耕,塊硬,苗穢同孔出,不可鋤治,反為敗田。秋無雨而耕,絕土氣,土堅垎,名曰臘田。及盛冬耕,洩陰氣,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與臘田,皆傷田,二歲不起稼,則二歲休之。 凡麥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謹摩平以待種時。五月耕,一當三。六月耕,一當再。若七月耕,五不當一。 冬雨雪止,輒以藺之,掩地雪,勿使從風飛去;後雪復藺之;則立春保澤,凍蟲死,來年宜稼。 得時之和,適地之宜,田雖薄惡,收可畝十石。 二、收種 牽馬令就谷堆食數口,以馬踐過為種,無虸蚄,厭虸蚄蟲也。 種傷溼鬱熱則生蟲也。 取麥種,候熟可獲,擇穗大強者,斬束立場中之高燥處,曝使極燥。無令有白魚,有輒揚治之。取幹艾雜藏之,麥一石,艾一把;藏以瓦器竹器。順時種之,則收常倍。 取禾種,擇高大者,斬一節下,把懸高燥處,苗則不敗。 欲知歲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諸物種,平量之,埋陰地。冬至後五十日,發取量之。息最多者,歲所宜也。 蟲食桃者粟責。 三、溲種法 薄田不能糞者,以原蠶矢雜禾種種之,則禾不蟲。 又馬骨銼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漬附子五枚;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羊矢各等分,撓令洞洞如稠粥。先種二十日時,以溲種如麥飯狀。常天旱燥時溲之,立幹;薄布數撓,令易幹。明日復溲。天陰雨則勿溲。六七溲而止。輒曝謹藏,勿令復溼。至可種時,以餘汁溲而種之。則禾不蝗蟲。無馬骨,亦可用雪汁,雪汁者,五穀之精也,使稼耐旱。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於地中。治種如此,則收常倍。 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擇取減法,神農復加之骨汁糞汁溲種。銼馬骨牛羊豬糜鹿骨一斗,以雪汁三鬥,煮之三沸。以汁漬附子,率汁一斗,附子五枚,漬之五日,去附子。搗糜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撓和之。候晏溫,又溲曝,狀如后稷法,皆溲汁幹乃止。若無骨者,繰蛹汁和溲。如此則以區種,大旱澆之,其收至畝百石以上,十倍於後稷。此言馬蠶皆蟲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蟲;骨汁及繰蛹汁皆肥,使稼耐旱,使稼耐旱,終歲不失於獲。 四、區田法 湯有旱災,伊尹作為區田,教民糞種,負水澆稼。 區田以糞氣為美,非必須良田也。諸山陵近邑高危傾阪及丘城上,皆可為區田。 區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凡區種,不先治地,便荒地為之。 以畝為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當橫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長四丈八尺。尺直橫鑿町作溝,溝一尺,深亦一尺。積壤於溝間,相去亦一尺。嘗悉以一尺地積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積壤。 種禾黍於溝間,夾溝為兩行,去溝兩邊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一溝容四十四株。一百合萬五千七百五十株。種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過一寸,亦不可令減一寸。 凡區種麥,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百凡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麥上土令厚二寸。 凡區種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百凡六千四百八十株。 