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2018年5月,三人因故意殺人罪在路橋法院第三法庭進行庭審,這個案件被人們稱為“安樂死”案。2019年1月15日,此案的承辦法官——台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長夏俏驊首次講述了自己的辦案心路。
3
回覆列表
  • 1 # 生活小角色1

    我是100%支援安樂死的,希望國家能夠就此事立法,保障安樂死夢幻早日實現。沒有質量的活著,真的是生不如死!

  • 2 # 大哥別瞎說

    安樂死,中國沒有明確法律法規承認合法化。法律就是法律。關鍵是很多人不懂法,明明就是在犯法卻不知道已經觸犯法律條例。影射出我們國家的法律宣傳和普及。學校不教,家長不懂,意識極低。某些方面法盲比文盲可怕多了。希望法律宣傳落實到小學教課大綱,初中生全面普及法律知識,高考有法律命題。然後社群組織老年人宣講法律常識。既然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要法律法規人人有責。一個國家,人人都有法律意識,設想一下這個國家會是怎樣?法律不單是一個條框,同樣是我們平民百姓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武器。

  • 3 # 小心了要吃棋了

    沒事掻下蛋,這種判決無聊也無用,無教育意義,只有改變法律才能達到效果,一個無錢又無法治療好又不想活的不體面的人,能讓他安靜的離去何嘗不是一種功德。支援安樂死立法。

  • 4 # 大慶144075311

    對待生命應人性化 遵重個人意願 什麼法律了法規了不也是人制定的嗎 虛偽的東西夠多了 有多少好好的還自殺呢 你也跟他講法律判幾年

  • 5 # 樸魯疏狂91

    我認為對於安樂死,應該是患者自己可以選擇,國家可以採取不提倡,不反對的態度!安樂死也算是讓逝者體面離開的一種方式

  • 6 # 記憶中的猹

    我個人是百分百支援安樂死的,如果是前幾年,我或許會支援法官的判決。但是前幾年家裡出現二個醫院不收的病人後,我才明白,就如事件中的家人,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不說誇張,就如滿清十大酷刑輪流在身上使,天天是無邊無際的疼痛,既疼的一點尊嚴也沒有,而且死的極度痛苦,當時只能打嗎啡來控制疼痛,後面打嗎啡都沒用了。沒有經歷過的人是不明白的,真的。如果誰家出來一個醫院不收的病人(當然,我希望大家跟家人都平平安安的),就會知道安樂死對於病人是一個最好的歸途,沒有之一。

    我爺爺去世時候,我的心情不是傷痛,我是開心,因為看著他天天這麼痛苦,現在總算到頭了,對他來說是一件大好事,而自己的悲傷也已經在他疼痛中已經悲痛完了,死了反而是解脫,對於他是解脫這痛苦的人生,對於我是不願看著他在這麼痛苦無尊嚴的活著。

  • 7 # 最真的夢97

    我的看法是,國家應該調查民意對安樂死人民是怎麼個看法,如果百分之七十的人都支援安樂死,那麼國家就立法,支援百姓的心生。

  • 8 # 瓦房店市八中隊

    病人有權選擇有尊嚴的死法,我支援安樂死。只要家屬都同意簽字。病人的逾期痛苦的折磨還不如選擇乾乾淨淨的去死。

  • 9 # 翱翔看世間

    站著說話不腰疼,誰攤上了誰倒黴,安樂死應該施行,人到了那種界限非常痛苦的,早結束早解脫,搶救治療雖然是在盡孝道德,但是我認為是你在花錢買罪遭,繼續在折磨人,安樂死居然被判刑了不知是誰導的鬼,難道把沒病的人都拖到火葬場才算是道德了嗎?

  • 10 # 筱硝雨歇

    某人得了癌症,先在省城花了近十萬切除,沒幾天,復發了,又去上海動手術,花費不比省城少。

    而後,腫瘤瘋長。痛得死去活來。每天靠杜冷丁鎮痛,開始一支維持上大半天,後來必得兩支,再後來每天一盒。看那痛苦樣,直覺得早死早安生。

    一年不到,終於撒手西歸,去了極樂世界。

    可留下的是還不清的債!

    加上嚥氣前一年中所受的折磨,如能早點解脫不是更好?

    由此,贊成國家立法,在病人生不如死,尋求早登樂極的情況下,允許安樂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焊條427與507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