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空氣壓縮機使用說明
在施工過程中,諸多工序都需使用壓縮空氣做動力或介質,如噴沙除鏽、管線吹掃和試壓等,小型壓縮機的動力往往使用電動機或內燃機,因此它的一個突出優點是移動性強,適應性強,但在使用過程中我們要嚴格按照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和JB8524—1997《容積式空氣壓縮機安全要求》(非等效採用美國ASME B19.1—1990《空氣壓縮機系統安全標準》),才能滿足安全要求。 (一) 壓縮機的放置
由於國外施工環境往往惡劣,主要表現在高溫、沙塵暴、潮溼多雨或寒冷低溫等,因此空氣壓縮機作業環境應注意採取措施,避免這些危害和影響,保持其清潔和乾燥,使其滿足使用說明書的環境條件要求。其周圍半徑15m以內不得進行焊接或熱加工作業。移動式空氣壓縮機在移動前應先檢查行走裝置完好,移動時注意控制速度,避免顛簸。停置後保持水平,緊固行走裝置。 (二)開車
空壓機在最初開車或空壓機及其系統裝置檢修後重新啟動應遵循下述程式和要求:
1、檢查所有的閥門開閉靈活,使其均處於合適的位置及正確的啟閉狀態,拆除所有為安全維修而設定的附件(如盲板等);檢查各聯結部位緊固情況,盤車至少一圈,以確保無機械干涉,且使驅動機及旋轉裝置的旋轉方向正確;檢查並確定所有的安全保護裝置均處於合適的操作狀態;將輸氣管道連線好,保持暢通,不得扭曲,並通知有關人員後才能開機送氣,在出氣口前不準有人工作或逗留。 (三)執行
啟動壓縮機後首先使其在無荷載條件下進行,待運轉正常後,再逐步進入載荷執行。運轉時要注意觀察各種儀表指示值,應符合原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空氣壓縮機對排氣壓力的自動控制是保證安全執行的一個重要環節,當空壓機排氣壓力高於額定值時,可以對其排氣量進行自動調節,但起它的整定值應低於空壓機壓力釋放裝置(安全閥)的開啟壓力。 為了防止安全閥洩露和不必要的起跳,它的開啟壓力應儘可能的高一點,但不應超過其所保護的系統元件工作壓力的10%或0.1MPa,且操作人員不得自行調節。 每個工作日應將油水分離器、冷卻器的油水排放1——2次左右。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車檢查,找出原因待排除故障後,方可重新啟用:
⑴ 壓力錶、電流表、溫度表等儀表指示超過規定值;
⑵ 排氣壓力錶突然升高,排氣閥、安全閥突然失效;
⑶ 機械有異常響聲或電機溫升異常;
⑷ 漏水、漏氣、漏電或冷卻水突然中斷。 運轉中如果因缺水致使汽缸過熱而停機時,不得立即新增冷水,必須待氣缸自然冷卻,降溫至60℃以下方可加水。電動空壓機運轉中如遇突然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待來電後重新啟動。 當環境溫度低於5℃時,應將冷卻水或其它存水放盡,避免凍裂管道或裝置。 (四) 檢查和維修
為了保證空壓機的安全執行,空壓機的所有防護罩、各種標誌等防護裝置應定期檢查,使其處於完好狀態。對空壓機安全效能檢驗應有以下內容:噪聲、振動、排氣壓力的自控裝置、壓力儀表、安全閥、潤滑油、電氣、防護裝置、警告標誌等,但要注意,有的檢驗必須有該類檢驗資質的機構和人員進行。 無論何種情況,空壓機的所有維護工作均應在停車狀態下進行。在維修時,應在啟動裝置上設定“警告:正在檢修,嚴禁開車!”的標誌牌,並採取有效措施將空壓機動力切斷,以避免因疏忽或意外而啟動空壓機。 為了避免火災發生,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氣壓縮機的濾清器和其內芯、氣缸及管道的零件,也不允許用燃燒方法清除管道的油汙。