區種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區種,天旱常溉之,一百常收百斛。 上農夫區,方深各六寸,間相去九寸。一畝三千七百區。一日作千區。區種粟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畝用種二升。秋收區別三升粟,畝收百斛。丁男長女治十畝。十畝收千石。歲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畝千二十七區。用種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區。 下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畝五百六十七區。用種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區。 區中草生,茇之。區間草以剗剗之,若以鋤鋤。苗長不能耘之者,以(句刂)鐮比地刈其草矣。 五、禾 種禾無期,因地為時。三月榆莢時雨,高地強土可種禾。 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醜,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穀有忌日,種之不避其忌,則多傷敗,此非虛語也。其自然者,燒黍穰則害瓠。 稙禾,夏至後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時,令兩人持長索相對、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穀不傷矣。 獲不可不速,常以急疾為務。芒張葉黃,捷獲之無疑。 獲禾之法,熟過半斷之。 六、黍 黍者暑也,種者必待暑。先夏至二十日,此時有雨,強土可種黍。一畝三升。黍心未生,雨灌其心,心傷無實。 黍心初生,畏天露。令兩人對持長索,搜去其露,日出乃止。 凡種黍,覆土鋤治,皆如禾法;欲疏於禾。 七、麥 凡田有六道,麥為首種。種麥得時無不善。夏至後七十日,可種宿麥。早種則蟲而有節,晚種則穗小而少實。 當種麥,若天旱無雨澤,則薄責麥種以酢漿並蠶矢,夜半漬,向晨速投之,令與白露俱下。酢漿令麥耐旱,蠶矢令麥忍寒。 麥生黃色。傷於太稠。稠者鋤而稀之。 秋鋤以棘柴耬之,以壅麥根。故諺曰:“子欲富,黃金覆。”黃金覆者,謂秋鋤麥曳柴壅麥根也。至春凍解,棘柴曳之,突絕其幹葉。須麥生復鋤之。到榆莢時,注雨止,候土白背復鋤。如此則收必倍。 冬雨雪止,以物輒藺麥上,掩其雪,勿令從風飛去。後雪復如此。則麥耐旱、多實。 春凍解,耕和土,種旋麥。麥生根茂盛,莽鋤如宿麥。 區種麥,區大小如上農夫區。禾收,區種。凡種一畝,甩子二升;覆土厚二寸,以足踐之,令種土相親。麥生根成,鋤區間秋草。緣以棘柴律土壅麥根。秋旱,則以桑落時澆之。 秋雨澤適,勿澆之。春凍解,棘柴律之,突絕去其枯葉。區間草生鋤之。大男大女治十畝。至五月收,區一百。得百石以上,十畝得千石以上。 小麥忌戌,大麥忌子,除日不中種。 八、稻 種稻,春凍解,耕反其土。種稻區不欲大,大則水深淺不適。冬至後一百一十日可種稻。稻地美、用種畝四升。始種稻欲溫、溫者缺其塍,令水道相直;夏至後太熱,令水道錯。 三月種粳稻,四月種秫稻。 九、稗 稗既堪水旱,種無不熟之時,又特滋茂盛,易生蕪穢。良田畝得二三十斛。宜種之備凶年。 稗中有米,熟時搗取米炊食之。不減粱米;又可釀作酒。 一O、大豆 大豆保歲易為,宜古之所以備凶年也。謹計家口數,種大豆,率人五畝,此田之本也。 三月榆莢時有雨,高田可種大豆。土和無塊,畝五升;土不和,則益之。種大豆,夏至後二十日尚可種。戴甲而生,不用深耕。種之上,土才令蔽豆耳。厚則折項,不能上達,屈於土中則死。 大豆須均而稀。 豆花憎見日,見日則黃爛而根焦也。 獲豆之法,莢黑而莖蒼,輒收無疑;其實將落,反失之。故曰,豆熟於場。於場獲豆,即青莢在上,黑莢在下。 區種大豆法:坎方深各六寸,相去二尺,一百得千二百八十坎。其坎成,取美糞一升,合坎中土攪和,以內坎中。臨種沃之,坎三升水。坎內豆三粒;覆上土。勿厚,以掌抑之,令種與土相親。一畝用種二升,用糞十二石八斗。豆生五六葉,鋤之。旱者溉之,坎三升水。丁夫一人,可治五畝。至秋收,一畝中十六石。 一一、小豆 小豆不保歲,難得。 椹黑時,注雨種,畝五升。豆生布葉,鋤之;生五六葉,又鋤之。 