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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木窗2020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懷孕7個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的女職工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加班。

  • 2 # 可可可愛vlog

    1、勞動者們你有權拒絕加班嗎

    勞動者們你有權拒絕加班

    其實,作為勞動者,你跟企業的選擇是雙向的,你是有權力不加班的哦。

    參考文獻:《勞動法》對加班行為做出了定量規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天,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3小時/天,並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且加班需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加班必須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2、員工拒絕加班能否給予警告處分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與勞動者協商的,勞動者如不同意加班,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

    3、《勞動法》規定,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職工在四種特殊情況下被要求加班不得拒絕。用人單位組織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法律規定的條件限制,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四種情形職工不得拒絕延長工作時間。

    這4種情形是:

    ①、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②、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④、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單位違法加班怎麼解決:①、用人單位加班應徵得勞動者的同意,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②、勞動者加班,每月不超過36小時。<<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 小時。”

    ③、勞動者加班,單位應按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

    ④、你們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免費。

  • 3 # 胃不好醫生讓我吃軟飯

    當然可以拒絕加班前提是勞動合同有麼有這一項條件,一線工人計件工資的估計不會拒絕,包月工資的當然不想加班了,在公司好好表現說不定下一個你老闆的女婿就是你

  • 4 # 小熊維尼16

    我感覺除非自己有特殊情況 如果沒什麼事還是要加班 人上班不就是為了錢嗎 如果不加班掙錢那還不如不上班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縮寫九色鹿五百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