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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豫鄉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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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姑說村事
在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的今天,土地集中流轉租給大戶種植,是不少農民求之不得的,那要靠村裡的幹部引進或者本村能人出面。這樣農民不用親自耕種自已的責任田卻有了收入,而且往往收入要高於平均產值以上。姐姐鄉鎮工作時包過的一個村,全村有千畝土地集中租給當地一個知名企業租種,逐年支付農民租地費,這個村的村幹部和村民都充滿了自豪感,周圍鄰村羨慕不已。
但是,好景不長。正如題主所述,企業因資金週轉困難先是拖延時間,後來提出降價。農民們自然不幹了!流轉協議在手,你能說改就改?矛盾一再升級,爭執不下。幾經縣鄉政府協調勸解,銀行貸款支援,總算又正常運行了。
說實話,大戶租種土地也是有很大風險的。本身農業對自然天氣的依賴就大,加之市場行情波動,在農業上賺大錢難!只不過大戶或者企業多種經營,抗風險能力大些,利用租地種植規模能得到一些政策補償,但這些必須建立在下常運轉的基礎上。
農戶與大戶之間互相理解很重要,履行協議更重要。你讓一尺,他退三分,互幫互諒,這才是長久合作的生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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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降龍九掌
不知道你們那什麼情況,先來說說我們那情況。我們那土地也有被大戶承包的,300多畝,但因為都是一個村子的,根本就沒簽什麼合同,都是口頭價,商量好就行了,而且近幾年價錢也處於上漲行情,不存在降價的情況。不知道你們那有沒有籤合同,如果有,那對方就不能隨便降價的,應該嚴格按照合同執行,否則你們可以走法律途徑。如果沒有籤合同,這個就簡單了,降價你可以選擇不租給他,自己的土地,不存在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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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視看遵義
你好,《農村有故事》為你解答農民土地被大戶租了後又要降價應該怎麼辦?
首先你們現在的糾紛出現的問題點是在已經達成的協議上單方面悔約或不按照原約定的協議執行,這個是可以到你們村,或鄉鎮相關部門去進行仲裁!
或你們之間進行協商解決,如果透過協商不能解決問題那你就可以按照當初簽定的合同去法院告他並且要求相應的賠償!
農民本身就屬於弱勢群體要學會使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利益,不能因為他是什麼大戶就讓自己不知所措只要你們有簽定合同那麼就一切按照合同來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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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雲眾地
謝謝邀請,由於水稻、小麥最低收購價的下調,耕地成本又下不來,補貼政策又未明瞭,有一些種植大戶對種糧賺錢缺乏合理規劃,種的越多賠的越多,所以出現了“退租”現象。有觀點表示:2018年種植水稻要賺錢,租金成本一定要低!那麼農民土地被大戶租了又要降價該怎麼辦?
以正規合同為準很多農民將土地流轉出去,沒有簽訂正規合同,租一年收一年租金,本來約定好種的,看著行情不好又開始退耕或者要降價,對此是沒辦法!但若簽訂了正規合同,就必須按合同給租金,違法合同是要賠付一定資金的。
在我們江西一些地區搞了良田化,一般簽訂合同時3-5年,在合同期間內是要按期付租金給耕地擁有者。
退租事件頻發預示著什麼?現在一畝地土地流轉費用要800-1000元,甚至1300元的都有;種子、農藥、化肥每畝成本至少得300元;農具、人工成本等要300-500元,一畝地成本要1400-1800元,種植一季收成大概在1500元左右,租金高一點就虧本!
土地流轉經營大戶賠錢,到底是土地盲目流轉的問題還是經營不善的問題?
一是補貼政策優惠,很多種植大戶都沒有享受到。對此2018年農業補貼已經做了相應的改革,希望適度規模經營補貼能夠落實到每位種植大戶手裡!