大豆小豆不可盡治也。古所以不盡治者,豆生布葉,豆有膏,盡治之則傷膏,傷則不成。而民盡治,故其收耗折也。故曰,豆不可盡治。 一二、枲 種枲:春凍解,耕治其土。春草生,布糞田,復耕,平摩之。 種枲太早,則剛堅、厚皮、多節;晚則皮不堅。寧失於早,不失於晚。獲麻之法,穗勃如灰,拔之。夏至後二十日漚枲,枲和如絲。 一三、麻 種麻,豫調和田。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種之。麻生布葉,鋤之。率九尺一樹。樹高一尺,以蠶矢糞之,樹三升;無蠶矢,以溷中熟糞糞之亦善,樹一升。天旱,以流水澆之,樹五升;無流水,曝井水,殺其寒氣以澆之。雨澤時適,勿澆。澆不欲數。養麻如此,美田則畝五十石,及百石,薄田尚三十石。獲麻之法,霜下實成,速斫之;其樹大者,以鋸鋸之。 一四、瓜 區種瓜:一畝為二十四科。區方圓三尺,深五寸。一科用一石糞,糞與土合和,令相半。以三鬥瓦甕埋著科中央,令甕口上與地平。盛水甕中,令滿。種瓜甕四面各一子。以瓦蓋甕口。水或減,輒增,常令水滿。種常以冬至後九十日、百日,得戊辰日種之。又種薤十根,令週迴甕,居瓜子外。至五月瓜熟,薤可拔賣之,與瓜相避。又可種小豆子瓜中,畝四五升,其藿可賣。此法宜平地,瓜收畝萬錢。 一五、瓠 種瓠法,以三月耕良田十畝。作區方深一尺。以杵築之,令可居澤。相去一步。區種四實。蠶矢一斗,與土糞合。澆之,水二升;所幹處,復澆之。 著三實,以馬棰嗀其心,勿令蔓延;多實,實細。以稿薦其下,無令親土多瘡瘢。度可作瓢,以手摩其實,從蒂至底,去其毛,不復長,且厚。八月微霜下,收取。 掘地深一丈,薦以槁,四邊各厚一尺。以實置孔中,令底下向。瓠一行,覆上土厚三尺。二十日出,黃色好,破以為瓢。其中白膚,以養豬致肥;其瓣,以作燭致明。 一本三實,一區十二實,一畝得二千八百八十實,十畝凡得五萬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錢,並直五十七萬六千文。用蠶矢二百石,牛耕、功力,直二萬六千文。餘有五十五萬。肥豬、明燭,利在其外。 區種瓠法,收種子須大者。若先受一斗者,得收一石;受一石者,得收十石。先掘地作坑,方圓、深各三尺。用蠶沙與土相和,令中半,著坑中,足攝令堅。以水沃之。候水盡,即下瓠子十顆;復以前糞覆之。既生,長二尺餘,便總聚十莖一處,以布纏之五寸許,複用泥泥之。不過數日,纏處便合為一莖。留強者,餘悉掐去。引蔓結子。子外之條,亦掐去之,勿令蔓延。留子法,初生二、三子不佳,去之;取第四、五、六子,留三子即足。旱時須澆之,坑畔周匝小渠子,深四五寸,以水停之,令其遙潤,不得坑中下水。 一六、芋 種芋,區方深皆三尺。取豆萁內區中,足踐之,厚尺五寸。取區上溼土與糞和之,內區中萁上,令厚尺二寸,以水澆之,足踐令保澤。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踐之。旱數澆之。其爛。芋生子,皆長三尺。一區收三石。 又種芋法,宜擇肥緩土近水處,和柔糞之。二月注雨,可種芋,率二尺下一本。芋生根欲深。斸其旁以緩其土。旱則澆之。有草鋤之,不厭數多。治芋如此,其收常倍。 一七、桑 種桑法,五月取椹著水中,即以手潰之,以水灌洗,取子陰乾。治肥田十畝,荒田久不耕者尤善,好耕治之。每畝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種之。黍、桑當俱生,鋤之,桑令稀疏調適。黍熟獲之。桑生正與黍高平,因以利鐮摩地刈之,曝令燥;後有風調,放火燒之,常逆風起火。桑至春生。 一畝食三箔蠶。 一八、雜項 神農之教,雖有石城湯池,帶甲百萬,而無粟者,弗能守也。夫谷帛實天下之命。衛尉前上蠶法,今上農事,人所忽略,衛尉勤之,可謂忠國憂民之至。 農士惰勤,其功力相什倍。 吳王濞開茱萸溝,通運至海陵倉,北有茱萸村,以村立名。故史記雲:“祁溝即吳王夫差所開,漕運以通上國。” 作者事蹟和思想 《氾勝之書》的作者氾勝之,正史中沒有他的傳,古籍中有關他的事蹟的記載也寥寥無幾。他是西漢末年人,《漢書·藝文志》注說他在漢成帝時當過議郎。祖籍在山東氾水一帶。《廣韻》雲卷二凡第二十九載,氾姓“出敦煌、濟北二望。皇甫謐雲:‘本姓凡氏,遭秦亂,避地於氾水,因改焉。漢有氾勝之,撰書言種植之事,子輯為敦煌太守,子孫因家焉。’”氾水是濟水的支流,在山東曹縣北四十里,與定陶縣交界。氾勝之雖是山東人,但在歷史上留下印跡的主要活動卻是在西漢京師地區指導農業生產。