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箱安裝規範及接線使用安全事項: 一.使用前要求: 1.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系統接線圖。 2.配電箱、開關箱箱門應配鎖,並應由專人負責。 3.配電箱、開關箱應定期檢查、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並應做檢查、維修工作記錄。 4.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定期維修、檢查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譚隔離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 5.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按照下列順序操作: (1)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2)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但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可除外 6 .施工現場停止作業 1 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7 .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符合規範第 3.2.3 條規定。 8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伺雜物,並應保持整潔。 9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裝置。 10.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採用不符合原規格的熔體代替。漏電保護器每天使用前應啟動漏電試驗技鈕試跳一次,試跳不正常時嚴禁繼續使用。 11. 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嚴禁承受外力,嚴禁與金屬尖銳斷口、強腐蝕介質和易燃易爆物接觸。 臨時用電一級配電箱 二級配電箱 三級配電箱中放置的東西和要求 為貫徹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進一步規範我市建築工地臨時用電配電箱、開關箱(ACS),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發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二.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定 1.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應設定總配電箱(配電櫃)、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二級漏電保護。 2.總配電箱(配電櫃)以下可設定若干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開關箱。 3.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冷軋鋼板製作,鋼板厚度為1.2~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2m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5mm,箱門均應設加強筋,箱體表面應做防腐處理。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穩定的支架上。其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m。 4.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先緊固在金屬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鬆動,然後方可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開關箱箱體內。總配電箱(配電櫃)也可採用電氣梁安裝方式。金屬電器安裝板與金屬箱體應做電氣連線。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線,必須採用銅芯絕緣導線。導線的顏色應為:相線L1(A)、L2(B)、L3(C)相序的顏色依次為黃、綠、紅色;N線的顏色為淡藍色;PE線的顏色為綠黃雙色。導線排列應整齊,導線分支接頭不得采用螺栓壓接,應採用焊接並做絕緣包紮,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6.配電箱、開關箱內必須設N線端子(排)和PE線端子(排),N線端子(排)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排)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線。總配電箱(櫃)N線端子排和PE線端子排的接線點數應為n+1(n—配電箱的迴路數);分配電箱N線端子排和PE端子排接線點數至少兩個以上;開關箱應設N線端子和PE線端子。 7.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電器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透過PE線端子板與PE線做電氣連線,金屬箱門與金屬箱體均必須採用軟銅線做電氣連線。 8.配電箱、開關箱內電器安裝板上電器元件的間距,垂直方向應不小於80mm;水平方向不小於20mm。 9.配電箱、開關箱的導線進出口應設在箱體的底面,進出線孔必須用橡膠護線環加以絕緣保護,進出線不得與箱體直接接觸;箱體支架的橫樑上應預留進出線固定孔。 10.配電箱、開關箱外形結構應能防雨、防塵。防護等級開門時不得低於IP21,關門時不得低於IP44。 三.電器元件的選擇配置 1.總配電箱的電器應具備電源隔離,正常接通與分斷電路,以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 總配電箱(配電櫃)由一個進線單元和一個出線單元組成,或由一個進線單元和數個出線單元組成,裝設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總斷路器和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分路斷路器及輔助電源故障時能自動斷開的輔助電源型分路漏電保護器。每個迴路輸出端應裝設三點接線端子板。 2.總配電箱(配電櫃)的配出迴路數為1~5個迴路。 3.分配電箱由一個進線單元和數個出線單元組成,裝設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總開關和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分開關及五點接線端子板。 4.分配電箱的配出迴路數為2~7個迴路。 5.開關箱由一個進線單元和一個出線單元組成,裝設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及五點接線端子板。 6..總配電箱(配電櫃)、分配電箱、開關箱的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均應設定在電源進線端。 7.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電度表。電流表和電度表不得共用一套電流互感器。裝設電流互感器時,其二次迴路必須與保護零線有一個連線點,且嚴禁斷開電路。 8.總配電箱(配電櫃)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於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於30mA?S。 9.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於0.1S。 10.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嚴禁採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線。 11.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系統接線圖。 四.配電箱安裝規範及使用安全事項 1. 配電系統應設定室內總配電箱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定室外總配電箱各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2.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定,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定。 3. 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4. 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裝置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裝置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5.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及其它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侵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否則,須作特殊防護處理。 6. 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7. 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鐵板的厚度應大於1.5m。 8.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大於0.6m,小於1.5m。 9. 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非金屬或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後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鐵質配電盤箱箱體應作電氣連線。 10.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應按規定的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提歪斜和鬆動。 11.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透過接線端子板連線,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12.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線線應採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鬆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13. 配電箱和開關箱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底座、外殼等必須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透過接線端子板連線。 14.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1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16. 總配電箱及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17. 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及其它儀表。 18. 每臺用電裝置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以上用電裝置。 19. 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必須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裝置實行電源隔離。 20. 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的裝設應符合要求。36V及以下的用電裝置如工作環境乾燥可免裝漏電保護器。 21. 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22. 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電流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就小於0.1s;使用於潮溼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23. 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24. 漏電保護器必須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對擱置以久重新使用和連續使用一個月的漏電保護器,應認真檢查其特性,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25. 手動開關電器只許用於直按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容量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就採用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控制。 26. 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裝置的額定位適應。 27. 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並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 28. 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線。 29. 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並作出分路標記。 30. 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 31.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32. 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 33.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的送電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34. 施工現場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配電箱安裝規範及接線使用安全事項: 一.