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理解?妻和妾在地位上有很多區別,簡單來說有以下幾點:
1、嫁娶
妻,齊也,意為男子的配偶。古代男子的妻子只有一個,叫做正妻,是雙方父母做主商定的,需要有媒人、聘禮,接親時可使用八抬大轎從正門迎進家中,即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
妾,主要指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結構中,地位低於妻的,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娶妻需要父母同意,而納妾則可以不經過父母。
2、子嗣
妻子所生的兒子為嫡子,享受第一繼承權。同時,妻還是男子所有孩子的嫡母,無論是否親生,並且有撫養照顧他們的義務。
妾所生的孩子與妾只有血緣上的母子關係,而沒有宗法上的母子關係。妾同時也沒有撫養照顧男子其他妻妾的孩子的義務。
3、家庭地位
妻作為一個家庭的女主人,是家庭內部事務的決定人,享受的是主人的待遇,有財產以及下人的支配權,也有照拂整個家庭的義務。娶妻、休妻都有宗法制度的約束,男子不能隨意做主。休妻要滿足“七出”,即夫妻離婚的七個基本條件,妻子至少需滿足一條男子或其家族才能休妻,能使女子最低限度地免於任意被夫家拋棄的命運。
而妾從本質上說還是奴才,是下人,需要侍奉包括妻在內的主人。妾屬於丈夫的私有財產,丈夫可以隨意處置甚至變賣、處死自己的妾而不受法律制裁。
4、與夫家的連帶關係
妻家和夫家是正式的姻親,是相互依存的關係,往往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比如夫家犯了罪連坐時,妻家也是要承擔犯了罪的後果。
妾家與夫家是沒有正式關係的,即夫家不承認妾家親戚關係。夫家犯罪時,妾家也不會受到牽連。
除了妻、妾之外,與男子有關係的女子還有其他幾種型別的稱呼,比如姨娘、陪房、通房等等,但本質來說她們都是男子的妾。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古代還有一種大房、二房的說法,此處的二房卻不是“妾”,而是“妻”,宗法上也是承認的。
你怎麼理解?妻和妾在地位上有很多區別,簡單來說有以下幾點:
1、嫁娶
妻,齊也,意為男子的配偶。古代男子的妻子只有一個,叫做正妻,是雙方父母做主商定的,需要有媒人、聘禮,接親時可使用八抬大轎從正門迎進家中,即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
妾,主要指中國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結構中,地位低於妻的,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娶妻需要父母同意,而納妾則可以不經過父母。
2、子嗣
妻子所生的兒子為嫡子,享受第一繼承權。同時,妻還是男子所有孩子的嫡母,無論是否親生,並且有撫養照顧他們的義務。
妾所生的孩子與妾只有血緣上的母子關係,而沒有宗法上的母子關係。妾同時也沒有撫養照顧男子其他妻妾的孩子的義務。
3、家庭地位
妻作為一個家庭的女主人,是家庭內部事務的決定人,享受的是主人的待遇,有財產以及下人的支配權,也有照拂整個家庭的義務。娶妻、休妻都有宗法制度的約束,男子不能隨意做主。休妻要滿足“七出”,即夫妻離婚的七個基本條件,妻子至少需滿足一條男子或其家族才能休妻,能使女子最低限度地免於任意被夫家拋棄的命運。
而妾從本質上說還是奴才,是下人,需要侍奉包括妻在內的主人。妾屬於丈夫的私有財產,丈夫可以隨意處置甚至變賣、處死自己的妾而不受法律制裁。
4、與夫家的連帶關係
妻家和夫家是正式的姻親,是相互依存的關係,往往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比如夫家犯了罪連坐時,妻家也是要承擔犯了罪的後果。
妾家與夫家是沒有正式關係的,即夫家不承認妾家親戚關係。夫家犯罪時,妾家也不會受到牽連。
除了妻、妾之外,與男子有關係的女子還有其他幾種型別的稱呼,比如姨娘、陪房、通房等等,但本質來說她們都是男子的妾。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古代還有一種大房、二房的說法,此處的二房卻不是“妾”,而是“妻”,宗法上也是承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