《漢書·藝文志》注曰;“劉向《別錄》雲,使教田三輔,有好田者師之。徙為御史。”《晉書·食貨志》謂:“昔者輕車使者[1]氾勝之督三輔種麥,而關中遂穰。”他在這些活動中所積累的經驗和資料,是撰寫農書的基礎;而他也是主要靠《氾勝之書》而聞名後世的。 從現存有關《氾勝之書》的資料看,氾勝之具有突出的重農思想。他說:“神農之教,雖有石城湯池,帶甲百萬,而又無粟者,弗能守也。夫谷帛實天下之命。”[2]把糧食布帛看作國計民生的命脈所繫,是當時一些進步思想家的共識;氾勝之的特點是把推廣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作為發展農業生產的重要途徑。他曾經表彰一名佚名的衛尉:“衛尉前上蠶法,今上農法。民事人所忽略,衛尉勤之,忠國愛民之至。”[3]在這裡,他把推廣先進農業科技,發展農業生產提高到“忠國愛民”的高度。可以說,《氾勝之書》正是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寫成的。
《氾勝之書》是西漢晚期的一部重要農學著作,一般認為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農書。《漢書‧藝文志》著錄作“《氾勝之》十八篇”,《氾勝之書》是後世的通稱。作者氾勝之,漢成帝時人,曾為議郎,在今陝西關中平原地區教民耕種,獲得豐收。該書是他對西漢黃河流域的農業生產經驗和操作技術的總結,主要內容包括耕作的基本原則、播種日期的選擇、種子處理、個別作物的栽培、收穫、留種和貯藏技術、區種法等。就現存文字來看,以對個別作物的栽培技術的記載較為詳細。這些作物有禾、黍、麥、稻、稗、大豆、小豆、枲、麻、瓜、瓠、芋、桑等十三種。區種法(即區田法)在該書中佔有重要地位。此外,書中提到的溲種法、耕田法、種麥法、種瓜法、種瓠法、穗選法、調節稻田水溫法、桑苗截乾法等,都不同程度地體現了科學的精神。 氾書早佚,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多所徵引。清人輯佚本以洪頤所輯為優。今人石聲漢撰有《氾勝之書今釋》、萬國鼎撰有《氾勝之書輯釋》。 農書全文 一、耕田 凡耕之本,在於趣時和土,務糞澤,早鋤早獲。 春凍解,地氣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氣始暑,陰氣始盛,土復解。夏至後九十日,晝夜分,天地氣和。以此時耕田,一而當五,名曰膏澤,皆得時功。 春地氣通,可耕堅硬強地黑壚土,輒平摩其塊以生草,草生復耕之,天有小雨復耕和之,勿令有塊以待時。所謂強土而弱之也。 春候地氣始通:椓橛木長尺二寸,埋尺,見其二寸:立春後,土塊散,上沒橛,陳根可拔。此時二十日以後,和氣去,即土剛。以此時耕,一而當四。和氣去耕,四不當一。 杏始華榮,輒耕輕土弱土。望杏花落,復耕。耕輒藺之。草生,有雨澤,耕重藺之。土甚輕者,以牛羊踐之。如此則土強。此謂弱土而強之也。 春氣未通,則土歷適不保澤,終歲不宜稼,非糞不解。慎無旱耕。須草生,至可耕時,有雨即耕,土相親,苗獨生,草穢爛,皆成良田。此一耕而當五也。不如此而旱耕,塊硬,苗穢同孔出,不可鋤治,反為敗田。秋無雨而耕,絕土氣,土堅垎,名曰臘田。及盛冬耕,洩陰氣,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與臘田,皆傷田,二歲不起稼,則二歲休之。 凡麥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謹摩平以待種時。五月耕,一當三。六月耕,一當再。若七月耕,五不當一。 冬雨雪止,輒以藺之,掩地雪,勿使從風飛去;後雪復藺之;則立春保澤,凍蟲死,來年宜稼。 得時之和,適地之宜,田雖薄惡,收可畝十石。 二、收種 牽馬令就谷堆食數口,以馬踐過為種,無虸蚄,厭虸蚄蟲也。 種傷溼鬱熱則生蟲也。 取麥種,候熟可獲,擇穗大強者,斬束立場中之高燥處,曝使極燥。無令有白魚,有輒揚治之。取幹艾雜藏之,麥一石,艾一把;藏以瓦器竹器。順時種之,則收常倍。 取禾種,擇高大者,斬一節下,把懸高燥處,苗則不敗。 欲知歲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諸物種,平量之,埋陰地。冬至後五十日,發取量之。息最多者,歲所宜也。 蟲食桃者粟責。 