小型空氣壓縮機使用說明
在施工過程中,諸多工序都需使用壓縮空氣做動力或介質,如噴沙除鏽、管線吹掃和試壓等,小型壓縮機的動力往往使用電動機或內燃機,因此它的一個突出優點是移動性強,適應性強,但在使用過程中我們要嚴格按照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和JB8524—1997《容積式空氣壓縮機安全要求》(非等效採用美國ASME B19.1—1990《空氣壓縮機系統安全標準》),才能滿足安全要求。 (一) 壓縮機的放置
由於國外施工環境往往惡劣,主要表現在高溫、沙塵暴、潮溼多雨或寒冷低溫等,因此空氣壓縮機作業環境應注意採取措施,避免這些危害和影響,保持其清潔和乾燥,使其滿足使用說明書的環境條件要求。其周圍半徑15m以內不得進行焊接或熱加工作業。移動式空氣壓縮機在移動前應先檢查行走裝置完好,移動時注意控制速度,避免顛簸。停置後保持水平,緊固行走裝置。 (二)開車
空壓機在最初開車或空壓機及其系統裝置檢修後重新啟動應遵循下述程式和要求:
1、檢查所有的閥門開閉靈活,使其均處於合適的位置及正確的啟閉狀態,拆除所有為安全維修而設定的附件(如盲板等);檢查各聯結部位緊固情況,盤車至少一圈,以確保無機械干涉,且使驅動機及旋轉裝置的旋轉方向正確;檢查並確定所有的安全保護裝置均處於合適的操作狀態;將輸氣管道連線好,保持暢通,不得扭曲,並通知有關人員後才能開機送氣,在出氣口前不準有人工作或逗留。 (三)執行
啟動壓縮機後首先使其在無荷載條件下進行,待運轉正常後,再逐步進入載荷執行。運轉時要注意觀察各種儀表指示值,應符合原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空氣壓縮機對排氣壓力的自動控制是保證安全執行的一個重要環節,當空壓機排氣壓力高於額定值時,可以對其排氣量進行自動調節,但起它的整定值應低於空壓機壓力釋放裝置(安全閥)的開啟壓力。 為了防止安全閥洩露和不必要的起跳,它的開啟壓力應儘可能的高一點,但不應超過其所保護的系統元件工作壓力的10%或0.1MPa,且操作人員不得自行調節。 每個工作日應將油水分離器、冷卻器的油水排放1——2次左右。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車檢查,找出原因待排除故障後,方可重新啟用:
⑴ 壓力錶、電流表、溫度表等儀表指示超過規定值;
⑵ 排氣壓力錶突然升高,排氣閥、安全閥突然失效;
⑶ 機械有異常響聲或電機溫升異常;
⑷ 漏水、漏氣、漏電或冷卻水突然中斷。 運轉中如果因缺水致使汽缸過熱而停機時,不得立即新增冷水,必須待氣缸自然冷卻,降溫至60℃以下方可加水。電動空壓機運轉中如遇突然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待來電後重新啟動。 當環境溫度低於5℃時,應將冷卻水或其它存水放盡,避免凍裂管道或裝置。 (四) 檢查和維修
為了保證空壓機的安全執行,空壓機的所有防護罩、各種標誌等防護裝置應定期檢查,使其處於完好狀態。對空壓機安全效能檢驗應有以下內容:噪聲、振動、排氣壓力的自控裝置、壓力儀表、安全閥、潤滑油、電氣、防護裝置、警告標誌等,但要注意,有的檢驗必須有該類檢驗資質的機構和人員進行。 無論何種情況,空壓機的所有維護工作均應在停車狀態下進行。在維修時,應在啟動裝置上設定“警告:正在檢修,嚴禁開車!”的標誌牌,並採取有效措施將空壓機動力切斷,以避免因疏忽或意外而啟動空壓機。 為了避免火災發生,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空氣壓縮機的濾清器和其內芯、氣缸及管道的零件,也不允許用燃燒方法清除管道的油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