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法律層面、公司治理、命名限制、資本金限制、繳納稅費的區別。
區別如下:
1、法律層面不同
合夥人存在於合夥企業,有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之分。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存在於有限公司當中,享有《公司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公司治理層面不同
一般把公司當中的創始股東、真正參與公司運作管理的股東成為合夥人。而把僅僅投錢,追求回報,不參與經營的投資人成為股東。
3、命名限制不同
合夥企業名稱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公司名稱必須使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4、資本金限制不同
合夥企業沒有最低註冊資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註冊資本金的限制
5、繳納稅費不同
合夥企業只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股東對其所取得的公司紅利或股息繳納個人所得稅。
擴充套件資料: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
1、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
2、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
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
4、發給股票請求權;
5、股票過戶請求權;
6、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
7、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
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參考資料:
主要有法律層面、公司治理、命名限制、資本金限制、繳納稅費的區別。
區別如下:
1、法律層面不同
合夥人存在於合夥企業,有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之分。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存在於有限公司當中,享有《公司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公司治理層面不同
一般把公司當中的創始股東、真正參與公司運作管理的股東成為合夥人。而把僅僅投錢,追求回報,不參與經營的投資人成為股東。
3、命名限制不同
合夥企業名稱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或者“公司”字樣,公司名稱必須使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4、資本金限制不同
合夥企業沒有最低註冊資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註冊資本金的限制
5、繳納稅費不同
合夥企業只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股東對其所取得的公司紅利或股息繳納個人所得稅。
擴充套件資料: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
1、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
2、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
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
4、發給股票請求權;
5、股票過戶請求權;
6、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
7、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
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