三、溲種法 薄田不能糞者,以原蠶矢雜禾種種之,則禾不蟲。 又馬骨銼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漬附子五枚;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羊矢各等分,撓令洞洞如稠粥。先種二十日時,以溲種如麥飯狀。常天旱燥時溲之,立幹;薄布數撓,令易幹。明日復溲。天陰雨則勿溲。六七溲而止。輒曝謹藏,勿令復溼。至可種時,以餘汁溲而種之。則禾不蝗蟲。無馬骨,亦可用雪汁,雪汁者,五穀之精也,使稼耐旱。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於地中。治種如此,則收常倍。 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擇取減法,神農復加之骨汁糞汁溲種。銼馬骨牛羊豬糜鹿骨一斗,以雪汁三鬥,煮之三沸。以汁漬附子,率汁一斗,附子五枚,漬之五日,去附子。搗糜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撓和之。候晏溫,又溲曝,狀如后稷法,皆溲汁幹乃止。若無骨者,繰蛹汁和溲。如此則以區種,大旱澆之,其收至畝百石以上,十倍於後稷。此言馬蠶皆蟲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蟲;骨汁及繰蛹汁皆肥,使稼耐旱,使稼耐旱,終歲不失於獲。 四、區田法 湯有旱災,伊尹作為區田,教民糞種,負水澆稼。 區田以糞氣為美,非必須良田也。諸山陵近邑高危傾阪及丘城上,皆可為區田。 區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凡區種,不先治地,便荒地為之。 以畝為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當橫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長四丈八尺。尺直橫鑿町作溝,溝一尺,深亦一尺。積壤於溝間,相去亦一尺。嘗悉以一尺地積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積壤。 種禾黍於溝間,夾溝為兩行,去溝兩邊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一溝容四十四株。一百合萬五千七百五十株。種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過一寸,亦不可令減一寸。 凡區種麥,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百凡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麥上土令厚二寸。 凡區種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百凡六千四百八十株。 區種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區種,天旱常溉之,一百常收百斛。 上農夫區,方深各六寸,間相去九寸。一畝三千七百區。一日作千區。區種粟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畝用種二升。秋收區別三升粟,畝收百斛。丁男長女治十畝。十畝收千石。歲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畝千二十七區。用種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區。 下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畝五百六十七區。用種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區。 區中草生,茇之。區間草以剗剗之,若以鋤鋤。苗長不能耘之者,以(句刂)鐮比地刈其草矣。 五、禾 種禾無期,因地為時。三月榆莢時雨,高地強土可種禾。 