使用前要求: 1.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系統接線圖。 2.配電箱、開關箱箱門應配鎖,並應由專人負責。 3.配電箱、開關箱應定期檢查、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並應做檢查、維修工作記錄。 4.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定期維修、檢查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譚隔離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 5.配電箱、開關箱必須按照下列順序操作: (1)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2)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但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可除外 6 .施工現場停止作業 1 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7 .開關箱的操作人員必須符合規範第 3.2.3 條規定。 8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伺雜物,並應保持整潔。 9 .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裝置。 10.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採用不符合原規格的熔體代替。漏電保護器每天使用前應啟動漏電試驗技鈕試跳一次,試跳不正常時嚴禁繼續使用。 11. 配電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嚴禁承受外力,嚴禁與金屬尖銳斷口、強腐蝕介質和易燃易爆物接觸。 臨時用電一級配電箱 二級配電箱 三級配電箱中放置的東西和要求 為貫徹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進一步規範我市建築工地臨時用電配電箱、開關箱(ACS),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防止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發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二.配電箱及開關箱的設定 1.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應設定總配電箱(配電櫃)、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二級漏電保護。 2.總配電箱(配電櫃)以下可設定若干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開關箱。 3.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冷軋鋼板製作,鋼板厚度為1.2~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2m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5mm,箱門均應設加強筋,箱體表面應做防腐處理。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為1.4~1.6m。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穩定的支架上。其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m。 4.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含插座)應先緊固在金屬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鬆動,然後方可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開關箱箱體內。總配電箱(配電櫃)也可採用電氣梁安裝方式。金屬電器安裝板與金屬箱體應做電氣連線。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線,必須採用銅芯絕緣導線。導線的顏色應為:相線L1(A)、L2(B)、L3(C)相序的顏色依次為黃、綠、紅色;N線的顏色為淡藍色;PE線的顏色為綠黃雙色。導線排列應整齊,導線分支接頭不得采用螺栓壓接,應採用焊接並做絕緣包紮,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6.配電箱、開關箱內必須設N線端子(排)和PE線端子(排),N線端子(排)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排)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線。總配電箱(櫃)N線端子排和PE線端子排的接線點數應為n+1(n—配電箱的迴路數);分配電箱N線端子排和PE端子排接線點數至少兩個以上;開關箱應設N線端子和PE線端子。 7.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電器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透過PE線端子板與PE線做電氣連線,金屬箱門與金屬箱體均必須採用軟銅線做電氣連線。 8.配電箱、開關箱內電器安裝板上電器元件的間距,垂直方向應不小於80mm;水平方向不小於20mm。 9.配電箱、開關箱的導線進出口應設在箱體的底面,進出線孔必須用橡膠護線環加以絕緣保護,進出線不得與箱體直接接觸;箱體支架的橫樑上應預留進出線固定孔。 10.配電箱、開關箱外形結構應能防雨、防塵。防護等級開門時不得低於IP21,關門時不得低於IP44。 三.電器元件的選擇配置 1.總配電箱的電器應具備電源隔離,正常接通與分斷電路,以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 總配電箱(配電櫃)由一個進線單元和一個出線單元組成,或由一個進線單元和數個出線單元組成,裝設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總斷路器和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分路斷路器及輔助電源故障時能自動斷開的輔助電源型分路漏電保護器。每個迴路輸出端應裝設三點接線端子板。 2.總配電箱(配電櫃)的配出迴路數為1~5個迴路。 3.分配電箱由一個進線單元和數個出線單元組成,裝設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總開關和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分開關及五點接線端子板。 4.分配電箱的配出迴路數為2~7個迴路。 5.開關箱由一個進線單元和一個出線單元組成,裝設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及五點接線端子板。 6..總配電箱(配電櫃)、分配電箱、開關箱的可見斷開點的透明塑殼斷路器均應設定在電源進線端。 7.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電度表。電流表和電度表不得共用一套電流互感器。裝設電流互感器時,其二次迴路必須與保護零線有一個連線點,且嚴禁斷開電路。 8.總配電箱(配電櫃)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於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於30mA?S。 9.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於0.1S。 10.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嚴禁採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線。 11.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系統接線圖。 四.配電箱安裝規範及使用安全事項 1. 配電系統應設定室內總配電箱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定室外總配電箱各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2.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定,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定。 3. 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4. 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裝設在用電裝置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裝置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5.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汽、液體及其它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侵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否則,須作特殊防護處理。 6. 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7. 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鐵板的厚度應大於1.5m。 8. 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大於0.6m,小於1.5m。 9. 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非金屬或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後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鐵質配電盤箱箱體應作電氣連線。 10.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應按規定的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提歪斜和鬆動。 11.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工作零線應透過接線端子板連線,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 12.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連線線應採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鬆動,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 13. 配電箱和開關箱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底座、外殼等必須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透過接線端子板連線。 14. 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1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16. 總配電箱及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17. 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及其它儀表。 18. 每臺用電裝置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以上用電裝置。 19. 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必須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裝置實行電源隔離。 20. 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的裝設應符合要求。36V及以下的用電裝置如工作環境乾燥可免裝漏電保護器。 21. 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22. 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電流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就小於0.1s;使用於潮溼和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採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23. 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24. 漏電保護器必須按產品說明書安裝、使用。對擱置以久重新使用和連續使用一個月的漏電保護器,應認真檢查其特性,發現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25. 手動開關電器只許用於直按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容量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就採用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控制。 26. 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裝置的額定位適應。 27. 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後面或箱門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並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採用橡皮絕緣電纜。 28. 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線。 29. 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並作出分路標記。 30. 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 31.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32. 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 33.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的送電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34. 施工現場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