二是缺乏經營規劃,最低收購價下調,種植大戶應根據市場變化,對種植結構做調整,不要急於擴大規模,導致自然風險、契約風險與市場風險疊加,結果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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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凹凸video
我個人覺得這個是無可厚非的,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任何東西的價值都要根據市場經濟的規律去變動。沒有什麼東西的價格是一成不變的。行情好的時候就租的高,行情不好的時候就租的低。我覺得如果農民要想長期的能收到這個租金,應該和大戶達成一定的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出租合約,來保障雙方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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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關注農村農業農民
農民土地被大戶租了後又要降價的問題,我是這麼認為的。
1.可能沒有簽訂合同,只是口頭協議。
這樣只能協商解決,聽從大家的意見,做到大家都能接受就可以了。
2.可能是收益不好,大戶甚至賠錢。
這有時是天災情況,也有時是人為經營不善,不論怎樣肯定是沒掙到錢,土地流轉過程中,肯定會遇到臆想不到的事。
3.最好協商能降就降點,從長遠考慮,只要大戶能繼續經營,畢竟對大家都有好處,我們只顧眼前的小利,可能會失去長遠的發展機會。
4.只要大家朝著一個共同致富的目標前進,將來肯定會好的。暫時的降價,農民大家讓些利益,明天發展好了,農民可以爭取更大的收益。
5.農民也可以以土地入股,共同參與,共擔分險。
讓就讓點,但是最主要的是農民流轉土地必須要簽訂合同,而且是要公證的正式合同。合同期限不能太長,只要收益好了,合同第一次到期,續簽合同農民可以重新爭取更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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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蘆花江農民
農村土地被大戶租了後又要降價,很多在早年把土地使用權轉租出去的,這兩年都有遇到這種情況。造成這一原因基本都是沒賺到錢甚至虧本的人。那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了?
第一,履行合同,按合同辦事。自古無信不立。賺錢的時候就來租地,甚至哄抬租金也要租,如果發生爭議可走相關法律程式。
第二,協商調整。承租方既然要求降價,發包方自然也可以要求漲價。依據上一年度當地相同作物擬定租金,因承租方自己經營管理原因造成的不在此列,租金按比例調整。
農民種田不易,但凡有一些能力的都不會把自己土地承包出去。包地的肯定也是想賺錢,但是生意有賺有虧很正常。這一點租金能不惦記就不要惦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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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土地論壇
在土地流轉之後,若要更改租金,需雙方再次進行協商,如果兩邊都同意則需就目前達成的同意租金重新簽訂流轉合同,並備註清楚這是更改之後的租金。而如果不能就更改租金這一塊達成統一,則按照原合同的違規責任來進行操作即可。
根據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一般正規的土地流轉合同中除了對流轉地塊的面積四至、流轉期限、流轉租金、土地用途之外,違約責任是必須要寫進合同或者協議的,而且土地流轉合同是一式四份的,除了你們流轉的當事人雙方各自拿一份之外,村裡面的發包方和鄉政府土管部門也需要放一份進行備案,因此如果對方違約了,這份違約責任是逃脫不掉的。
但是如果對方採取耍賴的方式,不願意按原租金繼續支付,那麼這個過程就比較傷神了,通常這個糾紛解決的流程如下:
1.你們自己商量怎麼解決,不願支付原租金,那就按照合同裡的進行賠付;
2.不願履行合同裡的違約責任,你可以找當地的村委會或者鄉政府出面調解解決;
3.入如果仍然沒有達到預期的結果,那就找當地的土地仲裁機構仲裁或者找個律師對其進行起訴打官司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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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朱啟臻
農民:把土地收回來,自己幹吧!
大戶:誰的土地還給誰,自己幹自己該乾的事!
高價租地沒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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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土地被大戶租了後又要降價該怎麼辦?
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案草案中規定,把農民承包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又細分為承包權和經營權。農民轉包出租給種地大戶的是承包經營權中的經營權,其中的承包權還是在農民自己手中的。
那麼按照你說的情況,種地大戶轉包之後要降低轉包租金,怎麼辦?當然是按照合同約定的來執行啊,還可以協商解決的,但一切要以合同法規定的來辦。要麼你不同意降價,要麼你同意,就這兩種情況。同意的話就不用往下講了,那麼你肯定是不同意了,那就按照合同規定的繼續執行了。
在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給種植大戶的時候,應該簽訂書面的轉包流轉合同的,尤其是在權利和義務,付款方式和轉包費用上面規定仔細一點,這個可以在違約責任中體現出來。那麼,種地大戶私自要降低租金的做法就是違法承包法和合同法的規定了。
你可以選擇同一降價,也可以堅守按照合同辦事。單方面違約的情況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們之間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要求鄉級農經站或者土管所請求仲裁,這樣都行。再不濟了就按照違約,提前收回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以下是合同法的規定,對照違約責任可以參考一下合同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