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醜,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穀有忌日,種之不避其忌,則多傷敗,此非虛語也。其自然者,燒黍穰則害瓠。 稙禾,夏至後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時,令兩人持長索相對、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穀不傷矣。 獲不可不速,常以急疾為務。芒張葉黃,捷獲之無疑。 獲禾之法,熟過半斷之。 六、黍 黍者暑也,種者必待暑。先夏至二十日,此時有雨,強土可種黍。一畝三升。黍心未生,雨灌其心,心傷無實。 黍心初生,畏天露。令兩人對持長索,搜去其露,日出乃止。 凡種黍,覆土鋤治,皆如禾法;欲疏於禾。 七、麥 凡田有六道,麥為首種。種麥得時無不善。夏至後七十日,可種宿麥。早種則蟲而有節,晚種則穗小而少實。 當種麥,若天旱無雨澤,則薄責麥種以酢漿並蠶矢,夜半漬,向晨速投之,令與白露俱下。酢漿令麥耐旱,蠶矢令麥忍寒。 麥生黃色。傷於太稠。稠者鋤而稀之。 秋鋤以棘柴耬之,以壅麥根。故諺曰:“子欲富,黃金覆。”黃金覆者,謂秋鋤麥曳柴壅麥根也。至春凍解,棘柴曳之,突絕其幹葉。須麥生復鋤之。到榆莢時,注雨止,候土白背復鋤。如此則收必倍。 冬雨雪止,以物輒藺麥上,掩其雪,勿令從風飛去。後雪復如此。則麥耐旱、多實。 春凍解,耕和土,種旋麥。麥生根茂盛,莽鋤如宿麥。 區種麥,區大小如上農夫區。禾收,區種。凡種一畝,甩子二升;覆土厚二寸,以足踐之,令種土相親。麥生根成,鋤區間秋草。緣以棘柴律土壅麥根。秋旱,則以桑落時澆之。 秋雨澤適,勿澆之。春凍解,棘柴律之,突絕去其枯葉。區間草生鋤之。大男大女治十畝。至五月收,區一百。得百石以上,十畝得千石以上。 小麥忌戌,大麥忌子,除日不中種。 八、稻 種稻,春凍解,耕反其土。種稻區不欲大,大則水深淺不適。冬至後一百一十日可種稻。稻地美、用種畝四升。始種稻欲溫、溫者缺其塍,令水道相直;夏至後太熱,令水道錯。 三月種粳稻,四月種秫稻。 九、稗 稗既堪水旱,種無不熟之時,又特滋茂盛,易生蕪穢。良田畝得二三十斛。宜種之備凶年。 稗中有米,熟時搗取米炊食之。不減粱米;又可釀作酒。 一O、大豆 大豆保歲易為,宜古之所以備凶年也。謹計家口數,種大豆,率人五畝,此田之本也。 三月榆莢時有雨,高田可種大豆。土和無塊,畝五升;土不和,則益之。種大豆,夏至後二十日尚可種。戴甲而生,不用深耕。種之上,土才令蔽豆耳。厚則折項,不能上達,屈於土中則死。 大豆須均而稀。 豆花憎見日,見日則黃爛而根焦也。 獲豆之法,莢黑而莖蒼,輒收無疑;其實將落,反失之。故曰,豆熟於場。於場獲豆,即青莢在上,黑莢在下。 區種大豆法:坎方深各六寸,相去二尺,一百得千二百八十坎。其坎成,取美糞一升,合坎中土攪和,以內坎中。臨種沃之,坎三升水。坎內豆三粒;覆上土。勿厚,以掌抑之,令種與土相親。一畝用種二升,用糞十二石八斗。豆生五六葉,鋤之。旱者溉之,坎三升水。丁夫一人,可治五畝。至秋收,一畝中十六石。 一一、小豆 小豆不保歲,難得。 椹黑時,注雨種,畝五升。豆生布葉,鋤之;生五六葉,又鋤之。 大豆小豆不可盡治也。古所以不盡治者,豆生布葉,豆有膏,盡治之則傷膏,傷則不成。而民盡治,故其收耗折也。故曰,豆不可盡治。 一二、枲 種枲:春凍解,耕治其土。春草生,布糞田,復耕,平摩之。 種枲太早,則剛堅、厚皮、多節;晚則皮不堅。寧失於早,不失於晚。獲麻之法,穗勃如灰,拔之。夏至後二十日漚枲,枲和如絲。 一三、麻 種麻,豫調和田。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種之。麻生布葉,鋤之。率九尺一樹。樹高一尺,以蠶矢糞之,樹三升;無蠶矢,以溷中熟糞糞之亦善,樹一升。天旱,以流水澆之,樹五升;無流水,曝井水,殺其寒氣以澆之。雨澤時適,勿澆。澆不欲數。養麻如此,美田則畝五十石,及百石,薄田尚三十石。獲麻之法,霜下實成,速斫之;其樹大者,以鋸鋸之。 一四、瓜 區種瓜:一畝為二十四科。區方圓三尺,深五寸。一科用一石糞,糞與土合和,令相半。以三鬥瓦甕埋著科中央,令甕口上與地平。盛水甕中,令滿。種瓜甕四面各一子。以瓦蓋甕口。水或減,輒增,常令水滿。種常以冬至後九十日、百日,得戊辰日種之。又種薤十根,令週迴甕,居瓜子外。至五月瓜熟,薤可拔賣之,與瓜相避。