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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事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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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坡居士
回答這個問題前先糾正題主的一個錯誤,這次日本修改的主要是成年法定年齡,至於法定結婚年齡,日本女性的標準不但沒有下調反而還上調了。
日本這些奇葩法律早就該修改了,要不都快成國際笑話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來看一看日本過去的法定適婚年齡規定。日本一直沿用1876年明治維新時期的《民法》,其中第731條規定:女16歲,男18歲,准予結婚。這次民法修正案將女性結婚法定年齡提高了2歲,與男性相同,都是18歲。 但是,如果按照過去沿用已久的日本明治維新時期的《民法》第4條之規定:“滿20歲,為成人”。也就是說日本過去的法律裡面一方面規定了男滿18歲,女滿16歲就可以結婚,但另一方面又規定了日本的男女年滿20歲才能算成年人。這也就意味著日本允許未成年人結婚生子。 這是不是奇葩?
未成年人還屬於限制民事行為人,怎麼能夠自主決定實施結婚生子這樣的民事行為呢?於是為了解決這一矛盾,日本人又規定了,日本男女沒有達到成年人年齡但已經符合結婚年齡的,他們結婚必須經監護人父母的簽字同意,否則就不為法律所承認,也就是不合法婚姻。 你說這費勁不費勁!
其實,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包括中國對成年人的年齡標準都規定為18歲。只有日本、泰國、紐西蘭、突尼西亞、摩洛哥、巴拉圭還有中國的臺灣地區是規定男女成年的年齡標準為20歲。
日本的這次民法修正不僅僅是為了解決了法定成年人年齡和法定結婚年齡不一致的問題,恐怕更多的還有為了解決長期困擾日本社會的晚婚和生育率降低導致人口下降的問題。但是具體效果那就不好說了,僅僅降低一下成年人年齡就能使得晚婚少子現象改觀我覺得不太現實!
要我說,這個現象不好。
現在這個社會,別說日本了,各個國家的少年都早熟的厲害。要是再調到18歲還得了?那慢慢是不是幼兒園的小朋友都可以結婚了?主要還是社會風氣被破壞了。
再者如果調到18歲,那離婚的得有多少?離婚率狂生。我估計那個年齡段的青年都還不太明白結婚這兩個字什麼意思。結婚結的是“責任”,沒個幾年社會鍛鍊是接不得的。