又可種小豆子瓜中,畝四五升,其藿可賣。此法宜平地,瓜收畝萬錢。 一五、瓠 種瓠法,以三月耕良田十畝。作區方深一尺。以杵築之,令可居澤。相去一步。區種四實。蠶矢一斗,與土糞合。澆之,水二升;所幹處,復澆之。 著三實,以馬棰嗀其心,勿令蔓延;多實,實細。以稿薦其下,無令親土多瘡瘢。度可作瓢,以手摩其實,從蒂至底,去其毛,不復長,且厚。八月微霜下,收取。 掘地深一丈,薦以槁,四邊各厚一尺。以實置孔中,令底下向。瓠一行,覆上土厚三尺。二十日出,黃色好,破以為瓢。其中白膚,以養豬致肥;其瓣,以作燭致明。 一本三實,一區十二實,一畝得二千八百八十實,十畝凡得五萬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錢,並直五十七萬六千文。用蠶矢二百石,牛耕、功力,直二萬六千文。餘有五十五萬。肥豬、明燭,利在其外。 區種瓠法,收種子須大者。若先受一斗者,得收一石;受一石者,得收十石。先掘地作坑,方圓、深各三尺。用蠶沙與土相和,令中半,著坑中,足攝令堅。以水沃之。候水盡,即下瓠子十顆;復以前糞覆之。既生,長二尺餘,便總聚十莖一處,以布纏之五寸許,複用泥泥之。不過數日,纏處便合為一莖。留強者,餘悉掐去。引蔓結子。子外之條,亦掐去之,勿令蔓延。留子法,初生二、三子不佳,去之;取第四、五、六子,留三子即足。旱時須澆之,坑畔周匝小渠子,深四五寸,以水停之,令其遙潤,不得坑中下水。 一六、芋 種芋,區方深皆三尺。取豆萁內區中,足踐之,厚尺五寸。取區上溼土與糞和之,內區中萁上,令厚尺二寸,以水澆之,足踐令保澤。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踐之。旱數澆之。其爛。芋生子,皆長三尺。一區收三石。 又種芋法,宜擇肥緩土近水處,和柔糞之。二月注雨,可種芋,率二尺下一本。芋生根欲深。斸其旁以緩其土。旱則澆之。有草鋤之,不厭數多。治芋如此,其收常倍。 一七、桑 種桑法,五月取椹著水中,即以手潰之,以水灌洗,取子陰乾。治肥田十畝,荒田久不耕者尤善,好耕治之。每畝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種之。黍、桑當俱生,鋤之,桑令稀疏調適。黍熟獲之。桑生正與黍高平,因以利鐮摩地刈之,曝令燥;後有風調,放火燒之,常逆風起火。桑至春生。 一畝食三箔蠶。 一八、雜項 神農之教,雖有石城湯池,帶甲百萬,而無粟者,弗能守也。夫谷帛實天下之命。衛尉前上蠶法,今上農事,人所忽略,衛尉勤之,可謂忠國憂民之至。 農士惰勤,其功力相什倍。 吳王濞開茱萸溝,通運至海陵倉,北有茱萸村,以村立名。故史記雲:“祁溝即吳王夫差所開,漕運以通上國。” 作者事蹟和思想 《氾勝之書》的作者氾勝之,正史中沒有他的傳,古籍中有關他的事蹟的記載也寥寥無幾。他是西漢末年人,《漢書·藝文志》注說他在漢成帝時當過議郎。祖籍在山東氾水一帶。《廣韻》雲卷二凡第二十九載,氾姓“出敦煌、濟北二望。皇甫謐雲:‘本姓凡氏,遭秦亂,避地於氾水,因改焉。漢有氾勝之,撰書言種植之事,子輯為敦煌太守,子孫因家焉。’”氾水是濟水的支流,在山東曹縣北四十里,與定陶縣交界。氾勝之雖是山東人,但在歷史上留下印跡的主要活動卻是在西漢京師地區指導農業生產。《漢書·藝文志》注曰;“劉向《別錄》雲,使教田三輔,有好田者師之。徙為御史。”《晉書·食貨志》謂:“昔者輕車使者[1]氾勝之督三輔種麥,而關中遂穰。”他在這些活動中所積累的經驗和資料,是撰寫農書的基礎;而他也是主要靠《氾勝之書》而聞名後世的。 從現存有關《氾勝之書》的資料看,氾勝之具有突出的重農思想。他說:“神農之教,雖有石城湯池,帶甲百萬,而又無粟者,弗能守也。夫谷帛實天下之命。”[2]把糧食布帛看作國計民生的命脈所繫,是當時一些進步思想家的共識;氾勝之的特點是把推廣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作為發展農業生產的重要途徑。他曾經表彰一名佚名的衛尉:“衛尉前上蠶法,今上農法。民事人所忽略,衛尉勤之,忠國愛民之至。”[3]在這裡,他把推廣先進農業科技,發展農業生產提高到“忠國愛民”的高度。可以說,《氾勝之書》正是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寫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